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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概述

残联工作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概述】
  “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级残联实施《大兴安岭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为全区7962名残疾人建立康复需求档案。完成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528例。争取项目资金74万余元,使全区3名智障儿童、6名聋儿、25名脑瘫儿童(其中矫治手术1名)、23名孤独症儿童得到国家救助。为48名有需求的肢体残疾儿童配发轮椅、坐姿椅、助行器、站立架等辅助器具。为28名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发放助听器、1615名肢体残疾人配发轮椅、助行器、坐便椅等辅助器具。争取国家救助资金86万余元,对800余名贫困精神病患者给予医疗救助。慈善人士为全区155名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捐款27.9万元。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及实习基地。全区有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6个,其中国家级3个。五年间,新增就业1831人。塔河县、漠河县、新林区成立盲人保健按摩培训中心,开展电子商务、计算机基础知识、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2703人次。争取国家及省、地危房改造资金195万元,为225户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基层党组织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62户,家庭平均增收2200元。为2267户“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发放生活救助金272万元。争取居家托养救助金39.33万元,全区775名残疾人得到居家托养救助。争取国家无障碍改造资金35万元,对10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呼玛、漠河、塔河县和呼中、新林、松岭、加格达奇区实现残联机构单列、理事长专职,配齐工作人员,选配乡镇(街道)专职委员37名,建立村(社区)残疾人协会123个,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44名。漠河县残疾人托养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地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及塔河县、新林区、松岭区、呼中区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项目获国家批复。全区建有青年志愿者助残联络站20个,志愿者在册人数3588人。新林区新民社区志愿助残阳光服务队被中国残联、共青团中央、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评为全国志愿助残阳光基地。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全国爱耳日”“世界精神卫生日”“聋人节”“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日宣传活动。“十二五”期间,全区建立残疾人图书室5个、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3个。组队参加全省第七届残疾人艺术汇演,获三等奖3个、优秀奖2个,大兴安岭地区代表队被大会组委会授予团体三等奖。举办地、县区级残疾人体育健身周32场次,建立残疾人群众自强健身示范点2个,配备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10个。大兴安岭地区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在第六届全省残运会上获22枚奖牌(7块金牌、7块银牌、8块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