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修订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完善27个专项预案和9个乡镇(场)、1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及企业应急预案。开展重点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呼玛河大桥等24个重点防护目标负责人和防护区域。对城南、城北加油站等11处重大危险源,实施人员、器具、临时处理等保障。确定呼玛镇内人民广场、园西、长虹、第二小学以及各乡镇36处群众应急避险集散地。建成三卡乡、园西社区、县一中、自来水公司等4处县级应急示范点。组建集医疗、救助、转移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3个、企业、社区专业救援队3个及5支义务应急救援队、3支社区应急自救队。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站、人民医院、卫生监督所等应急医疗设施,保障突发事件急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