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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优抚安置

双拥优抚安置


【双拥优抚安置】
  投入551.2万元,建设驻军单位基础设施。投资40万元,维修烈士墓地。新增3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4名伤残人民警察、1名烈属。换发烈士证书15人,残疾人民警察证书7人。发放优待金150.99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药费4.43万元。为军属挂光荣牌48块,协助省民政厅为全县优抚对象进行免费体检。调整军休干部工资。接收退伍义务兵48人,除自主就业人员外,全部给予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