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建设
生态建设
【生态建设】
加强资源管理,组织资源专项联合检查60次。开展非法侵占破坏林地清理排查和“兴安七号”专项行动,立案查处破坏林地案件9起,收回林地2.29公顷。塔河源头和大乌苏河两个地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评审通过行署批复。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对各扑火专业队、半专业队、群众队实行实名制管理,进入防火期,将营林生产人员整体转为半专业扑火队。在主要入山道口增设防火资源管护安全门39座,检查站实施入山人员网络数字化管理。人工机割、机推、点烧开设隔离带做法在全地区推广。全年发生雷击火12起,当日扑灭率100%,无人为森林火灾发生。组织外援扑火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