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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
  全区低保对象4226人,发放低保资金1928.4万元。大病医疗救助采取镇政府申报、民政局审核、医疗救助领导小组审批三级管理程序,审核批准社会性发放,全年发放救助资金168万元210人次。资助困难群众参险34.1万元。重特大疾病住院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临时救助927人次,救助金额72.1万元。将全区17名“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低保,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000元,发放生活补贴20.4万元。为57名80周岁以上低收入及90周岁以上老人建立档案,发放高龄补贴6.8万元。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证232个。为全区47名60周岁以上低保、低收入失能及半失能老人建立档案,发放失能补贴5.4万元。为全区21名离岗委主任发放生活补贴12.8万元。将20名孤儿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平台,孤儿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000元,发放生活补贴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