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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工作

人口计生工作


【人口计生工作】
  全区总人口36 075人,育龄妇女9290人。出生67人,死亡110人,人口出生率1.85‰,人口自然增长率-1.19‰,符合政策生育率91%,综合避孕率86.3%,流动人口服务覆盖率100%。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特扶”对象59 人,发放奖励扶助金 181 44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5599人,发放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321 955元。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对象69人,发放奖励金217 000元。核销4种手术费2700元。春节、“5·29”、“7·11”、母亲节、“9·25”等节日期间对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空巢家庭、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走访,为 6 户特扶家庭、6户空巢家庭和3名留守儿童家庭,送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为18户特扶家庭、32户困难家庭和10名多年从事计生工作的计生干部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65户贫困家庭建立帮扶对子。选派业务人员参加省地组织的“单独两孩”生育手续办理、审批、宣传培训,提高对新政策的理解和认识。符合“单独两孩”条件家庭82个,有意生育两孩家庭10个,为 8对夫妻办理二孩生育相关手续。建立基层计生协会组织39个,协会小组56个,发展会员21 940名,占总人口65%。举办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由计生专业干部讲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服务和药具管理等知识,计生干部和社区居民委主任4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