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
  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局党委、林业局整体工作,与全局29个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和20个机关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75份。明确“一把手”主要责任,从目标责任、细化措施、完成时限三个方面分解推进,制定工作台账,序时跟踪督促。对30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排查、申报和审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对16名科级干部存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甄别,局纪委约谈8人次,对4名领导干部要求限期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2次,对1名未按要求整改的科级干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全年受理群众信访案件22件次,其中地纪委转件12件次。初核案件23起,审结23起。处理违纪人员26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5人,行政记过处分5人,行政记大过处分5人,开除党籍、行政开除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