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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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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管理】
  实行局级领导包片责任制,将局施业区管护区域以场址为中心、10千米距离为半径,进行近山与远山区域科学合理区划(10千米以内为近山区域,10千米以外为远山区域)。区划后近山管护区域面积346 494公顷,由直接管护人员进行管护。远山管护区域面积619 616公顷,由专业扑火队人员进行集体管护。开展开垦林地及占用林地清查,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制度,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网上申报,完成林地档案和数据更新、占用林地初审材料归档和林地管理电子台账。开展“兴安七号”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实施卫片判图、无人机巡护、矢量化管理等科技手段,全年查处资源林政案件90起,处理违法行为人91人,收回林地面积17.8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