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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马晓刚

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马晓刚





【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马晓刚】
  马晓刚,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安徽利辛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劳动经济员,现任塔河林业局防火办公室主任。1989年9月参加工作,为塔河林业局盘古林场政工干事。2003年8月,任塔河林业局盘古林场工会主席。2005年4月,任塔河林业局盘古林场副场长。2011年6月,任塔河林业局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长。2013年5月至今,任现职。在26年的工作中,马晓刚坚守岗位,任劳任怨,历经磨炼,为森林防火事业奉献青春年华。他任盘古林场副场长期间,分管林政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2010年6月,盘古林场樟岭施业区发现火警,他率队第一时间赶到火场,投入到扑火战斗中,由于连续作战、过度疲劳,使他腰椎病复发,导致双腿麻木,但他忍着疼痛继续坚持扑火战斗,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不惜献出生命。2011年,他调入塔河专业森林消防队任扑火队队长,在专业队伍管理上,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有效提高队员扑火技能,使专业森林消防队成为扑火的排头兵和先锋队;在扑火工作上,每次均按要求完成扑打明火、火场清理等各项任务,在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勇于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3年5月以来,马晓刚任塔河县防火办主任,他认真履职,求实创新,科学管控,狠抓落实,不断研究探索森防工作新机制、新办法。在他的带领下,塔河县(局)森林火灾发生次数、过火面积、受害林地面积实现“三下降”,在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督导检查、基础建设、林火扑救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他在平凡的岗位上体现出共产党员的本色,为保卫森林资源做出贡献。2010年,被黑龙江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授予扑火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获全国优秀护林员称号;2008年、2010年、2013年、2014年,分别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