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佳公仆”李思群【黑龙江省“十佳公仆”李思群】
李思群,男,汉族,1970年9月出生,山东枣庄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新林区塔源镇(场)党委副书记、塔源镇(场)长。1989年9月,任新林区团委干事。1991年9月,任新林区公安局干事。1998年12月,任新林区人民法院干警。2002年12月,任新林区委办公室主任。2008年3月,任大乌苏镇党委书记、镇(场)长。2010年10月,任现职。李思群接任新林区塔源镇(场)党委副书记、塔源镇(场)长后,立足本职,提出“管理兴企、绿色富民、优势强镇”的发展思路,确立“打造矿业重镇、菌业大镇、生态新镇”的奋斗目标。他落实地委“把资源管起来、让百姓富起来”的发展战略,加大全民创业力度,建立吊袋木耳大棚30栋,并成立黑木耳养殖协会,注册淘宝店、微店,扩大销售渠道。全镇从事木耳养殖户108户,养殖木耳近400万袋,同比增加15%。2014年4月,他利用河道中的漂流木、废弃木,设计、制作笔筒、茶台、茶盘等根艺产品,该产品在中俄首届博览会及黑龙江文博会上销售额达10万余元。他筹集资金200万余元,用于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清理垃圾、平整巷道、绿化城镇、建设大庆路、修建红旗碑等,使塔源镇成为大兴安岭环境美化的先进镇。他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采取思想疏导、提供信息、联系亲友等方式,引导职工转变择业观念,稳步做好职工转岗分流工作。2014年,他将营林工作作为一项保就业、维稳定的重要民生工程,在管理上实行党委领导和部门参与,党政齐抓共管,同步推动工作落实,全年参与营林防火工作人员130余人,初步达到让多数人受益的目的。他推行集中管理、集中作业方式,规范运作,避免利益分配矛盾。他组织在西支线9千米处建设的标准化营房及营林地块清理工作,得到地区部门表扬,在全区推广经验。他组织塔源镇(场)党员干部开展“百件实事”工程和“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活动,共为群众做好事实事526件、解决难事148件。2009年,获大兴安岭地区“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12年,获大兴安岭地区优秀共产党称号;2013年,获新林区优秀共产党称号;2014年,获新林区“十佳公仆”称号;2015年,获黑龙江省第十届“十佳公仆”称号。
(张 彬 雷金辉 管清杰 常 宁 钟海燕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