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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国营农场办好职工家庭农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黑发[1986]4号

1986

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国营农场办好职工家庭农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黑发[1986]4号


各市、地、县,各农场管理局、农场,省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关于国营农场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的指示精神和我省一年来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的经验,省委、省政府重新修订了《关于国营农场办好职工家庭农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贯彻执行。过去省里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各地在执行中如遇到新的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给省委农工部。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198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