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农场总局一九九○年黄金生产有关政策调整意见的批复
黑政函[1990]52号
关于对省农场总局一九九○年黄金生产有关政策调整意见的批复
黑政函[1990]52号
省黄金管理局:
为扶持我省国营农场加快发展,使其摆脱困境,根据省委六届一四一次常委会议和省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精神,同意你局提出的《关于对省农场总局一九九○年黄金生产有关政策的调整意见》(黑黄便字[1990]第19号),即一九九○年按该年度的黄金实际生产量,每生产一两给予五十元价外补贴;一九九○年度增加开发基金比例,从现有的每两十五元增加到每两三十元。上述两项补贴款均从省政府所得黄金价外补贴款项中拨付,省农场总局须按规定申报用款项目。
对省农场总局黄金生产的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待国家政策正式出台后,再统一研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199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