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报告的通知
国发[1991]42号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报告的通知
国发[199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我国的农垦事业是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下,由人民解放军及其转业官兵率先开创的。大批支边青年、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了艰苦的开拓创业。目前,农垦职工已达五百多万人。这是一支有政治觉悟、有纪律、有技术、有艰苦奋斗传统的队伍,是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农垦企业在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示范作用。农垦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垦事业的发展,认真研究解决国营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农垦系统全体职工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克服困难,努力工作,争取为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