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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垦区种子产业化总体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垦区种子产业化总体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黑龙江垦区种子产业
                化总体方案》的通知
                黑垦局文[1997]86号各分局,八一农大,各农牧场,总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修改后的《黑龙江垦区种子产业化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积极稳妥的推进种子产业化建设。
  种子产业化建设是垦区农业高速度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农业服务体系自身建设的需要。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责任,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垦区种子产业化如期实现。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1997年3月10日
  附:
             黑龙江垦区种子产业化总体方案
  黑龙江垦区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大豆出口基地,商品率在60%以上。“九五”期间要完成100亿斤商品粮基地的建设,粮豆总产将达到200亿斤。
  种子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生产资料,是农业科学技术和各种生产资料发挥作用的载体。是农业增产的内因。大力推广良种是促进农业发展的有效措施和保证。为了实现农业发展目标,加快种子产业化建设势在必行。为此,提出了种子产业化工程建设的总体方案。
  一、种子产业化建设总体规划
  (一)种子产业化发展目标
  根据黑龙江垦区的基础条件和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计划用三至四年时间完成种子产业化建设。杂交作物实现以总局种子公司为龙头企业,组织各分局及基地统一生产、加工、包装和供种;自交作物以农场为单位实行专业化生产、统一加工和供种。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1、尽快完善与统一供种相配套的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实现种子生产专业化。加快良种的更新更换速度,到本世纪末全部更新更换一次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2、加快引种步伐,引种与育种相结合。选育和推广一批有突破性的高产优质品种。依靠良种增产粮豆28亿斤,良种增产的贡献率达到40%。
  3、加快以种子加工为主的社会化供种体系建设。主要农作物统一生产、加工和供种率达到100%。
  4、大力发展商品种子生产。通过种子加工、包衣、包装加大种子的科技含量和商品化程度,实行名牌化销售。生产及流通的种子商品化率达到100%。
  5、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产业化自身发展规律要求的现代种子产业管理体制。建成一批专业公司和组建农垦种子集团公司、建立种子批发交易市场,推进种子行业联合,发展规模经营和市场化经营体系。向垦区外提供的商品种子约占种子生产量的30%。
  (二)种子产业化建设的总体规划
  1、加大投资力度,通过加快以种子加工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稳定的种子专业化生产基地,组织种子现代化大生产。
  一是建立以玉米为主的总局级杂交制种基地,确保杂交作物的统一原种繁殖、杂交制种、系列化加工、包装和供种。
  二是建立以农场为单位的自交作物原种繁殖、良种生产、系列化加工、包装及统一供种的专业化生产基地。
  2、建立健全良种繁育推广服务体系。杂交作物由育种单位有偿提供原原种或原种,总局组织亲本繁殖,并组织各分局种子公司联合制种,统一加工和社会化供种,农场种子公司负责杂交种的代销。
  农场建立自交作物原种场、良种场、专业化种子队、种子加工厂和种子公司一体化的种子管理和服务体系,实行社会化供种。
  3、推进种子商品化和经营企业化、市场化。用三年时间实现垦区主要农作物种子商品化。在提高数量的基础上,提高商品种子的质量和科技含量,扩大良种的覆盖率和市场的占有率。第一市场为垦区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第二市场为向垦区外辐射供种。
  所有生产用种和流通的种子,全部经过系列化加工、包衣或拌药、定量包装、统一标牌和标签销售。并推广一批有突破性的名牌品种。种子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
  4、建立现代种子产业良性循环机制和新型管理体制。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现行的种子经营管理和运行机制。建立政企分设、育繁销结合、功能齐全、职责明确、协调一致高效运转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国有种子公司是现代种子企业的主体,是种子生产和经营的主渠道,要进一步发挥其骨干和主导作用。鼓励合法竞争,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按照社会化供种体系组建集团公司、专业公司,发挥垦区种子经营的整体优势,扩大规模经营。
  新品种是种子产业化的龙头,要发挥科研育种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新品种的选育。并以多种形式进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企业集团。引导有条件的种子经营单位和育种单位组成种子生产、经营联合体,向育繁推一体化方向发展。
  二、种子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规模
  (一)种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种子产业化的总体设计,建设的重点是以种子加工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供种的原则,以及自然生态类型和生产条件,在现有生产基地的基础上,调整、改造、扩大和新建一批大、中、小型种子系列化加工设施。建设内容及布局:
  1、杂交作物制种基地建设。
  建设规模:早熟杂交制种基地4处(克山、宝泉岭、二九○、曙光),制种面积2万亩(母本,下同),产种量3000吨,中熟杂交制种基地3~4处(友谊、宁安、绿色草原等),制种面积4万亩,产种量6000吨。
  建设项目:
  (1)新建果穗烘干设施2处,配套建设2处,预计投资380万元;
  (2)新建籽粒烘干设施4套,预计投资240万元;
  (3)增加仓贮面积1万平方米,预计投资600万元;
  (4)打机井12眼,预计投资180万元;
  (5)购置喷灌机10台,预计投资300万元;
  (6)设备更改、农机具配套等约300万元。
  杂交制种基地建设投资2000万元。建设时间1996年。
  2、自交作物统一供种基地建设。
  按照播种面积、种子生产和加工量,配套不同类型的加工设施,以保证以农场为单位组织的五统一供种(即生产、收购、加工、贮存、销售)。
  建设规模:统一供种面积1800万亩,种子生产、加工量约30万吨。
  (1)30万亩以上需要建设种子加工厂的农场有22个。供种面积834万亩,种子生产、加工量为14万吨。需建大中型系列化种子加工厂22处。建设内容有:籽粒烘干线、精选加工线、包衣、包装线、仓贮、检验、厂房等设备设施。每处预计投资500万元,共需投资1.1 亿元。
  (2)20~30万亩需建种子加工厂的农场有23个。供种面积556万亩,种子生产、加工量9万吨。需建中型种子系列化加工厂23处。建设内容基本同上,只是生产率略低。每处预计投资400万元,共需投资9200万元。
  (3)15~20万亩需建种子加工厂的农场有11个。供种面积205万亩,种子生产、加工量为3.5万吨。需建小型种子加工厂11处。建设内容以种子加工小线为主配套相应的设备设施。每处预计投资300万元,共需投资3300万元。
  (4)15万亩以下,供种面积166万亩,种子生产、加工量2.5万吨。需要建以复式选种单机为主,串联种子包衣机、定量包装设备、仓贮及小型烘干设施等。每处预计投资200万元。包括部分大型农场的分场,约需建立30处加工线,共需投资6000万元。
  自交作物统一供种基地建设投资约2.95亿元。建设期为1996年至1999年。
  (二)农作物育种及原种繁殖基地建设
  新品种是种子产业化的龙头。集中资金和技术力量加强科研育种基地建设,以加速新品种的选育和推广。
  建设规模:拟在原有科研育种单位中择优配套。建立优质麦类(含啤酒大麦)、优质稻、中熟玉米、早熟大豆、中熟大豆、油菜等作物育种中心6处。建2处原种繁殖场。
  建设内容:重点是提高对引种鉴定及杂交育种的检验、测试手段、信息处理、机械设备和小型加工设备等。每处投资约200万元,共需投资1200万元。
  原种场每处约需投资250万元,共需投资500万元,主要用于种管收专用机械、种子加工处理和仓贮等建设。
  建设期为1997年至1998年。
  (三)种子市场建设
  建立农垦种子批发交易中心一处。目的是推动种子向商品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发展集团化、规模化经营。
  建设内容:写字楼、展厅、洽谈室、库房、门市等。约需投500万元。
  建设期为1998年。
  (四)种子监测中心建设
  主要任务是负责农垦系统种子质量认证、监督检验、仲裁检验,以加强种子质量监督和宏观调控,强化法制管理。
  建设内容:办公室、操作室、样品室、发芽室、纯度分析室、精密仪器室、以及购置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等。约需要投资300万元。
  各分局分中心建设投资约需240万元。
  建设期为1997年至1998年。
  (五)根据农业部“九五”种子工程计划,还将建立:
  (1)国家级原种场一处,投资500万元;
  (2)国家级备荒种子储备库一处,投资500万元;
  (3)小麦、玉米、水稻种子生产基地7处,投资690万元;
  (4)种子机械厂一处,投资1520万元;
  (5)蔬菜种子加工中心一处,投资560万元;
  合计投资3760万元。
  建设期为1997年至1999年。
  四、投资概算及经济效益分析
  (一)种子产业化工程项目总投资3.8亿元。其中,杂交作物种子基地建设投资2000万元,自交作物种子基地建设投资2.95亿元,农作物育种中心建设1200万元,原种基地建设500万元,种子交易中心500万元,种子监测中心建设540万元,农业部种子工程项目专项建设3760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专项拨款4000万元,开发银行软贷、农业发展银行贴息贷款及其它贷款2亿元,自筹资金1.4亿元。
  (二)经济效益分析
  1、杂交制种项目完成后,每年可生产杂交种9000吨,外省预繁晚熟品种3000吨。经过系列化加工、包装后,可形成商品种子10000吨。预计可创造经营利润2000万元。因节约种子、提高产量等因素,可增加社会效益2亿多元。
  2、自交作物实现统一供种后,每年可生产各类自交作物种子30万吨(不含已建成基地产种量15万吨)。经过加工处理后可形成标准化的商品种子25.5万吨。其中内供20万吨,向地方辐射供种5.5万吨,可获经济效益5000余万元。还能通过节省用种、增产等因素,增加社会效益7亿多元。
  项目建成后,每年可盈利7000万元,创社会效益9亿元。七至八年可以回收全部投资。
  五、种子产业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种子产业化是农业上的又一场绿色革命,各级领导要把此项工作提高到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来认识。总局成立种子产业化领导小组,由局长挂帅,主管计划、财务和农业的领导为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农业、种子、计委、财务、科技等处室领导组成。各分局及农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其任务是领导、规划和实施种子产业化工程,协调和筹措资金,审查和验收建设项目,以及研究和解决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千方百计增加投资
  种子产业是技术性强,自然风险大的弱质产业,需要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多方筹措资金给予保证。总局利用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的贷款、拨款、国家种子产业化工程项目资金以及建设单位的自筹资金等重点保证种子产业化建设。如1996年投资2000万元来完成杂交作物的种子产业化建设。在充分利用好现有设施设备的基础上,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力戒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在规划建设和资金使用上,力争一步到位,速战速决,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三)在政策上给予扶持
  种子产业化是一个多学科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大力协作和共同努力。尤其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如调整和减免种子基地的粮食征购任务;把种子收购资金列入银行的专项贷款,并享受优惠利率;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多一些软贷和拨款;坚持种子发展基金制度,建立种子风险基金和贮备基金等制度,以扶持良种引进、加工补贴、备荒种子贮备等。
  (四)强化种子法制化管理
  建立健全种子法制体系和执法体系,使种子管理步入依法治种轨道,保护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为种子产业化健康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健全种子管理机构,实行政企分设;建立健全种子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农作物品种及市场管理;建立种子监测和监督管理体系等,依法加强种子管理,为种子产业化建设服务。
  “种子是生命之源”、“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世界”、“改良种子一本万利”。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创建种子工程,开创种子工作的新局面,是新的历史时期赋予我们的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使命。我们完全有能力在种子工作上有更大的进步和突破。
                                    199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