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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垦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的决定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垦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的决定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垦区广播
                电视事业建设的决定
                 黑垦发[1998]9号
  垦区广播电视事业经过50年的发展建设,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长足发展。目前,垦区已拥有电视转播台84座,有线电视台站119座,调频广播与有线广播台站146座,基本实现了广播与电视、有线与无线立体交叉混合覆盖。今年省广播电视厅进一步理顺了农垦系统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垦区广播电视事业实现了系统管理。垦区光纤视频传输网即将开通,省有线电视台将开辟“农垦频道”,并实现垦区与全省大部分市县联网。这些为垦区广播电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垦广播电视事业建设,特做如下决定: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广播电视事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广播电视是党的喉舌,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必须从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始终不渝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促进垦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健康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各级党委要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和总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广播电视工作的政治方向。各级党政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强化认识,把办好广播电视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一两次工作,及时解决广播电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选派党性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同志担任广播电视部门的领导职务,各级广播电视部门主要领导一定要熟悉宣传业务并主抓宣传工作。
  垦区各级党委要严格把好广播电视的宣传、舆论导向关。要坚持按照“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及“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在宣传报道、文化艺术,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功能。广播电视部门的领导应参加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及有关会议,掌握各级党委重大工作部署,及时了解掌握宣传动态,制定宣传要点。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宣传。要始终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审稿发稿制度,建立重大新闻宣传问题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和不同时期不同宣传重点上下通报制度。
  二、要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宣传质量,积极为垦区经济建设的大局服务
  要注重搞好广播电视队伍自身建设,继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尤其要提高各级广播电视部门领导者的素质。广播电视系统的领导同志要带头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正气。为担负起新形势下的重要任务,广大广播电视工作者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要创造条件,大力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坚持原则,思想敏锐,勇于进取的优秀记者、编导、节目主持人、工程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广播电视工作者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既要学习广播电视专业知识,还要学习科学、经济等方面知识。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农垦广播电视宣传质量。要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技术创新,发挥电视媒体的优势,努力增强节目的思想性、时效性、艺术性和可视性。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迫切问题,进行有力度、有新意的报道。广播电视工作者要深入生活,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心声,把握时代脉搏,及时反映现实生活中的新生事物和人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对外宣传的主动性、针对性,通过电视媒体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垦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各项成就,提高黑龙江垦区在省内、国内乃至国际上的知名度,为垦区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农垦频道”开通后将对全面树立垦区形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产生重要影响。垦区各级党委要抓住和充分利用这一有利契机,为广播电视部门配强配精编采人员,更新和增加对外报道所必需的与中央电视台和省电视台技术指标接轨的SP--Betactm级或数字级采编录播设备。从1999年3月30日起,省电视台“农垦频道”开始试播以后,总局电视台接受的稿件将取消BVU级、VO级和家用级技术指标的稿件。
  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深化垦区广播电视事业各项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规定,凡建立广播电视台站的单位必须单独设立广播电视管理机构。为便于加强领导和体现精简效能的原则,总局、分局和农牧场三级广播电视机构要单独设立,实行广播与电视、有线与无线及局、台、站多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多种职责一套人马。人员编制可根据管理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在严格控制前提下适当增加。各农牧场和总局、分局直属单位广播电视的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原则上按广电部第5号令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场处级以上广播电视部门的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和值机员均属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各级广播电视部门配备各类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由广播电视部门进行政治业务考试考核,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条件录用或聘用。对现不具备条件的人员要尽快培训,思想与业务水平达不到标准的,要调离广播电视队伍。广播电视系统要加快各类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进程。
  要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加快内部机制改革步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要努力探索垦区广播电视发展的新路子,促进广播电视部分业务的产业化、市场化。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充分发挥媒体优势,继续深化改革,转变机制,积极创收。要在保证发挥党的喉舌作用和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争取资金状况进一步好转。
  四、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依法行政,加强行业管理
  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黑广发[1998]26号文件精神,在进一步强化总局、分局和各农牧场三级管理网络体系的基础上,以总局为主管,分局为纽带,农场为基础,层层落实责任,全面做好系统内行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工作和业务实行本级党委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双重领导和指导。总局广播电视局在总局党委领导和省广播电视厅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垦区广播电视行业的宣传管理、技术管理及社会管理等工作。各分局、农牧场及各级(厂)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广播电视机构要统一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在事业规划、台站建设和各项管理问题上要实行统一管理,不得政出多门。垦区光纤网传输的视频业务要由广播电视部门承办和管理,其它行业不得介入。
  要树立法制意识,加强行业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129号令、广电部发布的11号令、12号令及广电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1号令等法规。垦区各级工商、公检法和国家安全部门要密切配合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认真抓好行业管理。对乱播滥放、私建滥建广播电视台站,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私自设置卫星电视地面设施并接收境外节目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要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步伐,为垦区广播电视事业的繁荣提供有力保证
  要继续增加对广播电视事业的投入。广播电视事业是一项高科技、重装备、高投入、高消耗的事业。在支持和鼓励广播电视部门积极创收、以副养业的同时,行政拨款的主渠道不能改变。按照国家广电部[1994]广地电字3号文件规定,各级广播电视局、台的事业拨款在纳入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要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设备更新配套的资金投入。各农牧场广电视台站至少要有一整套与中央台和省台技术指标接轨的摄录编辑设备。广播电视部门不得搞有偿新闻,各项收费只能用于自身事业的发展,各单位不得挤占挪用,也不能作为抵支收入而减少对广播电视事业拨款。
  垦区光纤视频传输网要统建分管分用,即:总局至各分局的光网为一级网,由总局负责统一建设,广播电视与通信部门分开管理和使用;各分局至农牧场的二级网及各农牧场至所属生产队的三级光网也要按照统建分管分用的办法执行。要在充分发挥光网传输视频节目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垦区广播电视事业的繁荣。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
                               199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