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垦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专题推进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垦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专题推进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垦区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专题推进
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垦局文[2001]60号各分局,八一农大,总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垦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专题推进具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抓好工作落实,并按时将推进进度以书面形式向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2001年4月5日
附:
垦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专题
推进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总局党委《关于印发(总局党委2001年工作重点工作任务专题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黑垦发[2001]4号)精神以及总局党委的工作要求和整体部署,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提出的“两个确保”工作“三个不变”的要求,根据总局党委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加快构建垦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加大“两个确保”的工作力度,确保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确保垦区居民基本生活,使垦区居民都能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为维护垦区社会稳定和促进垦区经济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加大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力度,确保收缴率达到90%以上;
(二)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年底前全部进入社保机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做到不欠一人,不欠一分;
(三)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国有、集体、外资企业参保率达到100%,私营企业参保率有所上升,个体工商户参保率达到50%以上;
(四)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国有企业覆盖面达到100%,事业单位覆盖面达到100%,其他单位覆盖面达到省要求的指标,确保收缴率达到90%以上;
(五)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年底前全垦区参保人员达到45万人;
(六)认真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保证国家下拨资金的规范发放,增强下岗职工的造血功能,确保再就业率达到40%;
(七)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争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500万元,比上年增长81.6%;保障对象增加到25000人,比上年增长88.2%;占总人口的比例提高到1.5%,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参保意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涉及到职工及全体居民的切身利益,对此项工作认识的高低,工作力度的大小,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垦区社会稳定、改革深入和经济发展,影响到总局确定2001年重点工作能否如期完成。为此,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要加大此项工作宣传力度,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垦区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这项改革,争取垦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迈出较大的步伐,获得较大的成效。
(二)提高政策水平,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省相应出台的一些新政策需要了解和掌握。总局、分局机构改革后,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系统工作人员都有了较大的变化,新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需要从头学习有关政策,摸索有关实践经验,因此垦区上下从事此项工作的同志都存在再学习的问题,要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今年上半年总局将举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队伍的从政水平。
(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政策的透明度,提高办事的公开化程度。劳动保障政策,涉及到职工和居民的切身利益,而且政策性强,对政策的运用是否恰当,除了取决于对政策理解程度方面的业务水平外,还取决于执行政策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取决于他们对企业发展的关心和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对劳动保障工作要采取承诺制和公示制,确保办事公正公平,要层层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要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关心群众的疾苦,注意做群众工作,重点做好群众上访工作,要注意变上访为下访,注意化解矛盾,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越级上访,杜绝进京上访。
(五)各分局劳动保障部门都要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并报总局备案。各分局要建立定期专报制度,要每季度向总局报告一次专题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进展情况,年底报告专题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情况,报告数字要准、情况要明、下步工作打算要具体。
(六)要严格奖惩制度。总局要按照总局领导与省领导签订的“两个确保”工作目标责任状,分局要按照分局领导与总局领导签订的责任状,抓好落实,并严格按责任状要求兑现奖惩。
四、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总局成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专题推进落实领导小组。
组 长:韩乃寅 总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戚卫东 总局副局长
副组长:沈秀芝 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明义 总局民政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英志 总局人事局副局长
万良平 总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刘几何 总局民政局副局长
宋 祥 农垦工会副主席
杨忠武 总局卫生局局长
贺天元 总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崔泉春 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谭占龙 总局财务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任:沈秀芝(兼)、孙明义(兼);副主任:万良平、刘几何、崔泉春;工作人员:吕振龙、张英林、范曙光、侯二东、崔勇。
各分局要成立相应组织,抓好工作落实。牵头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本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成员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份内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垦区社会保障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定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要坚持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经验及时推广。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