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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垦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垦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关于印发《垦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垦文[2003]17号各分局党委,总局直属各企业单位党委:
  现将《垦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
                           黑 龙 江 省 农 垦 总 局
                               2003年10月10日
  附:
             垦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局党委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总局国企改革现场会议确定的任务目标,确保国企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11号文件、全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中小国有企业以实现民营化为基本取向,继续推进中小企业国有资本的整体退出;重点龙头和骨干国有企业以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为取向,依法理顺出资关系,形成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严格的资产监管制度,大力度引进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加快推进重点龙头和骨干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努力开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二)主要目标。
  ——2004年3月底,基本完成中小企业国有资本整体退出。
  ——2004年5月底,基本完成重点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内部员工持股改革;理顺各方出资关系;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
  ——2004年6月,重点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进入引进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进行彻底产改阶段。
  二、推进的步骤和方法
  近期,垦区国企改革总体分两步实施重点推进,第一步:2003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国有资本全部退出;2004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重点龙头、骨干企业职工持股改革和部分企业国有资本整体退出工作。第二步:2004年6月后进入引进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建立规范的多元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现代企业制度基本规范运作阶段。在第一步推进中大体分为四个重点推进阶段:
  第一阶段:调研论证和方案形成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成立专门组织,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深入企业调研、清产核资,全面准确掌握企业资产、负债、人员、辅业、政社等基本情况,理清出资关系,明确企业资本结构,确定企业改革基本思路和形式,明确切实可行的企业债务剥离、人员分流等措施;基本确定改制后企业的总体股本结构、出资标准等,最后形成符合企业实际、具有明显可行性和操作性的改革方案。
  第二阶段:方案的汇审完善阶段。总局、分局、农场分别根据隶属关系,对所属企业的改革方案进行汇审。北大荒农垦集团出资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集团总公司有流动资金担保、借贷关系的企业由总局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汇审。总局采取两审审定制的办法,对企业改革方案进行审批。各分局所属企业在上报总局之前必须经分局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审议不断充实完善方案,最后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阶段:方案推进实施阶段。在开展深入、细致的国企改革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改革形势和政策的宣讲,动员广大职工投身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改革方案;依法做好相应债务剥离以及相关资产权属关系的变更;依据有关政策对有净资产的企业实行身份置换,没有净资产的企业采取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办法全员解除劳动关系,做好养老、医疗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明确改制后新企业组织结构、编制、发展目标、职能。改制后的企业用人采取公开竞岗、择优录用的办法,重新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履行新公司入股出资手续,构建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依法注册登记新企业。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各项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原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机关组织有关部门对改制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是产权制度改革情况,新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情况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等。通过检查验收,总结成功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以完善,保证新企在新的体制和机制下规范运作。
  三、建立推进组织。明确工作责任
  为保证新一轮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总局成立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国企改革的组织领导。组长:胡成真;副组长:梁敏、陈平、郭来滨;成员:谭占龙、沈秀芝、贺天元、徐丰年、姚桂荣、杨健、孙彦献、向世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垦区国企改革推进日常指导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总局经贸委。主任:郭来滨;副主任:孙彦献、向世华;成员:刘斌、陶奕民、李宏、桂志慧。
  各分局也要相应地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所属企业改革推进的组织领导,做好上级各项改革要求、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所属企业改制方案进行汇审,协调解决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等。各分局要针对重点龙头企业和国有资本退出任务重的中小企业,逐企成立由一名局领导挂帅的专门推进工作组,抽调相关业务部门骨干,集中人员专门推进,专门负责企业改革各阶段的工作指导、协调和落实。企业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有关领导及部门组成的的专项推进组,具体负责方案的制定和推进,做好上下衔接,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四、具体要求
  (一)制定计划,限期推进到位。总局制定了《重点龙头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第一步)工作任务表》和《国有重点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表》。各分局要按照总局安排,尽快成立相应组织,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把总局要求落到实处。所属企业也要制定改革推进时间表,按计划集中精力、集中人员、限期推进。各分局、重点企业的国企改革领导组织机构要在11月15日前报总局备案。
  (二)加强协作,合力推进改革。推进国企改革是总局党委确定的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各级党政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敢于负责、杜绝推诿,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拖拉,全力以赴参与和支持改革,确保国企改革攻坚战的顺利实施。
  (三)严格操作程序,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国企改革涉及重大资产处置和劳动关系处理,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程序,坚决杜绝暗箱操作,重点把握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方案审批、职代会审议、资产债权分割、劳动关系处置、竞争上岗等重点环节,确保国企改革有序推进。
  (四)建立工作考评制度。能否如期完成总局党委确定的各项改革要求,是检验一级党政组织思想解放程度、工作力度和政治水平的重要内容。为严肃纪律,新一轮国企改革验收后,总局将对改革推进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能按总局要求如期推进到位的分局、企业责任人给予表扬,对不能按要求完成推进任务的分局、企业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