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江省委《关于整顿国营农场的通知》
中共松江省委《关于整顿国营农场的通知》
(1953年1月10日)
发富锦、集贤、桦南、汤原、阿城、宁安、延寿县委并省直各国营农场场长:
关于加强国营农场工作,东北局已于1952年9 月做出决定,目前各县县委应结合整党把整顿国营农场工作当做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尽可能地抽调一定干部到农场参加领导整顿工作。这次整顿农场必须彻底解决目前农场存在的“产量较低,浪费很大,因而形成成本过高,经营不利”的情况,为此省委特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整顿农场的要求:首先要树立企业化的经营思想,建立成本核算制,包耕负责制,定额管理制,并在此基础上,实行超额奖励制。其次是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明确依靠全体职工办好农场的思想,加强农场中的政治工作,建立学习制度。第三在职工中树立主人翁的思想,纠正雇佣观点以加强职工工作的责任心和具有爱护国家财产的观念。
二、农场整党应结合整场的中心内容,整党中必须明确党员在国家企业中的作用,解决农场党员和群众思想上存在着的工作不负责任,不爱护国家财产,计较个人利益,雇佣观点等主要问题,应认为只有把整党工作做好,才能给整场工作打下思想整顿的基础。
三、整顿的步骤: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整党解决思想问题。第二阶段进行系统的检查工作和研究业务问题,彻底检查产量低,浪费大,成本高的原因,具体检查劳动效率,劳动组织定额管理,民主领导等方面都存在着什么问题,如何改正等。第三阶段制订计划,修订制度定额,做好今年生产动员工作。
四、在时间分配上,研究业务时间长一些,整党和思想建设阶段时间应抓紧一些,要求在旧历年前结束。
五、整场工作必须与当前生产备耕工作结合起来,绝不能影响脱谷、机械检修和其他春耕准备工作,一定要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业务工作。
希按此通知发,立即着手整顿工作。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