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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1968年和1969年城镇居民下乡上山情况的报告》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1968年和1969年城镇居民下乡上山情况的报告》



    
               (1969年4月23日)
  国务院:
  我省广大城镇知识青年和脱离劳动的城镇居民,在伟大领袖毛主席的“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最新指示鼓舞下,热烈响应毛主席的伟大号召,积极要求下乡上山到农村安家落户,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现已形成高潮,形势空前大好。
  在安置工作中,我们遵照伟大领袖毛主席“要进一步节约闹革命”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教导,尽量节省开支。但由于下乡人员量大,所需安置经费较多,我省无法解决,请中央再增拨我省一部分财政预算指标。
  1968年全省下乡城镇知识青年290454人(包括外省36544 人),城镇居民5229人,共计295683人,其中新(扩)建场117012人,插场78071 人,新(扩)建队2839人,插队37855 人,回乡54677 人,居民成户插队5229人。按中央规定安置经费补助标准计算共需安置经费9230万元。中央财政部实拨经费8000万元,尚差1230万元。
  1969年计划安置城镇知识青年424000(包括外省300000人),城镇居民434000人,共计858000人(不包括外省来我省投亲、返籍的),其中新(扩)建场240000人,插场14000 人,新(扩)建队70000 人,插队80000 人,回乡20000 人,居民成户插队210000人(扣除机关干部和职工家属224000人)。按中央跨省市安置会议规定安置经费补助标准计算,需安置经费1.8 亿元(不包括接收外省知识青年规定的路费),中央财政部已拨2500万元,尚需经费1.55亿元。
  目前我省知识青年和城镇居民大批下乡上山,急需安置经费5000万元,以补去年的差额和当前需要,望速拨发。
  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