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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关于改革和发展垦区职工教育的决定》(节录)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关于改革和发展垦区职工教育的决定》(节录)



                  (1989年)
  一、进一步提高对职工教育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职工教育的领导。
  职工教育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方面,是智力投资的直接体现。它影响着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影响着垦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根本上说,它决定着垦区两个文明建设的水平。坚持职工教育是垦区的优良传统,是开发、建设北大荒的基本经验之一。现在,垦区职工队伍中大多数基层领导干部和技术骨干就是通过在职教育这个渠道培养的。但是,随着时代的前进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目前垦区职工教育的状况已不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尤其是各级主要领导同志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有关职工教育的精神,更新观念,克服短期行为,对职工教育工作在认识上有一个质的飞跃,在行动上有一个大的突破,在工作上上一个新台阶。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职工教育的领导,一靠认识前导,二靠制度保证,建立一种落实领导责任的制约机制。首先,要把职工教育纳入各单位领导的任期目标,同经济工作一样制订承包指标,明确任务和责任,签定合同。其次,要把职工教育工作成绩列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和内容,作为上级考核干部和群众评议干部的条件。第三,建立行政领导班子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职工教育情况,解决职工教育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农场(工厂)每一年、管理局每两年、总局每三年要专门召开一次职工教育工作会议。第四,要制订与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职工教育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且同经济、生产规划一起组织实施,统一部署、检查、总结。第五,要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制订的职工教育法规、政策。同时,还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发展职工教育的办法和措施等。
  二、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把职工教育的重点转移到岗位培训上来。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又红又专的人才。垦区职工教育要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以提高垦区职工队伍素质为宗旨,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办学基本原则,建立起比较适应垦区经济建设需要的成人教育新格局,经过近10年的努力,全垦区已经完成了以“双补”为主要内容的职工基础教育任务;继而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基本上改变了职工队伍的文化知识结构。但是,当前垦区的职工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教育与经济建设相脱节、理论与实际相脱离、“依靠”和“服务”不统一的问题还没有解决;追求文凭,追求学历,专业培训不对口,所学非所用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根据国家制定的职工教育工作方针,结合垦区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今后,垦区的职工教育要实行工作重点的转移,坚持以岗位培训为主。为了实现这个转移,各级领导一是要从思想上统一认识,大力搞好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二二是要从行动上统一步伐,各级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真正把岗位培训工作纳入日程。做到从工作安排、人力配备和资金投放上保证实现这一转移。三是要在措施上统一政策,以有利于岗位培训工作的开展,使岗位培训工作成为垦区职工教育的重点。
  岗位培训工作是职工教育的一项改革,加上此项工作较复杂,经验又不足,各单位要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要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铺开。岗位培训工作由各级职工教育部门统管,协调各业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管理干部培训由职工教育部门和组织部门共同负责)。要制订各单位、各行业、各类人员的岗位培训规划、岗位培训标准、考核办法、培训要求,逐步形成岗位培训实施细则,使岗位培训工作正规化。要分清各级岗位培训职责,分层次搞好各类人员的岗位培训。总局主要负责场处级管理干部、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和高级技工的培训;管理局负责科级管理干部、中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和中级技工培训;农场负责队级管理干部、初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和初级技工培训;对短线行业、工种的岗位培训,由管理局和总局共同负责。
  开展岗位培训工作要从垦区的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垦区现有的普通和成人教育基地,不要再铺新摊子。各级各类成人学校在有计划地进行学历教育的同时,要把岗位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动承担培训任务。同时,要把岗位培训与其他形式和内容的继续教育、实用技术培训、各种专业专题培训紧密结合起来。
  开展岗位培训要按需施教,学用结合,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习内容要和生产紧密结合,力求“新、深、实”,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岗位合格证书。今后对新进场(厂)的职工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干部,要逐步实行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后方能上岗的制度。对于取得岗位合格证书者方可评定职称,对已评定职称尚未取得岗位合格证书的要限期补上,否则不能再评高一级职称。对于未取得岗位合格证者,不能提职、晋级、评模,并要在规定时间内对其进行培训,如仍不合格者,要调整其工作,并不享受本岗位一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