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农场的改革之路
绥滨农场的改革之路
史 桂 霞
绥滨农场是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宝泉岭管理局所属的一个国有农场。自1985年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绥滨农场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1987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是全国农垦系统唯一的改革试验区农场。几年来,绥滨农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围绕国家和省改革试验区办确定的试验内容,为农场的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试验。他们在深化改革、坚持办好职工家庭农场、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等方面,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有农场新模式和寻求一条生产发展、农场振兴、职工致富的新路子开了一个好头,使“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得到了稳定、完善和提高,国有农场的服务体系建设初具规模,大小农场的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效果和显著的经济成果。它的成功,更坚定了国有农场深化改革的信心,只要坚定不移地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认真地深入地探索,就一定能够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有农场新模式。
一、农场改革试验前的状况
绥滨农场地处小兴安岭东南,完达山西北,三江平原东北边境的绥滨县境内,辖43个农牧生产队、33个工商运建服企业。土地总面积53300 公顷,耕地面积33458 公顷,职工9789名。主要生产小麦、玉米、水稻、甜菜等农产品。
绥滨农场从建场到1982年,一直实行计划经济,形成以生产队为基础,农场统一指挥、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的经济管理模式。建场35年,19年盈利、16年亏损,盈亏相抵净亏损达1951.8万元。这沉重的包袱使农场经济陷入了危机之中,只能靠银行贷款来维持简单再生产。
1983年,绥滨农场在企业整顿中开始探索改革的路子,实行机务大组承包,联产计酬。1984年农场在大组承包的基础上划分为小组承包,办了4 个家庭农场试点,为全面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积累实践经验。1984年末,农场根据全国农垦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所明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适当分开”的指导原则,依据“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理论,决定以兴办家庭农场为突破口,对农场经营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1985年,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工作在全场全面铺开。农场领导班子首先考察了一些农村乡队,感到国营农场的改革必须使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土地)结合得更紧密,必须把劳动者作为投资的主体。这样,确定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应表现在:首先是土地承包到户;其次是农机具转让给职工经营;最后实行“大包干”的分配办法。农场对家庭农场实行“固定上缴,自主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办法,取消了沿袭30多年的“工资制”。以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为原则,办起了2599个家庭农场。1985年末,由于自然灾害和改革初期存在的种种问题,全场歉收,粮豆总产量低于1984年,但盈利却比1984年多,当年不仅实现了“三留”及年终在产品自留,还有一部分再生产资金。但是,由于当时整个垦区经济形势不好,职工大量挂帐,加之对承包家庭农场的种种非议,使绥滨农场背上了沉重的压力。在这一紧要关头,省委、省政府及时召开了全省农场工作会议,对农垦改革提出了“稳定、完善、提高”的六字方针。中共中央1986年8 号文件肯定了农垦改革的方向,为农垦改革提供了政策保证。1986年5 月8 日,省委和总局、管局领导视察了绥滨农场,并指出要坚持改革;7 月22日,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等一行10人也来到农场了解兴办家庭农场情况,并肯定了农场改革的方向。所有这些,使绥滨农场在改革的关键时刻坚定了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的信心。
1986年,绥滨农场重点进行了家庭农场的稳定与完善工作,建立了生产协作体,开始实行家庭农场生产、生活费由“两借”变“两自”,改变旧的传统投资体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家庭农场健康稳定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86年粮豆总产首次突破了3.5 亿公斤大关,达5.5 亿公斤。比1985年增长18.6%,单产138公斤。农场连续两年盈利,累计盈利266万元,家庭农场人均收入达到700 元,比1984年增长88%。
1987年6 月,省国营农场总局在宝泉岭管理局召开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绥滨农场的工作,为绥滨农场列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拉开了序幕。
二、改革试验的目标和内容
1987年7 月,按照中共中央中发(1987)5 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字(1987)8 号文件精神,经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批准,正式确定绥滨农场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87)82号文件中《关于建立绥滨农场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方案》明确指出:“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围绕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和推行各种经济承包制,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破除企业内部的‘大锅饭’,增强企业的活力。建立绥滨农场改革试验区,就是要在改革探索的基础上,领导和职工相结合总结实践经验,将国营农场和家庭农场这两个层次都达到规范化。”
试验区规划自1987年至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预计将从3177万元增加到5170万元。4 年增长62%,年均增长速度为28%,经营盈利年均预计实现250 万元以上,家庭农场年人均收入预计达到800 元以上。
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宗旨,是通过调整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绥滨农场试验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为:实现家庭农场规范化;国营农场规范化;实现土地集约经营上的突破和农工商综合体上的突破。具体地说:一是进一步完善职工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生产协作体;二是进一步完善“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三是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化经营水平;四是进一步开展多种经营;五是进一步发展农工商综合体。
三、改革试验的实践过程和主要成果
改革是一项艰难的工作,虽然目标内容都确定了,但并不意味着实践会一帆风顺。绥滨农场的场长周振江深有感触地说:“如果说我们当时就对改革看得那么清楚,是不客观的。但我们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并不断完善,是因为我们面临一系列难题,如果退回去,我们认为要比前进更困难。深化改革是历史性的选择,虽然这样会引起‘阵痛’,甚至会使某些局部利益受到损失,但这些都是暂时的,阵痛总比长痛好。要想砸碎传统的‘贷、垫、挂’锁链,必须下大决心,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总结,才能把改革试验区办好。”
为了搞好改革试验,总局、管理局成立了试验区领导小组,农场成立了试验区办公室,制定了《绥滨农场经济体制改革试验项目书》,并严格地进行组织实施。
1.完善家庭农场生产协作体建设
家庭农场这种组织形式,既象一个大的联户家庭农场,又像一个没有管理人员的小生产队。为了避免凡事只顾自己和有机户与无机户之间的矛盾,保证科学轮作水平,必须组成几个协作体。家庭农场根据自愿的原则选举协作体里的协作长,然后由有机户组成一个农机配套的负责种管收大机组,再把10多个没有机械的家庭农场吸收进来组成一个大的联合生产协作体。协作长一般是由协作体中拥有机械的家庭农场场长担任。他负责协调家庭农场之间的作物种植、科学轮作、机械调配和劳务有偿服务等。协作长被列为农场后备干部管理。他们经过实践锻炼,现已成为种管收的行家里手,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现在,绥滨农场共有269 个生产协作体。生产协作体坚持“地有数、机到户、合着干、分开算”的原则进行生产。这些协作体具有很强的活力,已经成为家庭农场之间生产和经营优化组合的最好形式。它对于解决有机户与无机户之间的矛盾,发挥大机械化优势,推广农业新技术,发挥“三个效益(生产发展、农场振兴、职工致富)”起了重要作用。
2.推进“两费自理”,解决“谁种地谁掏钱”问题
所谓“两费自理”,是指生产费和生活费由家庭农场职工自己负担。它的实质是将风险机制引入家庭农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者。这是构建家庭农场经营机制的核心问题。如果仅仅将推行“两自”当成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的法宝,而不是从机制上认识这个问题,就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
“两费自理”是对传统投资体制的改革,其难度和阻力相当大。因此,首先领导要决心大,坚定信心不动摇。由于国营农场建立几十年以来一直是“国家出钱,职工种地”的投资体制,现在改为“职工拿钱,职工种地”,有些职工说啥也想不通,说没钱买化肥、油料等,要求农场超额垫支生产费用。农场领导一方面坚决不答应这些条件,另一方面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走到哪宣传到哪,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两自”的意义和必要性,终于说服了那些职工。其次,为了推进“两自”进程,充分考虑职工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两自”政策。他们的具体做法是:①坚持“逐年推开,循序渐进、稳定提高”的原则。前两年实现了生活费全部自理,然后在上年“三留”的基础上,年终再产品又实行了自留。1987年收成较好,家庭农场对化肥、农药等生产费用承受能力有所提高,1988年自理率达到了80%以上。②及时兑现家庭农场分配款,取信于民。③开展集资,鼓励拆借,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十四队有个“两费自理基金会”,1991年一次筹集资金8.6 万元投入生产,保证了“两自”的实施。第三,制定严格的措施,保证实现“两自”。他们主要是引入银行机制,实行严格的限额垫支(贷款)和管理。确定“三贷三不贷”的原则,明确贷款范围;科学确定垫支指标;实行财产抵押;严格贷款投放,进行使用监督。实践表明,推行“两自”能够使职工把自己的命运与家庭农场的荣辱兴衰联在一起,激发出极大的生产积极性。
3、抓紧规范化建设和配套改革
为了规范家庭农场的行为,制定了《绥滨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章程》。在大农场规范化建设方面,突出抓了职能作用的转换,实现由行政管理型向经营服务型的转变。几年来,他们本着“小机关,大服务”的原则,精简机关机构和人员,每年节省管理费近百万元;同时,不断改善服务条件,抓全程服务,形成全方位服务网络;抓服务质量,突出科技服务重点。
在配套改革方面,加强农工商综合体建设,主要抓了以奶牛为基础、以现代化加工设备为龙头的牧工商一体化建设,使绥滨农场奶牛由170头发展到1530头,职工每年可增加纯收入200万元以上,促进了农场产业结构的调整,收到了较好的效益。与此同时,进一步在土地集约化经营方面下功夫,大力兴修水利,修缮各种水利设施,改造万亩中低产田,保证了农场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试验区的工作任务。
绥滨农场改革试验区在综合改革试验的各个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主要是:
第一,改革试验的基本目标已经实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营农场新体制已基本形成。经过几年的努力,“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已构建并日趋完善。大农场作为统一经营层次,已由行政管理型转为经营服务型。农工商综合体已初具规模。作为分散经营层次的家庭农场,由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制度与分配制度,使产权明晰、利益直接,构建了家庭农场的经营机制。职工家庭农场已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从而彻底改变了“国家出钱,职工种地”的旧模式,使国营农场焕发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二,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经济效益。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包括科技在内的生产力,这不仅使整个农场经济效益显著提高,职工的收入也明显增加,已形成了“小农场富,大农场活,国家得利多”的局面。全场人均收入由改革前1984年的386 元,增加到1992年的1810多元,职工住房由原来的人均6.87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11.47 平方米,提高67%。农场每百户职工家庭拥有自行车122 辆、摩托车25辆、小汽车1.7 辆、电视机117 台、洗衣机72台、收录机87台。职工储蓄存款也增长了6 倍多,从1984年的533 万元,增加到1992年的3768万元。每年职工自理生活费1250万元,自理生产费2300多万元。全场粮豆总产,1985年前8 年为31.6万吨,后8 年为42.1万吨,前后相比增加10.5万吨,增长33.2%;粮豆亩产,前8 年为86.4公斤,后8 年为133.3 公斤,增加46.9公斤,增长54.3%;工农业总产值从1984年的2475万元提高到1992年的9268万元,8 年增加3.74倍。
经济效益明显提高,1984年前的8 年中,6 年亏损,两年盈利,累计净亏损1278万元。而1985年到1992年末,连续8 年盈利,累计盈利1316万元。资金状况也明显好转,专用基金1984年末赤字为46万元,1992年结余679 万元;包干结余1984年赤字为471 万元,1992年结余189万元。农场资金比较宽裕,加快了农场各方面的建设,非农业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家庭农场分配款按时兑现。第三,大小农场两层固定资产明显增加,农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截止1992年底,整个绥滨农场固定资产已达8831.5万元,比1984年的2533.7万元增加了6297.8万元,增长248%。其中大农场固定资产,1992年为3165万元,比1984年增加1479.3万元,年均增长15%;职工家庭农场的固定资产,1985年大农场转让给848 万元,经过8 年又增值4854万元,1992年总值已达5702万元。绥滨农场农机具比改革前更多更新。据统计,改革8 年来,职工家庭农场购置农机具的投资就达2880万元。农业机械总动力比改革前增长31.4倍,大大增强了农场农业发展的后劲。
绥滨农场的改革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是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和发展。绥滨农场在第一期试验期内圆满地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现在已进入第二期试验阶段。绥滨农场正在以进一步明晰双层产权关系,发展外向型经济,坚持改革与发展相结合,在完善提高农业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加快现代农垦企业制度建设作为第二期改革试验的目标,加快改革步伐,为全国农垦国有农场的改革提供更新更好的经验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