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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河农场的劳改事业

梧桐河农场的劳改事业



                                史 杰 刘文涛
  梧桐河农场是黑龙江垦区最早建成的劳改农场之一。自1950年建场到1968年改变劳改体制,历时18年,在改造罪犯和建设农场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
  为巩固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维护城市社会治安,惩办和改造各类犯罪分子,1950年2 月,东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决定在松江省设立劳动改造机关。松江省政府公安厅接受任务后,立即从省内各市、县公安队及省荣军学校抽调50多名干部进行培训。3 月,沈阳市公安局押送1300名犯人抵达佳木斯,将他们分送到周围的农场进行一个多月的劳动锻炼,以学会基本的劳动技能。这些罪犯有伪满和国民党的军警宪特反革命犯,也有盗窃、杀人、抢劫、强奸、吸毒等刑事犯,还有少数渎职、贪污和交通肇事罪犯。到1965年6 月止,劳改农场共接收来自全国各地的犯人14000 余名。
  经调查,发现梧桐河东面有一片荒地适宜开垦,过去军阀曾在那里办过“福丰稻田公司”。省公安厅决定在此建立劳改农场,这就是梧桐河农场。他们于1950年8 月中旬派先遣队对梧桐河流域进行全面勘查。先遣队由4 名干部带领20名表现好的刑事犯组成。勘测工作非常辛苦,测水流速时,没有仪器,就从棉袄上撕块棉花扔到水里,没有手表,就按手上脉搏跳动的次数,以棉花的流程来计算水的流速。经过勘测,初步确定了自流灌溉和主排干的走向,拟就了最初的开发计划。8 月下旬,罪犯分批进点,边盖临时住宅,边挖渠、开荒。
  前三年开荒主要靠人力、畜力,生活条件也较艰苦。在这种条件下,到1952年三年共开荒27370 亩。自1951年开始,不仅对原“福丰稻田公司”的旧有灌溉渠道进行了拓宽整治,还新挖了几十条引水干线。到1955年,共完成土方453089立方米。从1953年到1960年,还利用农闲季节完成300 里长堤的修筑,防治了多次特大洪涝灾害。1953年,农场耕地面积达到4.3 万亩,粮豆亩产193 公斤,1954年耕地扩大到5.2 万亩,亩产228 公斤。到1956年,农场已开垦荒地10余万亩,在这片荒原沼泽上建起了工商运建服各业齐全的场部小城镇,并拥有9 个下属农业生产分场,受到外界的关注和好评,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还专门组织人员前来参观考察,省公安厅还将梧桐河农场总结出的劳改工作经验印发全省。
  改造罪犯是一项极其复杂而艰巨的工作。18年来,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从未间断过。据不完全统计,从1951年到1961年10年间,在监内破获各类反改造案件341 起,占发案率的97%。其中反革命预谋暴乱劫狱和反革命集团活动案,都在预谋中受到了应有的打击。
  在18年的改造过程中,梧桐河农场从未间断过对罪犯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劳动生产教育和文化教育。多数罪犯过去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提篮,在劳动中逐步学到某些生产技能,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例如惯窃犯李占全,过去不懂农业生产,在改造中学会了水稻灌溉技术。1956年他回乡探亲,正赶上农业社水田灌不上水,他主动协助农民,使问题解决了。人们看到他由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在劳改农场学到了本领,深有感慨。村政府写信给农场要求安排他回村工作。至于盗窃犯拾金不昧,反革命犯坦白检举等例子不胜枚举。事实证明,改造罪犯的工作是成功的。在改造与反改造错综复杂的斗争中,梧桐河农场坚持贯彻党中央制定的“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方针,在具体实施上也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
  农场要求,罪犯严格遵守东北人民政府公安部拟定的劳动改造罪犯守则(草案)。守则对罪犯在思想、劳动、学习、生活各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定期对罪犯进行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奖惩依据。对表现好的罪犯给予表彰甚至减刑,反之则给予严惩。18年来,受到减刑奖励的有762 名,提前释放314 名;也有由一般刑事犯最后处以极刑的。如盗窃犯张福林,原来只判1 年徒刑,但他拒不接受改造,作恶多端,试图对看守人员下毒手,最后被处决。在实行严管的同时,也要进行细致耐心的教育工作,用正确的思想改造和纠正犯人中一些不正确的认识,使他们在改造中坚定重新做人、报效祖国的信念。在农闲季节,还对他们进行文化教育,开办犯人图书馆,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曾组织犯人成立京剧团和评剧团,多次在场内和友邻单位演出。犯人们每半个月看一场电影,对那些有思想教育意义的影片,还组织犯人谈观后感。他们还坚持10年办《梧桐河劳改报》,刊登劳改中的好人好事和党的政策等,这些做法都收到很好的效果。严厉的管制改造与劳逸结合的生活,使罪犯自觉地减轻身上的包袱,达到接受改造,弃恶从善的目的。
  坚持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强调对罪犯加强改造的重要性,并不是把生产摆在次要的位置。罪犯的改造,必须通过踏踏实实的劳动来实现,罪犯参加生产劳动的态度、行为和效益,是衡量改造好坏的重要标志。为了使罪犯更好地提高劳动效率,管教机构还帮助罪犯学习劳动技能,对他们进行技术指导,让他们担负总场实验区的工作,通过实际操作,积累资料,采集标本,进行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据1956年的调查,全场起用各类有技术专长的犯人500 余名。农场培养出相当于4 级农业技工的犯人609 名,占投入农业劳动罪犯总数的15%。如从前在伪满国高林科毕业的杨彬,调到总场林业苗圃工作,经过几年的实践锻炼,刑满留场后被评为4 级林业技术员。劳改农场还按等级发给有技术专长的犯人每月5 —20元的津贴。个别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犯人食堂就餐时可立单灶。在副食供应紧张的条件下,也予以优待。这些都充分调动了犯人学习技术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依据党的政策,对罪犯的生活供应也保证了一定的标准。从1952年起,每年给犯人发棉衣一套、棉鞋一双、棉帽一顶、单衣两套、单鞋两双、被褥被单3 —5 年一套。毛巾、肥皂、牙膏、牙刷均按月发给。伙食按国家标准,每月和节日都有所改善。总场设医院,使有病的犯人能及时得到治疗,老弱病残者还在生活和劳动方面给予照顾。从1955年起,每月发给犯人2 至3 元零花钱,监内设有小卖店,可以自由选购生活用品。1952年结合“三反五反”运动,整顿了干部队伍,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管教工作步入了正轨。
  梧桐河农场18年的劳改工作,改造了数以万计的罪犯,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成为奉公守法的劳动者,为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劳改体制改变之后,刑满自愿留场的有5000多人,这些人为农场的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他们中有的当了生产队长,有的成为专业管理人员。梧桐河农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变成为拥有人口万余、良田万倾,每年上缴数千吨商品粮,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国营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