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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

1972年



  2月25日 兵团司令部颁发《兵团农业生产管理制度(试行)》。
  3月7日 黑龙江省革委会决定,增设国营农场管理局,将1968年下放给地区管理的46个农牧场(包括省公安厅所属劳改农场31个),收归农场管理局领导。年底又把由内蒙古自治区划归黑龙江省的呼伦贝尔盟、大兴安岭地区所属32个农牧场交给农场管理局统一领导。
  4月l8日 兵团决定在十八团(友谊农场)七营进行工资改革试点,并于4月21日制定和公布了工资改革试点方案,取消等级工资制,实行按纯收益分等积累,以大寨工分制进行分配。1974 年1月12日,兵团正式公布《兵团农牧连队实行工分制试行办法》,并决定在兵团各师普遍进行工资改革试点,试点连队860个,占农牧连队总数的48%。
  7月 兵团东部地区粘虫大发生,这是连续第五个发生年,面积达590万亩,占小麦种植面积的54.9%。绝产面积200万亩,损失粮食5000万公斤。
  8月 兵团决定组建依兰收获机厂,撤销原六十三团五营建制。它的前身是1961年依兰农场六分场建立的农机试验场。1976 年投产,年产主机30台。
  10月12日至11月10日 国务院财政部和农林部召开全国加强经济核算,扭转企业亏损会议。ll月24日,兵团党委召开一届三次全委会,传达会议精神,并作出决定:“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整顿和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限期转亏为盈”。省属农场系统也根据会议精神,制订了具体办法。
  10月 在李先念副总理主持下,国家计委提出《加快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基地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把黑龙江省建设成商品粮基地和大豆出口基地。指出,黑龙江省“全民所有制的大农业比重较大,农业机械化比全国平均水平高,把黑龙江省建成一个高产稳产的商品粮基地,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
  年末 自1969年以来,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系统共接收安置了城市知识青年45万多人,其中兵团安置31万多人,为兵团成立前职工总数的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