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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

1965年

1965年

1-6月



                  1965年
                   1月
  省商业厅生产基地全部划归农垦厅管理
  1日 根据省人委决定,将商业厅所属省、市、县商品生产基地,全部划归农垦厅领导和管理。
  红旗畜牧农场接收哈尔滨市电车公司畜牧场等单位641公顷土地
  1—4月 国营红旗畜牧农场接收哈尔滨市电车公司畜牧场、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地质局机关农场、省机械工业厅机关副业场、 省香坊木材综合加工厂畜牧场、哈尔滨市物资局农场、军事工程学院小赵家生产队、新风加工厂等单位共641公顷土地、161名职工、110头奶牛和一个酒厂。
  北京市副市长王昆仑带队慰问八五三农场
  1月 北京市副市长王昆仑带领北京市慰问团到八五三农场慰问。
  绿色草原牧场划归省农垦厅
  1月 绿色草原牧场归属农垦厅,定名为“国营绿色草原牧场”。
                   3月
  东北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学校在友谊农场四分场建校
  1日 东北农垦总局农业机械化学校在友谊农场四分场建校,四分场撤销。
  成立黄山农场筹备处
  8日 经哈尔滨市委批准,在滨江区委领导下,成立黄山农场筹备处,借用哈尔滨市太平区团结公社曙光大队的房子做临时办公室。8月,试办“黄山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场校合一。先后接收哈尔滨市知青802名,开荒播种600亩地,年底耕地达一万亩。翌年,东北局第二书记欧阳钦、省委第二书记、省长李范五来场视察,改名为“哈尔滨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和“哈尔滨青年农场”。1972年8月,交给省农场管理局管理。
  延兴农场发生火灾
  10日 延兴农场修路队鸭蛋河大桥女工棚失火,烧死女工23人,伤8人。3月13日农垦部、黑龙江省和东北农垦总局联合派人到失火现场调查并慰问死伤职工家属,帮助处理后事。
  岔林河四分场移交通河县
  29日 岔林河农场四分场的全部土地、职工和价值481.5万元的财产移交给通河县清河公社和顺祥公社。
  巨浪牧场移交林甸县
  3月 根据黑龙江省农垦厅指示,将红色草原农垦局所属巨浪牧场移交给林甸县。
                   4月
  农垦部党组批准撤销密山农垦分局
  2日 经农垦部党组批准,撤销密山农垦分局。密山地区各农场的党组织受当地县委和东北农垦总局双重领导,以县委领导为主。
  中共中央批转农垦部党组《关于党组扩大会议的报告》
  6日 中共中央批转农垦部党组《关于党组扩大会议的报告》。 这个报告是贯彻执行中央“五条”批示的进一步具体化,提出了关于改革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即《十六条》)。
  佳木斯肉联厂和佳南农场合并
  15日 佳木斯肉联厂和佳南农场合并,办亦工亦农企业。
  垦区实行两结合工资制
  4月 垦区各农场农业生产队实行两结合工资制(即作业工资与产量工资结合)。
                   5月
  省农垦厅召开国营农场场长工作会议
  22日—6月2日 省农垦厅在九三农垦局召开全省国营农场场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农垦部和财政部关于定收定支的指示。
                   6月
  朝鲜实习生到九三农垦局实习
  18日 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高山地带农作物实习生5人,到达九三农垦局进行作物栽培实习,受到了局领导的热情接待。
  虎林地区4个农场第一批点上社教结束
  6月 虎林地区4个农场第一批“点上社教”结束,社教团、队先后撤离。6月25日虎林地区第二批农垦单位的社教运动开始。这一批有八五六、八五八、和平农场、迎春机械厂、虎林电厂和虎林农垦分局机关等6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