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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土地开发利用

第三节 土地开发利用



               第三节 土地开发利用
  自1947—1985年的39年间,垦区累计开荒297.4万公顷,年均开荒7.6万公顷,开荒后由于农田水利、基建、道路等占用及退耕还林、休耕、部分撂荒等原因,每年种植指数在80% 左右。
  垦建初期(1949—1962年)由于开荒质量较差,农业单一经营、单一耕地开发,使土地利用处于低级阶段。土地开发以高平地、漫岗地为主,圈荒占地,先吃“菜心”的开垦方式,重垦轻建,先垦后建,垦建脱节,因而种植指数低,土地资源浪费较大。1954年友谊农场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了科学规划,设立5 个农业分场,实行“麦、麦、豆”三区轮作,播种粮食作物面积2万公顷,设立5个畜牧场饲料轮作区,面积为2 700公顷;设立3个草地牧场轮作区,一个水稻轮作区等,以农为主、综合开发、多种经营;注意保护森林、荒原和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建立比较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壤耕作制度,保持较好的生态环境。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和经营管理的改善,垦区种植指数提高到1956 年的86%。1958年“大跃进”带来的“左”的思潮,对土地开发利用再度冲击。牡丹江农垦局1958—1962年盲目开荒,造成撂荒面积17.3万公顷,占开荒总面积的41%,由于森林过伐,耕地水土流失,风蚀严重,造成垦殖指数上升,种植指数下降的不良后果。
  东北农垦总局时期(1963—1967年)1963年垦区进行土地规划补课,开始重视土地有效利用,同时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治水改土、施肥改土、耕作改土和植树造林等综合措施,土地利用开始向良性循环发展。克山农场针对地处丘陵漫岗,春季多大风,水土流失严重,土壤肥力下降等实际情况,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共造林3 000 多公顷,建设农田防护林带825条,总长度1 250公里,将全场2.4万公顷耕地划分成672个网格,实现了农田林网化,起到调节气候、防风固土、蓄水保墒的作用。农田风速减低47%,土壤含水量增加3.8%~4.7%,蒸发量减少3.6%~7.5%。这时期垦区种植指数为83%~84%,土地利用逐渐趋于平衡。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时期(1968—1976年)这个时期由于“文革”的冲击和实施“以粮为纲”的政策,先是毁林开荒,继而毁草开荒,生态系统再次遭到破坏。这一时期因为年年干旱,沼泽地脱水落干, 出现盲目扩大低湿地的开荒, 加上自然生态的破坏,风、沙、冻、涝、旱等自然灾害频繁出现,大量耕地撂荒,影响了土地利用。据二九○农场气象资料表明:20世纪50年代前4年没见沙暴;20世纪60年代前5年就发生4次,后5年发生10 次;20世纪70年代前2年就发生9次。1971年宝泉岭分局受风灾面积4.7万公顷,占播种面积的1/6,其中毁种2.2万公顷,小麦倒伏减产3.9 万公顷。九三、北安分局风蚀、水蚀严重,赵光农场十六队西大沟原是1952年的开荒堑沟,因水土流失到1980年便冲刷成长1 200米、宽25米、深7.5米的大冲刷沟,流失土壤10 000多立方米。
  农垦总局时期(1976—2006年)1980年开始垦区各级成立农业区划办公室,包括土地利用在内的农业资源进行全面复查。1983年再次开展土地资源利用的详查,并以农场为单位,重新编制土地利用及水利规划。通过调查认为,土地的流失(风蚀、水蚀)、乱占、滥用问题突出。1982年5月, 总局下发《国营农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各分局和农场成立土地管理办公室,深入调查土地资源,宣传土地政策、法令,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并主动配合各地政府的划界工作,落实了农场场界及土地管理范围。1983—1985年农垦项目建设,完成开荒20万公顷,为计划的100%,完成排水土方6 583 万方,为计划的105%,完成主干路785公里,为计划的95.4%。到1985年统计,垦殖指数下降为33.9%,种植指数基本稳定在85%~90%。
  近十年来,垦区的土地利用迈入以内涵开发为主,合理开发,科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土地产出最大化的良性循环新阶段。通过坚持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改造中低产田,保护基本农田;坚持调整种植业结构,适地适种,科学轮作;坚持秸秆还田、培肥地力,用地养地结合;坚持科学施用化肥、农药,防止白色污染等综合措施,提高土地产出率。1995年粮食单产3 197公斤,总产514.5万吨,分别比1985年增长1倍;2005年粮食单产达到5 389公斤,总产1 026.5万吨,比1995年分别增长68.6%和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