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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种子经营管理

第一节 种子经营管理



                第一节 种子经营管理
               种子经营管理机构的建设
  种子公司组建根据国务院[1978]97 号《关于要抓紧把种子公司建立起来的通知》精神,农场总局于1979年下发了(龙农总党[1978]109号)《关于建种子公司的通知》,组建了总局、管理局、农场三级种子公司。总局、管理局为事业单位,总编制105人。种子公司的体制是以行政管理为主的行政、技术、 经营三位一体。种子工作的方针是品种布局区域化,种子生产专业化,种子加工机械化, 种子质量标准化, 逐步实现以场为单位统一供种,即“四化一供”。“四化一供”取代了生产单位自繁、自选、自留、自用,辅之以调剂的“四自一辅” 种子工作方针。首次将农作物种子纳入以管理为主的经营渠道,并且设置了专门机构。
  种子公司建立初期的主要工作一是品种区划与整顿。 根据当时生产用种多、乱、杂的实际情况,1982 年总局种子公司组织各分局、农场种子公司制定了垦区农作物品种种植区划,将垦区按生态区和栽培管理条件划分为3大区和10个亚区,并纳入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农业区划。同时,进行了品种整顿,限制乱引、乱繁, 限定各分局农场品种数目,开展品种比武试验,突出主栽品种。开展“三圃法”提纯复壮,恢复生产用种品种纯度。 对少、好、新品种开展高倍繁殖竞赛活动,加快新品种的推广速度。这些活动的开展,在生产上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同时,涌现出许多典型。云山农场常年坚持“三圃法”提纯, 主要生产品种三年一更新。八五四农场创造大豆人工点播和机械精点高繁新纪录:1984年引进中熟、高抗灰斑病大豆新品系“合交7710-4”395粒,1985年人工点播系统繁殖11公斤,繁殖倍数366倍;1986年单粒点播繁殖3 800公斤,繁殖倍数345倍;1987年机械点播,公顷播种量30公斤,保苗18万株,繁殖285吨,繁殖倍数75倍,1988年命名推广为合丰30 号时,获得种量最多的单位。1986年八五一○农场繁殖小麦垦九3号,繁殖倍数高达594倍。二是建立农作物新品种区域和生产试验网。按照品种区划,建立早、中、晚三个熟期组不同作物的试验区。并经过不断的调整和修改,“七五”期间已建有6个作物19个分区的试验网,建立标准化试验站点47个,其中,24个试验站还承担省农作物品种试验任务,4个点承担国家东北大区品种试验任务。年均试验品系1 860—2 000 份次。三是开展引种鉴定、合作育种和制种。垦区1980年开始与德国KWS公司开展甜菜单芽种的引种试验,并与九三科研所进行合作育种。同时, 还引进“孚尔拉”等早熟玉米杂交种鉴定、制种试验及推广,突破了北部高寒及山间冷凉地区玉米种植禁区, 并获得了较高的产量水平。如克山农场大面积种植公顷产量达到6 000公斤以上。垦区先后累计推广33.3万多公顷。1982年引进加拿大大麦品种“博兰扎”“康奎斯特”等,“七五”期间推广了10 多万公顷,成为大麦的主栽品种。1986年由红兴隆科研所、总局外贸、 总局种子公司联合与日本札幌啤酒株式会社合作,建立了以大麦育种为主的“红日种子公司”,先后培育、引进和推广了一批优质啤酒大麦品种,如“红日啤麦1号”等。 国外品种的引进推广为以后国家在垦区建立啤酒大麦生产基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89年总局种子公司与香港黄玉合菜籽行合资建立了“黑龙江玉合种子有限公司”, 开展了蔬菜、瓜类引种、繁殖和西瓜杂交种等工作,丰富了垦区的“菜篮子”工程。1999 年九三种业集团与荷兰安地公司洽谈了甜菜合作育种、种子生产项目,并在育种、 制种、加工等方面进行全面技术合作,2000 年签订了合作协议。四是人才培训。“六五”期间,总局先后委托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举办了种子大专培训班3 期,函授班2 期,培养了种子专门人才200人次。1985—1987年,通过中国和加拿大合作项目选送出国培训种子机械加工技术人员4人、经营管理人员2人、作物育种技术人员9人。到德国KWS公司培训育种技术人员4人、种子经营管理人员2人。“六五”至“七五”期间,垦区培训品种试验员、 检验员、良种繁育、经营管理、种子加工等专业技术人员1 200余人次。
               种子管理体制的调整与改革
  种子管理机构的初步改革1984年黑龙江省颁布了《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1989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1992年黑龙江省修改并发布了《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使种子工作步入了依法管理的建设轨道。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责,1992年总局下文组建总局及管理局种子管理处,种子管理处与同级种子公司合署办公,职能分设。机构性质为事业单位。种子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负责区域化供种,种子经营逐步推向市场。
  种子管理机构的职能1993年省农牧渔业厅下发了(黑农厅[1993]第80号)《黑龙江省农场系统农作物种子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省国营农场总局应设置相应的种子管理机构,负责本系统的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垦区的种子工作正式步入了依法管理轨道。一是种子生产的经营实行“三证一照”制度,即“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和“营业执照”。
  二是建立种子质量监控体系。1994年总局下文建立总局及分局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挂靠种子管理处。农场建立标准化检验室。种子检验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后,持“种子检验员证”上岗。经营及贮备的种子都必须进行检验,种子生产进行田间检验。1995年农业部发布了新的种子检验规程,总局选派了一批检验员参加农业部在浙江农大举办的师资培训班,并在宝泉岭分局建立了培训基地,对垦区种子检验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和技能轮训。三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种子发展规划。1990年参加编写《黑龙江垦区一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种子基地建设子系统》项目编写,规划了“八五”期间种子发展蓝图。1995年国家启动了种子工程建设项目,推动种子产业化。编写了《黑龙江垦区种子产业化总体方案》,将“九五”期间种子产业化建设推向了新阶段。四是实施种子工程推进种子产业化。实施种子工程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产业发展规律的现代化种子产业体制,初步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种子产业体系,富有活力的运行机制和科学的管理制度。最终要达到五化:即种子商品化,生产专业化,育、繁、推一体化,管理规范化,推进企业化。
  通过“八五”期间的规划和建设,涌现出绥滨、二九○等典型农场。如绥滨农场1992年建立种子加工厂,当年投入生产,1992—1995年组织良种统一生产、加工、贮备和检验,统一供种2万吨,其中向周边市县供种1 500吨。种子经营效益394 万元,平均年创造经济效益87.3万元。1996年大力推广了绥滨、二九○等农场种子产业化建设经验。并决定实施“一把手”工程,由各分局、农场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规划,目标管理,限期达标。至1999年垦区种子机械化加工率达到了93.7%,其中工厂化加工率50.8%,种子包衣率为95%,标准化包装率为64.3%,统一供种率为74.5%。有23 个单位被评为垦区种子产业化先进单位,其中总局种子公司、九三分局种子公司被列为农业部国家种子百强企业第25和第72位。
  种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为了适应种子产业化建设,1997年建三江分局种子管理处与种子公司分开,1998年总局种子管理处与种子公司分开,独立办公,为事业单位。
  2000年总局下文进一步明确了总局、分局、农场三级种子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及经费来源。种子管理与经营全部脱钩。现有各级种子管理处、站114个,有种子管理人员254人,均取得了执法资格证。总局、分局均有专业执法机构,农场专业执法机构占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