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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五章 兴办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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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兴办家庭农场
  农业改革是黑龙江垦区全面改革的开端,又是推进各业全面改革的基础。黑龙江垦区农业改革是从1984年起步,经过1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兴办了20多万个家庭农场,创建了“两自理”和“四到位”为主要特征, 大农场套小农场,统分结合, 双层经营体制。打破了长期延续的计划经济办场模式和管理体制,从农场统一的单层次经营体制转变为统分结合的双层次经营体制。家庭农场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从1999年以后,总结推广九三分局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经验,推进垦区农业改革的第二个飞跃。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稳步推进,农业的标准化、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有了新的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改革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1996年垦区提前4 年实现了百亿斤商品粮基地建设任务。1985—2004年国有农场的农业增加值由6.66亿元增加到130.14 亿元,年均增长11.6%;粮食总产量由252.36万吨增加到937.51万吨,年均增长14.2%;粮食公顷产量由1 530公斤提高到4 998 公斤,年均增长18.2%。农场经济得到大发展,家庭农场职工人均纯收入由1985年的453元增加到2004年的5 592元,增长13.5倍。2005年突破6 000 元大关,达到6 179元,比上年增长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