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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垦区第一个家庭农场

第一节 垦区第一个家庭农场



              第一节 垦区第一个家庭农场
  王木存是1958年从部队转业的老机务工人,他所在的八五八农场十五生产队,位于乌苏里江畔,地势低洼,十年九涝,生产条件很差,职工生活不富裕。
  1983年初,农场贯彻中发[1983]1 号文件,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时,王木存觉得过去吃大锅饭时有劲使不上, 现在允许承包了是个好机会,决心搞个人承包大干一场,他带领全家6口人,于1983年1月同十五生产队签订了3年的承包合同,租赁生产队1 组配套农机具,承包耕地146.7 公顷,在完成上缴利费税后剩余全部归己,上不封顶下不封底,全奖全赔的大包干分配办法。垦区第一个家庭农场就这样诞生了。
  1984年,垦区开始兴办家庭农场。总局党委在垦区上下,组织开展了兴办家庭农场的大讨论,大力宣传王木存试办家庭农场的典型经验。王木存等人改革先进事迹引起了垦区上下40万农业职工的强烈反响。就在这一年王木存家庭农场遭到特大涝灾,小麦播种拖到5月16 日,超过正常播期近1 个月,又不相信化学除草技术,把大豆播种量增加过大,因天灾人祸导致农业歉收,年终亏损1.5万元。王木存对兴办家庭农场发生了动摇。
  1985年春,把承包的耕地和配套农机具大部分退还给生产队,只留下1 台拖拉机、少量农机具和23.3 公顷耕地,主要精力抓小商店和外出经商,结果去了一趟深圳就赔进去1万多元。他认真总结这两年的经验教训,在农场领导的鼓励下,决心重新办好以农业为主的家庭农场。
  1986年全家努力学习科学种田知识,选用优良品种,改进栽培技术,开荒56.7公顷,播种面积扩大到80公顷。1987年重新购置了农具,拖拉机安装上推土铲,给生产队推鱼池、修路、挖排水沟,给无机户代耕耕地46公顷,还饲养了1头母猪、15头肥猪和5头奶牛。王木存家庭农场站稳了脚跟越办越好。
  1988年后的7年间,每年经营纯收入都在10万元以上,共上缴利费税40 余万元,生产粮豆156万公斤。1996年耕地面积扩大到213.3公顷,旱田改水田100 公顷,转租给别人耕种,机务人员组成机耕队,为无机户耕翻、脱谷及运输服务。2001年投入20万元办起精米加工厂,当年水田经营收入9万多元,稻米加工销售收入8万多元,机械代耕运输收入13万元,全年纯收入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