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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地形、地势

第二节 地形、地势



                 第二节 地形、地势
  垦区土地总面积5.39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地0.95万平方公里,占17.1%;岗坡地1.17万平方公里,占21.1%;平原2.96万平方公里,占52.1%;沟谷河流面积0.54万平方公里,占9.7%。分属黑龙江省三江平原、松嫩平原和兴安岭3个农业开发区。分布面积占垦区总面积的百分比分别为65.6%、25.3%和9.1%。
  三江平原区有53个农场,主要分布于低湿平原区,其海拔高度多在50米~200米,地面坡降一般在1/200~1/10 000之间;松嫩平原区有44个农场,主要分布于小兴安岭南麓低山丘陵区——松嫩高原,海拔高度130米~450米,地面坡降岗地为1/20~1/200,平地多为1/300~1/1 000左右;兴安岭区共有5 个农场,除铁力农场外,其余各农场均分布在黑龙江沿岸及小兴安岭北麓岗丘区,海拔高度在120~400米,地面坡降岗地为1/30~1/200,平地为1/300~1/500。
                 江河 湖泊
  垦区大部分土地分布在古地壳褶皱基底上,由内陆断陷——拗陷和后续以抚远县(垦区前锋农场)一带为中心的间歇性沉降活动所形成的盆地区,除东部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西部的嫩江大江河流经垦区,还有近百条支流(流域面积1 0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有46条)流经垦区。这些河流古河道由于不断泛滥、游荡、迁徙、改道和冲积堆积中打造出典型平原洪泛区。一是位于松花江、黑龙江及嫩江沿岸低漫滩区的有24个农场,直接受洪水侵害,是垦区防洪工程建设的主要设防区;二是垦区东四局的53个农场分布在三江平原区(占垦区总面积66%),海拔高度大部分为 40 ~60 米。其中76% 土地在完达山以北的小三江平原, 尤其是同抚沼泽化低平原区,是黑龙江省的最低点,海拔仅34米。其发源于平原型河流,上游为泡沼,无明显河床,中游比降小于1/10 000,河道弯曲,弯曲系数为1.5~3,洪水期两岸漫滩地水面连成一片。发源于低山区的平原河流,上游段坡陡,流急、峰值大,中游台地区对山洪缓冲能力小,洪水直泄到平原区,加之河道槽浅而弯曲(有的无明显河床),更容易泛滥成灾;三是垦区西五局的多数农场由于地处山前丘陵漫岗区,地形起伏高差在300~500米,是小流域暴雨形成的洪灾发生的多发区,尤其是位于讷谟尔河、老莱河沿岸及乌裕尔河闭流区的农场都经常受山洪的威胁。全垦区受洪水威胁处于洪泛区的土地总面积1.56万公顷(其中耕地747.85千公顷),居民区623个,人口63.72万人。需建防洪堤数千公里和一些山区拦蓄洪水的水库或滞洪工程。洪灾是水灾首要灾害,防洪工程建设是垦区水利工程建设的基础,是重中之重。
                  地形 地势
  垦区易涝面积1 547.27千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61.8%, 主要分布在东部的三江平原区。其成灾主要原因有四:一是地形地势所决定,垦区由于开发较晚,大部分耕地处于河流下游的洪泛区,地面低平坡降小,微地形变化大,排水不畅,易涝成灾;二是由于河道弯曲径流不畅,排水口水位高, 造成河水顶托倒灌, 经常是洪泛和内涝并存;三是局部山区漫岗地受山洪、坡水下泄,下游又排水不畅等影响,也经常发生渍涝灾;四是土壤黏重,易涝土壤白浆土、草甸土、沼泽土占耕地面积的78%, 其土质黏重,持水性强,渗透性弱,更加重了灾情。尤其是在夏秋降雨集中时,由于受江河水的倒灌顶托,有时也有区间坡水的下渗,大量的水滞留在低平原区的土壤中,使地下潜水位升高,有的露出水面与地表积水相通。无地表积水区也由于土质黏重渗流受阻,耕层中多余水长期滞留造成渍害。据统计三江平原区纯属区内降雨成灾为主的涝区只占受涝总面积的25%,而75%的受涝区都是因外江河洪水倒灌、山洪坡水下泄、内河洪水顶托排水出路不良而成灾。涝灾长期以来是制约垦区农业生产的主要因素,治涝工程一直是垦区水利工程建设的重点,工程量大,周期长,标准不断提高,而且还要逐渐与生态环境建设、水资源开发保护、水的再生利用等有机结合,科学治水。
  垦区三江平原有34个农场位于小兴安岭东麓低山丘陵区、佳绥高平原区、完达山南低山平原区和倭肯河低山丘陵区。松嫩平原有24个农场位于西部高平原台地区和东部山前台地区,绝大部分耕地为坡耕地,有26个农场位于嫩北丘陵漫岗区。总的看垦区有近52% 的耕地(旱田中的85%) 分布在高平原区的残丘漫岗坡地上,尤其是西部的九三、齐齐哈尔和北安分局,接近内蒙古高原,是西北半干旱地区边缘,又是与西风带符合的大陆性季风区,是风蚀、水蚀造成水土流失的重灾区。
  水土流失主要有水蚀(包括沟蚀和面蚀)、风蚀和冻融侵蚀三种。水土流失的面塬型、沟谷型及河流型(江河及渠道的岸坡)的三种类型垦区均存在。水土流失直接危及垦区生态安全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其危害有三:一是坡耕地“跑水”、“跑土”、“跑肥”;二是沟壑增多,吞食土地,影响耕作;三是上游流失造成下游渠道、库塘淤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垦区水土流失总面积669.49千公顷,按其自然地貌和土质,可分为五个区域:
  北部大小兴安岭森林石质山地水土流失区,有13个农场。包括宝泉岭分局的共青、延军、新华、汤原、依兰和宝泉岭6个农场;北安分局的锦河、红色边疆和逊克等3个农场;绥化分局的嘉荫和铁力2个农场;哈尔滨分局的岔林河农场和总局直属的松花江农场。水土流失面积163千公顷。
  东部森林石质低山丘陵水土流失区,有13个农场。包括牡丹江分局的海林、八五五、八五一○、八五一一和宁安等5 个农场;红兴隆分局的北兴、双鸭山、曙光、八五二、八五三和红旗岭等6个农场;哈尔滨分局的庆阳和沙河2个农场。水土流失面积157千公顷。
  中部漫川漫岗水土流失区,有31个农场。包括九三分局的建边、嫩北、嫩江、大西江、鹤山、跃进、山河、荣军、尖山、红五月和七星泡等11个农场;北安分局的龙门、襄河、龙镇、引龙河、尾山、格球山、二龙山、长水河、赵光、红星和建设等11个农场;齐齐哈尔分局的克山农场;绥化分局的海伦、红光、绥棱和柳河等4 个农场;哈尔滨分局的青年、香坊、阎家岗和红旗等4个农场。水土流失面积419千公顷。
  三江平原局部风、水蚀水土流失区,有7 个农场。包括红兴隆分局的友谊、五九七和饶河等3个农场;建三江分局的八五九、胜利和勤得利等3个农场;牡丹江分局的云山农场。水土流失面积104千公顷。
  西部风沙水土流失区,有9 个农场。包括齐齐哈尔分局的查哈阳、依安、泰来、富裕、巨浪和绿色草原等6个农场;绥化分局的肇源、和平和安达等3个农场。水土流失面积64.1千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