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分局和农场的水利机构、队伍
第三节 分局和农场的水利机构、队伍
第三节 分局和农场的水利机构、队伍
各分局和农场的水利机构和人员的配备基本随着总局的要求和变化进行,大体分为行政管理、建设管理、运行管理三大系统,其人员编制也分行政、事业、企业三大部分,各分局、农场之间都大同小异,只是根据区域大小、任务量大小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上有差别,现对有针对性的东部4个分局进行分别表述,对西部5个分局进行综述。
宝泉岭分局水利机构
自1976年2月宝泉岭农场管理局成立,水利工作归基建处。1984年3月8 日水利职能由基建处分离出来,按当时管理局机构改革的精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水利部门成立了水利公司(保留水利处的名字),定编15人,1986年7月22日,水利公司更名为水利处(含土地、环保),1990年10月更名为宝泉岭农垦水利局(土地、环保已出去),2002年成立了水务局。
在分局水利局的统一领导下,2000年6月成立了“宝泉岭农垦分局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处”;1986年成立了副处级水利工程管理总站;1991年成立了水政水资源办公室;1991年8月22 日经总局公安局批准,成立了“宝泉岭管理局水利公安巡警队”及下设的8个水利公安派出所;1993年根据总局精神水利公安人员自动解除,水利公安巡警转为水政监察人员(经考核),1996年成立了水政监察大队,编制71人;1999年成立了“水土保持办公室”。
分局还设有较强的勘测设计和水利施工队伍。1979年管局成立了宝泉岭勘测设计院,总编制60人,事业单位,业务包括水利和土地两部分。1984年水利与土地分设,成立了水利勘测设计室。2000年机构改革,水利勘测设计室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单位。1984年管理局水利工程公司组建(与水利处合一),1986年水利公司与水利局分开,成为真正企业。1989年省建委批准水利公司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企业,2000年通过国家ISO—9002质量认证,现有职工126人。
宝泉岭分局所属的13个农场都设有水务局,负责场区内的水务工作,在分局水务局的领导下,都建有水利工程管理站,负责场区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大部分农场的水利工程管理站还兼有水资源管理、防汛、水政执法等项工作。此外,大部分农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下设了专业管理站,多为股级单位。如河道管理站、涝(灌)区管理站、堤防管理站和喷灌站等。对一些跨场的灌涝区,还成立了管理委员会,如“向阳涝区管理委员会”,由分局主管水利副局长任主要负责人,有关农场主管水利副场长参加组成的管理机构。各农场的水利施工队伍都比较健全,除依兰(小农场)无专业施工单位外,其他各场都有自己施工专业队。如军川、共青、普阳、宝泉岭较大的农场都既有专业水利建筑物施工队,又有土方机械施工队。
宝泉岭分局现有各类水利专业人员538 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26人、中级53人,专职施工人员262人。现有水利施工机械167 台,其中挖掘机30台、铲运机6台、推土机45台、砼施工机械61台、钻井机5台。拥有喷灌机1 347台,其中大型57台、小型1 290台。
红兴隆分局水利机构
1976年2月红兴隆分局农场管理局成立时,水利工作归基建处,1984年3月改名为基建水利处,1985年6月基建水利处撤销,分设基建处和水利处,1991年10月水利处组建了水利局,1997年1 月红兴隆农场管理局更名为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相应水利局更名为红兴隆分局水利局,2001年组建成水务局。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3 人。除局内设科室外,还下设有水利工程管理站、水资源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和水政监察大队。分局水利工程管理站成立于1987年,为分局领导下的副处级单位,编制10人,业务上由水务局直接领导。1991年10月分局组建了公安巡警队,1993年又成立了水政监察大队,设专职人员48人,其中分局水务局设水政监察员3人,派驻农场水政监察员45 人。1999年为加强河道管理、水土保持和工程质量监督等项工作,并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分局增加编制48人,其中河道管理34人、水土保持14人。至2005 年全分局共有各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85 个,其中农场级13个、分场级47个、专业管理站35个。实有管理人员384人,其中专职管理人员274人、兼职管理人员384人。分局水利勘测设计室成立于1982年,编制7人,承担分局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工作。分局还设有水利专门机构——红兴隆分局防汛抗旱指挥部,1988 年还曾成立过“三江平原开发建设办公室”等临时机构。
红兴隆分局下属的12个农场都设有水利局,自2000年八五三农场率先(全总局第一家)组建水务局后,各农场水利局也都先后更名为水务局。农场都设有水利工程管理站,20世纪80年代初农场水利工程管理人员都设在水利科内,从1984年由八五二农场带头成立水管站后,逐渐从水利科分离出来,单独成立水管站,为副科级企业单位,自筹自支。此外,各农场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还分别成立了水库、堤防、涝(灌)区、排水站(闸)等专业管理站,水利管理机构和队伍不断健全壮大。如八五二农场1989年成立了蛤蟆通水库(大Ⅱ型)管理站,编制32人,到2000年管理站人数增加到72人。1998年在总场管理站下又设17个工程管理站,配套管理人员43人,看水员23人,兼职水政监察员9人。
分局各农场都设有水利施工队伍,特别是友谊、五九七、八五二和八五三这样的大型农场水利施工力量相当雄厚。如八五三农场从20世纪70年代末就开始建有水利机械施工连、水工连和钻井队,职工人数400多人。1993 年成立水利总公司,下设水利机械公司、水利工程公司、土石方工程公司等,1994年成立了供排水公司。2000年4 月水利总公司改为民营;再如五九七农场1976年3月成立了水利大队,1985年改建为农建公司,1988 年更名为水利工程公司。全分局现有各类水利施工机械612台,其中挖掘机144台、铲运机39台、推土机339台、平板机4台、压路机6台、挖泥船4台、砼施工机械68台、钻井机8台。红兴隆分局现有各类水利专业人员968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76人、专业施工人员571人。全分局水利系统职工人数最多时的1995年达2 930人,100人以上就有8个农场,人数最多的八五二农场达943人,八五三农场600人。
建三江分局水利机构
1976年3月生产建设兵团撤销,建三江国营农场管理局成立,水利工作归基建处,1984年3月更名为基建水利处,1985年基建、水利分设成立水利处,编制13人。1993年更名为水利局,2000年12月28日更名为建三江农垦水务局。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1998年11月成立了建三江分局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1999年成立了建三江分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三江分局水利工程管理站始建于1987年8月,为分局领导下的副处级单位,编制22 人。1997年总局核定编制20人,更名为建三江分局水利工程管理总站。1987年12月成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1993年更名为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1991年1月28 日成立了建三江分局水利公安巡警大队,编制34人。1993年分局设水政监察联络员20人,同年总局下文核定编制30人,为分局派驻各农场的水政监察联络员,进行依法行政。分局于1984年成立了水利测量大队,1987年更名为水利勘测设计室。此外,建三江分局还设有防汛抗旱指挥部、农田建设指挥部、黑龙杯竞赛领导小组和水土保持委员会等长期或临时性的专门机构。
建三江分局下属的15个农场都设有水利部门,其过程也大体是开始和基建(或农业)合署办公,独立后叫水利科或水利局,直到现在水务局。从1987年开始各农场也都在水利科的领导下成立了水利工程管理站。同时,各农场都有水利施工队伍,开始叫水利队(连),逐渐过渡到水利工程公司,现在大部分施工企业已具备了3~5级水利施工资质。全分局现有各类水利施工机械251台,其中挖掘机67台、铲运机1台、推土机86台、砼施工机械66台、钻井机31台。全分局共有水利专业人员937人,其中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71人。现有水利施工人员1 500人,最多的七星和勤得利农场水利职工人数可达200人左右。
牡丹江分局水利机构
1976年3月26 日,生产建设兵团四师撤销,牡丹江国营农场管理局成立,水利工作归基建处。1984年3月更名为水利基建处,编制6 人。1986年8月16日基建水利分设,成立水利处,编制6人(含土地办2 人)。1988年3月土地办从水利处分离出去。1989年10月23日水利处更名为水利局。1992年11月16日成立牡丹江农垦水利集团公司,水利局与水利集团公司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7年1月管局水利局更名为分局水利局,2001 年更名为牡丹江农垦水务局。牡丹江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总站成立于1986年7月7日,1987年12月定编15人,为副处级单位。其分局的湖北闸管理站、云山水库管理站、西大岗滞洪区管理站及兴凯湖灌溉站都为分局水利工程管理站直接领导单位。1991年4月经总局公安局批准配备水利公安人员29名,其中分局5名。1994年开始在分局水利局内部设水保办、河道办和水资源办等专业部门。并于1996年成立了水政监察大队,负责分局水行政执法工作。此外,分局还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设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重点工程指挥(包括七虎林河工程指挥部、穆棱河下游地区治理工程指挥部、兴凯湖第二泄洪闸工程建设管理局等)、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等长期式临时专门机构。为完成分局范围内的水利勘测设计工作,1980年分局成立了水利勘测设计室,2000年更名为牡丹江农垦水利勘测设计院,现有专业人员7人。
牡丹江分局下辖13个农场,除宁安农场(水利归农业科)都设有水利局,2001年更名为水务局,各场都建有副科级水利工程管理站,并建有堤、水库、灌(涝)区等专业管理站31个,现有管理人员330人。
牡丹江分局的直属水利企业有分局水利工程公司和分局水利集团公司两大家,其中水利工程公司于1994年移交给八五六农场。水利集团公司成立于1992年,1995年获国家水利水电二级施工企业资质,2000年通过国家ISO—9002 质量体系认证。其组成单位包括水利工程公司、云达公司、水利物资公司、水利勘测设计室、云山水库实业公司和西大岗实业公司等组成,职工总数为3 250人,1997年3月更名为牡丹江农垦水利工程公司。各农场除宁安、海林农场外,都有水利公司承担农场的水利施工任务。其体制有的仍为国营企业(八五七农场),有的实行了股份制(八五八农场),大部分农场已通过转让、拍卖和租赁等方式改为民营或私营,全分局共有水利施工机械288台,其中挖掘机47台、推土机81台、平板机1台、压路机1 台、挖泥船10台、砼施工机械120台、钻井机28台。牡丹江分局现有水利专业人员759人,其中高级职称25人、中级职称65人。水利职工总人数1 200余人,最多的1995年曾达2 975人。
西部五个分局水利机构
西部5个分局包括北安、九三、齐齐哈尔、绥化和哈尔滨分局。其水利机构演变过程也和全垦区基本一样,由基建(农业)→基建水利→水利处(科)→水利局→水务局的发展过程。但和东部4个分局有所不同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西部这些农场由于土地面积小,而大部分为丘陵漫岗,防涝任务少,水土保持又未提到日程,因此大部分农场水利部门没有单独机构,只在基建、农业或计划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其水利管理部门和全垦区一样,于1986年按总局文件精神成立了分局水利工程管理站,初期大部分农场的水管站与水利科(局)合属办公。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相继各分局都建立了水政监察队伍,配备了水保、河道管理等行政执法人员,其水利管理和依法治水职能不断加强。
西五局的水利勘测设计队伍只有北安和齐齐哈尔分局有勘测设计单位,北安分局1990年组建了北安农管局设计院(处级单位),其中包括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齐齐哈尔分局1979年成立分局勘测设计室,1980年升格为勘测设计院,其水利部分叫水利勘测设计室。西五局的水利施工队伍,前期只有齐齐哈尔分局有水利公司,1984年成立,1988年升为处级企业,职工人数达400人,1995年施工设备大部分转让给个人,即将解体,1999 年划归查哈阳农场。各农场前期只有少数农场有水利施工队伍,力量雄厚的是查哈阳农场。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部分农场都组建了小型的施工企业,负责场区内的水利工程施工任务。
西部5个分局共拥有水利施工机械434台,其中北安分局157台、九三分局28 台、齐齐哈尔分局131台、绥化分局99台。类型包括铲运机50台、推土机170台、平板机8台、压路机2台、挖泥船1台、砼施工机械107台、钻井机14台。五个分局共有水利专业技术人员1 825人(其中高级职称39人、中级职称164人),其中北安分局136人、九三分局224人、齐齐哈尔分局913人、绥化分局525人、哈尔滨分局27人。
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利机构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是由1957年9月成立的农垦部荒地勘测设计院密山分院几经演变而来。在隶属关系上先后经历了四个时期(农垦部时期、东北农垦总局时期、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时期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时期)和八次易名(农垦部水利工程局、农垦部荒地勘测设计院第一分院、东北农垦总局勘测设计院、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设计大队、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设计院、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勘测设计院、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院、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是垦区唯一的甲级勘测设计单位(副厅级)。
农垦部时期(1957.9—1962.12)农垦部荒地勘测设计院密山分院是1957年9月17日经农垦部批准成立的。是一个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驻地为黑龙江省密山县北大营,院下设办公室、水利设计室、土地规划室和勘测室。1958 年6 月12 日根据农垦部的决定,将密山分院与水利工程局合并为农垦部水利局。同年10 月农垦部水利局改名为农垦部水利工程局。1960年1月农垦部又决定将水利工程局重新分为“农垦部水利工程局”和“农垦部荒地勘测设计院第一分院”。1961年3 月“第一分院”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执行新建农牧场勘测设计任务,院址迁至海拉尔市,密山设留守处。同年11月院址迁回密山。其技术力量在1957 年建院时编制300人,至年末实有人数268人,其中由北京农垦部荒地设计院调入53 名、新分配大专毕业生91名(来自武汉水利学院、大连工学院、西北农学院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入23名、铁道兵农垦局调入93名、吉林公主岭科研所调入8名。1957年11月5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将省土地利用管理局第一勘测总队的195人全部调入密山分院。1958年3月又接收了转业北大荒官兵中的军委测绘局的同志30名,1958年10月局院合并后职工总数达512人。
东北农垦总局时期(1963.1—1969.7)1963年1月东北农垦总局正式成立后,3月2 日农垦部决定将农垦部水利工程局与荒地勘测设计院第一分院划归东总领导,其名称改为东北农垦总局水利局和东北农垦总局勘测设计院,同年11月11日农垦部批准将东北农垦总局勘测设计院和东北农垦总局水利局合并,名为“东北农垦总局勘测设计院”,院下设办公室、土地规划设计室、水利规划设计室和政治处,驻地佳木斯市;1个勘测大队,驻地密山;1个综合试验站,驻地友谊农场。1965年10月根据国家提出的“设计要革命化”的精神,院抽出部分勘测设计人员下到基层。基层分为三片五点。三片是萝北、密山和虎林;五点是宝泉岭、五九七、七星、八五二、八五三农场。1967年5月在文化大革命中成立了“东北农垦总局勘测设计院革命委员会”,革委会下设生产组、政工组、行政组和保卫组,至1968年6 月东总撤销成立生产建设兵团。其技术力量在1963年11月合并时职工总数23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45名,1963、1964两年又接收大学毕业生88名,到1964年底职工人数达330 名。几经变化后,到生产建设兵团组建前职工人数为382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30名。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时期(1969.7—1976.2)1969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组建后,1970年1月22 日兵团党委批准成立“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设计大队”,级别由原勘测设计院的副厅级降为科级,编制234人。1972年9月15日为适应当时“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的需要,经兵团党委批准,又组建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设计院”(团级),编制270人。其技术力量在兵团初期的勘测设计大队时职工总数220人。其中现役军人6人;1976年兵团撤销前职工人数达250人,其中现役军人12人,勘测设计人员174人。
黑龙江农垦总局时期(1976.2—2005.12)1976年2月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撤销,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成立,相应勘测设计院改为“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勘测设计院”。总局下编300人,下设10 个科级单位,即行政办公室、生产办公室、政治处、财务劳动工资科、物资科及第一、二、三设计室、测量队和勘探队。1980年政治处撤销,成立了组织部和宣传部。后总局又两次给其增加编制100人,1981年编制人数已达400人,其中事业编制300人,企业编制100人,全院设8个事业单位和勘测公司1个企业单位。1987年12 月7日院改名为“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院”。
1990年6月23 日省编委下发文件,同意恢复省农垦勘测设计院副厅级级别,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1991年5 月经总局批准,院下设置19个处(室)。1992年又相继增设了“工程总承包部”和“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994年6月院更名为“黑龙江省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1995年12月23日,经总局党委决定,进行公开选聘院长,原副院长谢学富竞选为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上任后,通过机构、人员和运行机制一系列改革,使机构更加健全、合理,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具有适应垦区水利事业发展的活力。
相应的职工队伍不断壮大,技术力量不断加强。1976年全院总人数250人,其中技术人员171人;1989年职工人数达362 人,其中具有高、中、初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238 人;1991年职工人数达397人,其中技术人员262人(高级职称60人、中级职称74 人、初级职称112人);1993年全院职工总数为最高峰达408人,其中技术人员285人(高级职称68人、中级职称99人、初级职称106人);2000年由于大部分老技术人员陆续退休,在职职工人数为321人,其中技术人员221人,行政人员14人、工人86人;到2005 年职工人数为298人,其中技术人员163人(高级职称50人、中级职称59人、初级职称19人)。
黑龙江省农场总局水利工程局(1978—1995年)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水利工程局是1978年8月18 日经省编委批准成立的,是具有行政职能的副厅级事业单位,编制80人,其中事业和企业各40人。局机关设有办公室、工务处、计财处、供应处和汽车队,人员组成由事业编制配备干部36名、工人4名。汽车队(企业)配备干部6人、司机等34 人。1983年10 月水利工程局改名为水利工程公司,改名后的机构规格不变。1987年7月16 日根据水利工程公司由原来可承担垦区内部农田水利建设任务转为对外承包工程施工业务的实际情况,总局对其机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公司保留原副厅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隶属总局领导,在业务上接受水利局领导;公司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工程处、经营处,均为副处级单位;公司总编制50人,其中干部39人、工人11人。
水利工程公司调整后,为适应改革需要,将原汽车队和事业分离出来的人员,分别组建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水利工程公司物质供应站”和“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水利工程公司兴华企业公司”2个下属企业。1987年11月6日总局编委下文批复,2 公司均为正科级全民所有制企业。供应站编制20人、兴华公司编制30人。后由于兴华公司经济效益不佳,水利工程公司决定将其转产搞水利施工劳务输出,成立翻斗车队,1989年6月经总局批准撤销了兴华公司。1989年5 月16 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清理整顿公司的精神, 省政府同意将国营农场总局水利工程公司改为省国营农场总局水利工程局。1995年2月18日, 总局党委和总局佳木斯农垦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党委、水利工程局党委发出了《关于组建农垦建设工程总公司的通知》,《通知》中决定将水利工程局并入佳木斯农垦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组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1995年2月20日总局编委下发了《关于总局水利工程并入农垦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组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有关事宜的通知》, 其中总局水利工程局并入农垦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组建新公司后, 原总局“水利工程局”牌子保留在总局,原核定的50名事业编制由总局编委收回,至此,成立17年的原“水利工程局”已完成了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