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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难得的机遇(退耕还林工程)

第五节 难得的机遇(退耕还林工程)



           第五节 难得的机遇(退耕还林工程)
  事实上垦区实施退耕还林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已开始。当时查哈阳农场的金边分场在石头包坡耕地上营造落叶松,太平湖分场营造杨树丰产林,跃进农场1986年对瘠薄石砾多的耕地退耕营造落叶松1.5 万亩,而后一些农场对早期开发的坡耕地,贫瘠地陆续还林,宝泉岭分局的绥滨农场在“九五”期间陆续还林近2 万亩,采取任务到人、地号到人、责任到人、间种归己,保存率均在90%以上,1998年建三江分局二道河子农场职工李长彦将自家承包的1 000多亩瘠薄地一次退耕造林,这些早期退耕的单位和个人现在都尝到了甜头。1999年林业局对部分农场退耕造林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发表了《实施退耕造林、建设生态农业、兴办绿色银行、发展特色经济》的报告,该报告从理论到实践都讲的十分明白,也为垦区实施大面积退耕还林做了前期充分的准备工作。进入“十五”的2002年垦区造林工作被国家正式纳入退耕还林计划,从此,垦区林业和生态建设又跨入了一个崭新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新时期。
  为迎接2002年大面积的退耕还林工作,总局林业局发表了《黑龙江垦区实施生态发展战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现状及对策》一文,对发展目标,对策及措施进行了全面的论证。
  退耕还林工程是国家林业局系统整合后,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六大林业重点工程之一,是党和国家针对我国水土流失日趋加剧的状况做出的六大林业重点战略决策。全国人大九届四次会议,将退耕还林等6 大林业重点工程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垦区及时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并按照朱镕基总理提出的“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生态建设方针及时编写了垦区退耕还林规划,并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正式启动。
  在发展目标上首先提出“十五”期间以发展质量效益林业为中心,以生态建设为重点,以快速增加森林覆盖率为目的,实施以副养林,以短养长,综合利用,全面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垦区林业由生态型向生态经济型转变,开辟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使林业成为垦区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发展对策上,首先要突出退耕还林,充分用好、用活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解决275万亩贫瘠地的出路问题。采取一场一策,先解决绿的问题,再解决优的问题。在林业上要充分利用地缘、资源优势发展科技含量大、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的产业,突出育苗、经济林和商品林基地建设
  为保质保量严肃认真地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使垦区退耕还林工程真正成为造福人民,实现农垦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工程。总局局长吕维峰在和省政府副省长申立国签订“黑龙江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2002年度)责任书”以后,又与各分局局长签订了“2002年黑龙江垦区造林绿化、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签订后,总局相继下发了《黑龙江垦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黑龙江垦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考核办法》。
  同时,总局成立了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发布《黑龙江垦区退耕还林、生态建设动员令》,并在宝泉岭分局召开了由各级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垦区造林绿化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现场会,将25万亩任务落实到97个农场的1 348 个小班。继总局局长与分局局长签订造林绿化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行政责任书后,总局林业局局长又与各分局林业局局长签订了造林绿化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技术责任书,对质量、技术和服务负总责,全面实行了造林绿化“双负责制”。各分局对各农场也分别签订了行政责任书和技术责任书。将退耕还林“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落到分局、农场和人头,并确定了七项考核内容和标准,实行退耕还林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使垦区退耕还林工程责任、资金、利益全到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退耕还林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个体承包、实行多种合理模式还林, 立体经营”的要求, 对退耕还林在“任务落实到人、政策兑付到生产队,造林承包到户”的同时,积极鼓励兴办家庭林场,实行农场退耕地,职工去造林,一包30~50年,收益按2∶8或3∶7分成的退耕还林模式。同时对退耕还林精神领会不透,合同签订不合理的,总局及时下发了《规范退耕还林合同的紧急通知》,使全垦区仅退耕还林就兴办家庭林场达376 户,在不引起水土流失,并确保退耕还林实效的前提下,鼓励承包户进行林草间作、林药间作、林苗间作和林经间作,即增加了退耕还林户收入,又降低了管护成本,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退耕还林积极性。
  在检查验收2002年退耕还林成果上,总局根据《黑龙江省造林绿化检查技术方案》,《黑龙江农垦2002年造林绿化、退耕还林检查核实方案》在各分局、农场抽调了有资质的森调队员36人组成8个退耕还林检查小组,历时37天对全垦区25万亩退耕还林地(其中退耕还林1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5万亩)逐块进行了面积核实,成活率、抚育状况和内业建档的全面检查。各检查组对纳入退耕还林工程的退耕地造林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按照各农场、分局上报的退耕还林统计表逐块利用GPS 测定面积,检查成活率和抚育、间作等情况,逐块填写《2002年造林绿化、退耕还林检查核实统计表》,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签发“2002年退耕还林检查核实通知书”和“2002年退耕还林检查核实整改通知书”,对面积不符、成活率不够等未达到标准的,要求于10月25日前按标准进行整改。
  经过对垦区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计划的造林地全面核查,全垦区97 个农场共营造1 348块,上报25.41万亩,核实25.33万亩。合格25.36 万亩,合格率100%,完成国家下达计划的101%。其中退耕地造林合格10.21万亩,完成计划的101.4%。
  退耕还林工程的启动也带动了其他相关造林绿化工作的快速发展。
  2002年全垦区完成造林45.7万亩,验收合格43.5万亩,是近年来造林最多的一年,按验收面积完成计划的111%,其中农防林21.5万亩,水土保持林18.1万亩,经济林1万亩,特用林2.9万亩,使垦区农田防护林达成66 349条,草原防护林达成2 506条,水田防护林9 889条,绿化道路达成1.5万公里,全垦区93万人参加了义务植树,完成义务植树1 203万株,人均12.6株,全垦区建立义务植树基地884处,174名场处级以上领导办了绿化点,涌现出了二九○、绥滨、延军、共青、克山、富裕、绿色草原、大西江、荣军、红五月、七星泡、嫩江、山河、嫩北、锦河、红色边疆、龙镇、二龙山、嘉荫、和平、柳河、前锋、饶河造林绿化超0.5 万亩的农场和友谊、查哈阳造林绿化超万亩的农场。
  根据退耕还林“种苗要先行”的要求,按照退耕还林规划,对垦区育苗从规模、布局到品种都重新进行了调整,确定了绥滨、八五五等10个重点苗圃,同时确定了重点培育落叶松、樟子松、云杉、杨树、沙棘等主要造林绿化树种,推广应用棚室育苗、容器育苗、ABT生根粉新技术,使垦区育苗生产上升到一个新台阶。2002年垦区育苗面积达4.69 万亩,产苗4.4亿株,分别是2000年和2001年的312%、 209%, 其中落叶松8 310万株,樟子松1 887 万株,云杉882万株,杨树4 606万株,柳树622万株,水曲柳130万,绿化苗802万株,其他苗4 747万株。
  生态经济型林业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进。在荣军沙棘示范基地的带动下,垦区沙棘林面积达2.5 万亩;在八五五农场刺五加示范林的带动下,垦区刺五加育苗得到快速发展;在绥滨等食用菌基地的带动下,垦区食用菌产量达1 500 吨;在宝泉岭退耕还林工程和五九七、友谊经济林示范基地的带动下,垦区退耕还林正向规模化、多林种发展。2002 年6月全省绿化办主任会议在九三分局召开,对九三分局绿色城堡,义务植树基地及苗木、沙棘产业化示范工程给予高度评价,成为全省样板工程。
  林业改革力度加大,责任制得到加强。深化林业改革、拓宽经营思路,全面实施生态经济型林业发展战略,为垦区林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2002 年垦区兴办家庭林场1 218个,承担退耕还林任务的家庭林场达376个,完成退耕还林6.4万亩;兴办民营苗圃134 个,产苗1.2亿株,占总产苗量的30%。对林业重点工程实行了行政、技术双负责制,对退耕还林实行责任到人,承包到户和检查验收责任追究制,建立退耕还林电子图册等。对次生林进行管护经营责任制试点等,使垦区林业向规范化、全方位发展。
  2002年下半年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又联合下发《关于下达新增2002年退耕还林计划的通知》(黑计农经[2002]892号),给农垦总局追加了11.5万亩退耕还林计划,当年秋天全部完成。
  2003年是垦区历史上完成造林任务最多的一年,承担退耕还林工程91.5万亩,同时对2002年36.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进行抚育管护,任务繁重,又遇历史上罕见的春旱、秋涝灾害。因此,也是历史上难度最大的一年。为此 ,农垦总局于4 月初就召开大型退耕还林现场定标会, 并在春造期间派出工作组现场督查、跟班作业,随后为了抗旱保成活,多次下发通知要求采取浇水、培土、平茬、补植等多种措施,将退耕还林小班、林班情况全面纳入退耕还林动态监控系统进行微机管理,秋季及时组织三级检查验收,逐级制定补植、重造方案,利用秋季进行全面补植,9 月底总局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造林绿化检查技术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垦区2003年造林绿化暨退耕还林检查核实方案》,对2003年造林绿化、退耕还林工程全面进行检查核实,2003年退耕还林工程三级核查核实完成91.56 万亩,完成计划的100.1%,合格75.18万亩,核实合格率82%;需补植和重造面积16.38万亩,占18%。在核查核实合格面积中按类型划分:退耕地造林38.88万亩,占51.7%;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6.30万亩,占48.3%。
  同时对2002年的退耕还林工程进行了复查:2002年退耕还林工程36.5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6.03万亩,全部合格,完成计划的100%。
  2004年全垦区完成退耕还林工程42.5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2.5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0万亩(内含10万亩封山造林),完成计划的100%,经三级核查核实合格率达98.8%。同时对2002、2003年退耕还林工程进行了全面补植,到2004年垦区完成国家退耕还林工程170.5 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75万亩。3年来获得国家苗木补助资金8 525万元,现金补助2 650 万元,从2004年起国家将退耕造林粮补改为现金补助。国家林业局7月至8月对垦区宁安、嘉荫、海伦、四方山农场退耕还林成果抽查中,面积核实率、保存率、内业建档等全部达标,并受到好评。10月份省林业厅对绥滨、前哨、饶河农场造林绿化检查中,评价质量好、面积实、标准高、科技含量高、管理到位。
  同年,总局被评为国家造林绿化模范单位,吕维峰同志获全国绿化奖章,2001—2004年军川农场、八五九农场、尖山农场、嫩北农场、八五五农场、二九○农场、绿色草原牧场、友谊农场、鹤山农场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造林绿化竞赛先进单位。
  2005年全垦区完成造林绿化30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7.5万亩,重点防护林8万亩,重点营区高标准绿化3.3万亩,由于自然灾害等造成保存率40%以下的历年退耕还林工程重造面积11.2万亩。尤其重点营区高标准绿化推进速度快,义务植树成果显著。全垦区对163 个小城镇及营区实施高标准绿化,仅栽植1.5米以上大苗就达124.7万株,灌木大苗160万株,完成公路绿化100公里。全垦区91 万人参加了义务植树,完成义务植树539 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93%,建立义务植树基地131个,全垦区163名处级以上领导办绿化点163个。全垦区育苗面积中育大苗面积2.78万亩,造林换床苗面积0.46万亩,可为2006年提供各类造林绿化苗木2.8 亿株。到2005年全垦区兴办家庭林场11 563个。
  2005年7月至8月国家林业局对垦区八五四、前哨、红色边疆、查哈阳农场退耕还林和重点防护林成果抽查中,面积核实率、保存率、内业建档等全部达标,并受到好评。国家林业局在9 月份举办的全国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培训班上总局介绍了垦区退耕还林动态监控地理信息系统应用情况,并做了题为《强化管理严格验收全力推进垦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典型发言,在9月26日开幕的南京首届全国绿化博览会上, 展出了多幅反映农垦绿化成果的照片,播放了《腾飞的北大荒林业》专题片,宣传了垦区,扩大了影响。为此,总局、齐齐哈尔分局、宝泉岭分局和七星泡农场被推荐为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参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