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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点苗圃建设

第四节 重点苗圃建设



               第四节 重点苗圃建设
  1980 年总局提出每一个管理局都要建立一个中心苗圃,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以林场、苗圃为龙头,积极引进、繁育优良林木种苗,建基地10处。总局从1997年开始确定了一批重点专业苗圃,充实了技术力量,给予重点投资,实行多树种、多品种培育林木、花卉苗木,实施规模育苗,以确保造林绿化用苗,将育苗生产当成一项产业来办,以迎接造林绿化高潮的到来。总局从1997—2001年先后重点投放250万元武装了17个苗圃。
  宝泉岭管理局:绥滨农场苗圃,共青农场苗圃;
  红兴隆管理局:局直苗圃、北兴农场苗圃、八五二农场苗圃;
  建三江管理局:七星农场苗圃、青龙山农场苗圃、八五九农场苗圃;
  牡丹江管理局:八五五农场苗圃、八五一一农场苗圃;
  北安管理局:格球山农场苗圃、尾山农场苗圃、引龙河农场苗圃;
  九三管理局:七星泡农场苗圃、荣军农场苗圃、大西江农场苗圃;
  齐齐哈尔管理局:克山农场苗圃、绿色草原牧场苗圃;
  绥化管理局:嘉荫农场苗圃、和平牧场苗圃。
  在确定重点苗圃,实行重点投放资金的基础上,又在经营机制上进行了改革,实行承包经营、股份制经营和个人经营三种形式。从1999年开始育苗生产开始全面回升,不仅育苗面积逐年增加,产苗量和质量也大幅度提高。1999年育苗面积达0.91 万亩,产苗1.9亿株;2000年育苗面积1.2万亩,产苗2.9亿株;2001年育苗1.5万亩,产苗3.2亿株;2002年育苗面积4.69万亩,产苗4.4亿株;2003年育苗4.6万亩,产苗5亿株;2004年育苗4.5 万亩,产苗5亿株;2005年育苗3万亩,产苗3.2亿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