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营形式及效益
第五节 经营形式及效益
第五节 经营形式及效益
垦区20世纪80年代以前主要是公有苗圃,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经营形式改革上才有所尝试,20世纪90年代后期林业局提出以股份制和个人承包育苗为主,进入2000年以后育苗生产彻底放开,全部为私营苗圃。
承包经营
1988年开始以建设农场、锦河农场、格球山农场为代表的在技术人员统一指导下的个人承包育苗责任制形式。
他们的主要作法是:“包”的细、落的实、责任清、分配合理。他们落实了在技术人员统一指导下的个人承包育苗责任制,采用统一种子处理与技术指导,分户管理,年底按留床或出圃苗木数量付给报酬的方法,实行技术承包与劳务承包相结合。一般一名职工承包1~2亩播种苗、1~2亩留床苗,育苗承包者出圃苗木由用苗户亲自检质检量,苗圃或公司负责结算,按结算数量付给承包人报酬。二年生留床苗每株1.2~1.5分,换床苗每株1.5~1.8分。育苗工人分得卖苗收入的60%左右。锦河农场苗圃42人承包育苗,除降雨组和机务组外,每人2亩新播育苗地,一包2年(另有上年度的2亩留床苗),包床到人单独核算。年初按育苗面积预借种子、肥料、农药和育苗期间每月40元的生活费,年末由林业科和苗圃验收每株付给6 厘,同时扣回预借费用。第二年苗木出圃卖出后,按买卖双方核定株数再付给承包者6 厘。建设农场苗圃17人承包70亩育苗,按人承包能力落实到苗床。2年后出圃时按每株1.2分付给报酬。格球山农场苗圃25人承包育苗,每人2亩,2年出圃苗公司按每株1.5 分收购。由于他们“包”的彻底,分配合理,农场包销苗木,充分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一人承包,全家出动。苗床管理及时,苗木产量稳定,在苗木管理期间人均月纯收入900元以上。
在育苗过程中严格执行育苗技术规程,坚持标准化作业,集约经营,在种子处理、土壤消毒、除草、防治病虫害等方面积极试验、引进、推广新技术,提高了工效。建设农场苗圃实行三区轮作、化学除草;在苗圃筑床时均施用足够的有机肥,改良了土壤,减少了病虫害,提高了苗圃经济效益。
这3个苗圃两年生落叶松苗株成本平均在4.6~5.4分之间。锦河农场苗圃纯盈利2.6万元,承包者马善洲育苗纯收入达1 984元;建设农场苗圃纯盈利1.9万元,个人收入最高达1 395元;格球山农场苗圃纯盈利5万元,个人育苗收入也达千元以上。
在造林面积减少,自用苗木量下降的情况下,依据市场信息调整育苗品种,产品打入了外部市场。锦河农场苗圃抓住周围市县造林用苗短缺的信息,大量培育二年生苗。1988年销售落叶松等苗木600万株,新播面积又增30亩;格球山农场苗圃抓住绿化大苗畅销的信息,白皮柳、红皮云杉、丁香、小桃红等除本场用外,还销往大庆和周围农场,总收入10万元。建设苗圃造林、绿化、果树等苗木品种齐全,也向外地大量销售。
在抓好育苗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采集业、手工业一起发展,经济互促互补。锦河农场苗圃职工除承包育苗外,每名工人还承包造林30~50亩,承包耕地5亩,年收入达7 000元以上,另外还有不少职工养奶牛、生产木耳菌、种植木耳、采集山产品等,一业为主,利用闲季,搞多种经营,以短养长,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格球山农场苗圃生产菌种,种植木耳、蘑菇、承包造林、种植甜菜,达到全年全员有工作。
根据苗圃生产机械专用性能强,使用季节集中,资金占用量大的特点,实行机械专项承包,单机(套)核算,统一指挥, 专人管理, 联合作业等措施,保证了育苗各环节使用机械及时高效,锦河农场机务和降雨两个承包组承包机械设备,对拖拉机、胶轮车等承包到人,单车核算费用,统一安排生产,按件计酬、包费用、包设备管理、包苗圃生产,将费用与折旧打入育苗成本;对喷灌、抽水机等设备,由技术员按育苗技术要求统一指挥,承包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保证设备完好率。
北安分局林业处为提高苗圃经营水平,制定了苗圃综合奖和育苗生产奖制度,每年评比一次。坚持育苗种子统购、确保种子质量,坚持苗木局内统一平衡,计划育苗,提供信息,避免了苗木积压。农场林业科积极主动指导育苗生产,参加技术指导和外销。锦河农场林业科为提高苗圃土地利用率,在造林地集中的地方设置了育苗分圃,对中心苗圃一年生部分落叶松进行换床培育,提高了苗木质量和造林成活率,在其周围因立枯病经常绝产的情况下,把立枯病发病率始终控制在20%以下,亩保苗稳定在15~17 万株;格球山农场苗圃技术人员承包技术,跟班作业,尽职、尽责,除完成培育大量造林苗木外,还为本场营区绿化培育了4万株樟子松、4万株红皮云杉、2万株丁香、1万株小桃红、2 000株白皮柳等优质苗。1999年生产各种苗1 500万株,创产值300万元,利润50万元。
股份制经营
格球山农场,绥滨农场1997年和1998年都实行股份制经营,苗圃全员入股,按股分红,人均年效益都在1万元以上。
个体经营
私人自建苗圃,这是1997年以后普遍推广的一种育苗形式,生产出的苗木优先卖给农场,农场用不完的还可以自行外卖,价格随行就市,效益都很可观。
到2002年全垦区个人苗圃已发展到107户。到2005年个人苗圃达110户,育苗面积3.24万亩,为2006年提供2.8 亿株用于造林、绿化的苗木。由于经营机制的彻底改革,使育苗生产迅速发展,不仅数量猛增,而且质量提高,品种多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