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章下序

第三章 森林资源

章下序



                第三章 森林资源
  黑龙江垦区林业用地变化较大,建场之初,由于农场均处在人烟稀少或渺无人烟的地方,所以经营范围很大。经营范围内分布着茂密的森林,整个完达山林区,双鸭山的大叶沟林区均为铁道兵农垦局经营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营形式的变化,单一农业思想的影响,林地面积一缩再缩,到兵团时达到最少,一些单位还不知道自己还有林地。从1976年以后林地逐渐增加,增加的原因是来自人工造林,到2005年全局林业用地面积达891 588公顷。
  黑龙江垦区的森林是黑龙江省森林的重要组成部分,属黑龙江四大家之一(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大兴安岭、农场总局),地带性植被属寒温带,温带针阔混交林、阔叶纯林。基本分布在农林交错地带,浅山区和林缘地区,农场中间、道路两侧。
  其中,红兴隆、牡丹江、绥化三个分局天然次生林较多,宝泉岭、建三江、九三、齐齐哈尔分局以人工林为主,但无论哪个分局,哪个农场,都有人工营造的大面积的农田防护林、四旁(村、路、水、宅)绿化林、用材林、各种经济林和薪炭林。
  据2005年统计,黑龙江垦区林业用地面积为891 588公顷,其中:森林面积为853 864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95.6%;疏林地面积8 646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灌木林地面积为25 994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果园面积为4 351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0.04%;森林蓄积量46 215 772立方米,主要林木树种282种,林内除林木资源外,尚有野生动物资源145种,中草药类、林业蕈类、野生果类等资源都有特殊的经济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