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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森林分布及森林类型

第二节 森林分布及森林类型



               第二节 森林分布及森林类型
  黑龙江垦区的森林主要分布在农林交错地带、浅山区、林缘地区,山地多为天然次生林和人工用材林,平原为农田防护林、绿化林和近几年的退耕还林地。按分局、农场行政单位划分:
  宝泉岭分局:主要是人工林48 900 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54.7%,天然林主要分布在宝泉岭农场、新华农场、共青农场;
  红兴隆分局:主要是天然林91 900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56.47%,主要分布在饶河农场、红旗岭农场、八五三农场、八五二农场、双鸭山农场、北兴农场、友谊农场;人工林主要分布在二九一农场及其他农场的耕地,退耕还林地中;
  建三江分局:主要是人工林、分布在全局15个农场,天然林主要分布在勤得利农场、胜利农场、八五九农场;
  牡丹江分局:主要是天然次生林,占森林总面积的52.1%, 分布在全局所有农场,人工林分布在各农场的平原及耕地中;
  北安分局:以人工林为主,占森林总面积的57.8%,天然次生林主要分布在逊克农场;
  九三分局:以人工林为主,总面积66 800公顷,占森林面积的 。77.3%,天然次生林主要分布在山河农场;
  齐齐哈尔分局:全部为人工林,总面积42 400公顷;
  绥化分局:以天然林为主,总面积34 000 公顷,占森林面积的54%,天然次生林主要分布在嘉荫农场;
  哈尔滨分局:除沙河子、庆阳有天然次生林外,其余均为人工林;
  松花江农场、八一农大主要是以天然林为主。
  黑龙江省农垦系统在经营森林上对森林类型没有明确的划分,只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生产上有所应用。在天然次生林中按优势树种分,如柞木林、杨桦林等;有的按森林经营目的划分为培育型、改造型、利用型、防护型;有的按树木类型分布划分为:硬阔叶混交林、杂木林、针阔混交林、矮木林、柞矮林、榛子蒙古栎林;在平原区是按名称及其起主要作用划分,如防护林类型,绿化林类型等, 水源涵养兼用材林类型, 水土保持兼用材林类型,经济林类型。进入21世纪,根据《黑龙江省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方案》,为了建设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产业体系,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于2001年在全垦区范围内正式开展了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是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的基础工作,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对林业生态和经济的两大需求出发,按照森林多功能主导利用的不同,相应将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分别按照各自的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其目的就是根据环境建设的要求,把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由各级政府或社会负责建设,实行事业化管理,科学经营,追求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市场经济原则,把以发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划为商品林,实行企业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努力提高林业生产力,追求最大经济效益。通过局部分设,实现总体上的最大限度地发挥林业的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