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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制止和打击乱砍盗伐

第二节 制止和打击乱砍盗伐



               第二节 制止和打击乱砍盗伐
  制止和打击乱砍滥伐,是林政管理工作中的内容,垦区在这方面始终坚持宣传教育,建立规章制度,检查处理并重办法,各级均做了大量的工作,从而保护了林木资源的安全。但是也出现过一些问题。诸如:兵团时期,大批知识青年来到北大荒,为了解决住宿问题,无计划就近上山砍伐木材,伐根很高,伐区很乱,当时人们送给兵团一句话:“兵团战士觉悟高,伐树不弯腰”,说明为了方便,站着伐树,给森林资源造成浪费。有的单位无证采伐,想用就伐,如:1986年12月饶河农场七队队长吕成德同志在场长王尔丰同志的催促下,为加快开荒进度,无视《森林法》,擅自安排滥伐“岛状”林19亩,砍伐木材120 立方米,场长王尔丰,队长吕成德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1987年1月,前哨农场场长于福同志给职工解决烧柴。自行决定在1985 年未作业完的伐区内采伐站杆和倒木。农场主管林业农总王忠才同志和林业科长袁春学同志不但不劝阻,还亲自安排采伐,共伐出烧柴120车(约200立方米),由于组织不认真,伐了部分鲜活立木。据此,建三江管局决定给予于福同志罚款200元、王忠才同志罚款50元、袁春学同志罚款30元的处分。
  还有个别单位不按设计作业,超强度采伐:如1990年红旗岭农场考山林场在抚育伐区超强度采伐,被管理局林业处发现并责令停止作业,对直接责任者林场场长付立贤免去场长职务,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1995年八五三农场林业科私自决定大面积采伐林木,林业科科长炳玉章受到了刑事处罚。
  2000年,总局针对个别单位林业主管部门为了本单位利益,不经批准,乱伐林木,总局为有效维护垦区的森林资源安全,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毁林歪风的紧急通知》的明传电报,各分局、农场根据电传精神组成了以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带队,由林业、公安、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参加的林政检查工作组,进行了全面检查与重点查处相结合,严厉查处了一批重点林政案件,使一些重点案件得以迅速查处。如绥棱农场滥伐林木案已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违法违纪责任者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勤得利农场滥伐林木案已被分局林业局、纪委立案查处,有两名林业部门负责人已被撤职,名山农场滥伐林木已被分局查清,对责任者进行了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同时,总局为了进一步加大垦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像保护生命那样保护好垦区的森林资源,加大垦区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地保护好垦区的森林资源,设立了专用举报电话,常年受理举报打击毁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