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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扑火队伍建设

第二节 扑火队伍建设



                第二节 扑火队伍建设
  垦区在1976年以前没有专业扑火队伍,主要是组织群众打火,1976年以后打火主要以民兵为主。到1980年以后才将垦区扑火队伍划分为专业扑火队,也叫第一梯队;快速扑火队,也叫第二梯队,以基干民兵为骨干力量;半专业扑火队,也叫兼职扑火队;普通扑火队,以各单位职工、群众为主。在专业扑火队或兼职扑火队完不成任务的情况下出动义务扑火队。1989年垦区建成快速季节专业扑火队96支,1 209人,兼职基干扑火队2 091支,57 977人。
  1995年垦区森林消防队伍组织建设保持相对稳定,完成了森林防火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垦区共建设专业森林消防队伍4支40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00支1 500人,义务森林消防队伍100支1 500人,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1999年到2005年垦区森林消防队伍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和保持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