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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制定措施,依法治火

第三节 制定措施,依法治火



             第三节 制定措施,依法治火
                宣传教育 不留死角
  为把护林防火工作变为广大职工群众的自觉行为,从1980年起,全垦区每年都开展护林防火大宣传,特别是在春、秋两季,防火重点区都开展宣传月、旬活动。除张贴省政府的护林防火布告、命令之外,还制定宣传标语,发布戒严令,在垦区各单位张贴,同时每到防火期都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护林防火的重大意义,应注意事项,应该做什么,不做什么,利用宣传车深入基层连队偏远山区进行宣传教育,以增强防火意识。特别是1987年“5·6”大火以后,都召开反思日教育大会,吸取教训,警示现在。主要进出入道口都立有宣传标语牌,张贴“出门不带火”、“野外不吸烟”、“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进山吸烟、等于放火”等永久性标语,使广大职工群众时刻提高警惕,时刻不忘护林防火。各家各户室内都贴有护林防火公约,对外来打工人员首先进行护林防火教育,实行联保制度,造成一种声势,使护林防火的弦绷得紧紧的。
  宣传教育的目的就是管好人,控制人为火源酿成森林火灾。如1995年针对春季森林防火特殊形势和生产中群众用火的特点,注重宣传为先,教育为主,对野外吸烟人员按照不同年龄层次,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重点教育,专人管护。对擅自野外弄火坚持“四个一律”严罚严惩,春季处罚12人,罚款680 元。对“清明节”和“5·6”宣传周重点投入人力、物力进行重点宣传。这期间,垦区共召开各种会议375次,直接参加收听的人员11 549 人,其中管局级召开森林防火会议25次,听会人员338人,场级会议350次,听会人员11 211人,广播宣传4 859次,电视宣传343次,报纸宣传10次,出宣传车845台次,组织宣传队3 607人,张贴宣传标语46 180条幅,制作固定宣传标语3 865块。建立宣传一条街36条,挂防火宣传旗帜1 685面,发放防火宣传公约9.6万份,受教育人数115.4万人次。九三局在主要街道悬挂用红布制作的大字块标语,醒目,收效好。经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职工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增强了主人翁责任感和法制观念。
  1997年北安分局抓宣传教育讲实效,实行场队、队队、家家签字制度,有12 911名学生走家串户宣传,召开宣传会830次,防火签名69 657 人次。建三江分局宣传深入到田间、地头、林内、河边,召开宣传教育会729次,受教育人数达22 万人次。九三分局抓宣传教育,召开会议237次,直接受教育队级以上领导96 900人次,森林防火教育签字人近110 000人。据统计,防火期间,垦区共召开各种形式和不同规模教育动员会、座谈会、成员会等5 300 次,出动宣传车2 960台次,广播电视3 840次,张贴标语198 670张,制作固定宣传标语6 300块,出板报4 600期,学生走街串户宣传22 911次,受教育人数达100万人次。
  为了认真吸取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的教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森林防火的一系列指示,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工作,保证垦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垦区林业的发展,总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垦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垦区扑救重大森林火灾行动预案》。1990年建立了护林防火“四长”负责制,总局局长—管理局局长—农牧场场长—生产队(林场)队长。层层签订责任状,对本单位辖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提高森林防火“三个第一”(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的思想意识,层层建立健全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高度负责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领导责任制。同时还实行了指挥部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制。每到防火期间,各单位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深入到自己承担的森林防火责任区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森林防火预防、扑救、资金、人员等措施的落实,并帮助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为进一步加强以“四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领导责任制,总局领导非常关心和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每年3月15日左右总局都召开9个管局104 个农牧场直接收听的贯彻落实省政府春防会议和安排部署垦区春防工作电话会议,以及总局指挥部领导成员会议,要求吸取大兴安岭“5·6”大火和垦区1991 年4月11 日的绥棱农场血的教训,要给予森林防火高度重视。如1995 年春防会议上,王锡禄书记指示,各级领导抓森林防火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管理,搞好群众宣传教育,领导要亲自过问,重视起来,不出事。刘文举局长在4月3日造林绿化电话会议上就森林防火工作指示:搞好森林防火工作是稳定垦区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是稳定垦区春耕生产的一件大事,各单位领导要给予重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管理局,各农场书记、局长、场长都加强了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真抓实干,注重实效,真正把森林防火摆到了工作日程,当做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层层负责,一抓到底。春防期间,垦区25名厅局领导,450 名县级领导抓落实,部署工作,深入基层查隐患,排除险情,抓关键阶段,督促检查,推动了春防工作深入开展。
  由于各级责任明确,赏罚分明,所以各项指标均控制在省规定指标以内。总局连年受到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每年进入防火期,特别是在防火戒严期(春季4月25日—5月25日,秋季9月25—10月30日,根据气候状况可延长或缩短)更严加管理,绝对禁止野外吸烟、烤火、上坟烧纸和擅自烧荒,烧秸秆,并实行用火证制度。对通过林区的机动车辆全部安装防火罩。对林区生产队、林场、作业点、工矿、仓库、油库、营房、桥梁周围开设50~100米宽的防火线。在5级风以上天气,各生产队要悬挂防火旗,以旗为令,禁止各户烧火做饭,防止家火上山。为了解决开垦烧荒、翻地烧荒与护林防火之间的矛盾,强调烧荒必须经过批准,有计划、有准备、有组织的进行,并总结出“五烧”、“五不烧”的经验。(五烧:有组织、有领导、有批准、有安全设备、有足够防火人员;五不烧:未经批准、没有安全设备、没有做好准备工作、三级以上大风、领导不在现场)。
  每年春、秋两季总局、管局、农场都组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到所包定的区域进行防火检查,检查的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有的和春耕生产结合分赴基层检查护林防火,现场办公,对防火隐患及时整改,并将结果通报被检单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告给上一级防火部门。1989年为有效的控制,杜绝火警、火灾的发生,根据各管局的特点,总局森防指决定将戒严期分别提前进入和延长10天。各级领导和森防指同志、巡查人员、了望哨以及专业队伍提前上岗到位。清明节、五一节职工群众扫墓、上山小开荒、吸烟、烧荒、戒严期生产用火等,都是历年火灾高发日。红兴隆局王炳坤书记带领3名副局长50名场、处领导以及5 000名营护林员、民兵巡护检查;牡丹江局32 名场、处级领导干部早3时带队到岗到位检查巡护;九三局领导干部带头站坟头、把路口;宝泉岭局领导检查巡护没收烧纸10.10 公斤。清明节一周火险期间,出动领导干部941人次,设岗卡412处,对16个火险区提前安排落实,堵截上坟烧纸1 525人。
  各农、牧场在入山主要道口都设有经省政府批准的防火检查站,主要基层单位有人站岗放哨,检查与登记入山车辆、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入山,无入山证的同志不准入山,清明节实行看山头,站坟头,禁止上坟烧纸,有的农场林业部门给提供苗木,提倡栽树,以示纪念。为不影响职工进山搞副业,又能保证不着火,实行了发放入山证和十户联保制,持证入山,互相监督。坚持见烟就查,弄火就抓,先抓后查,对火案处理坚持“宁严勿宽”的原则。
               争创无森林火灾评比活动
  每年总局都进行一次无森林火灾的评比活动,无森林火灾的发给流动红旗,同时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上报无森林火灾农场、管理局,由上一级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1984—1994年全局有30个单位连续10年没有发生火灾,被总局授予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占全局山区、半山区农场的46%;有100名同志被总局授予森林防火模范称号。这些单位在连续10年中坚持以“四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领导责任制,坚持森林防火“三个第一”的做法,坚持高度戒备,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坚持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推广应用计划火烧技术,坚持舍得投入,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森林火灾发生率,森林火灾受害率,森林火灾控制率均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控制指标,与前10 年相比,森林火灾发生次数下降了57.1%,森林过火面积下降了96.7%,森林受害率下降了96.7%,年节约扑火费用17.5万元,年保护林木免受火害损失150.6万元,保障和促进了垦区经济建设顺利发展。
  从1991—1993年垦区又有20个单位被总局授予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占全局山区、半山区农场的63%;有60名同志被授予森林防火模范。
  1997—1999年评比活动中,全局有20个单位被总局授予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占垦区山区、半山区农场的31%,有101人被评为森林防火模范。
  1984—1986年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表彰的单位有红光农场、八五二农场;先进个人徐熊等4名;
  1995年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表彰了连续10年无森林火灾单位,垦区嘉荫农场榜上有名。
  自1987年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以后,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全省开展了无森林火灾“三连冠”(连续3年)评比活动,1988—1990年全局有16 个单位获得省第一个“三连冠”无森林火灾先进单位,有52名同志受到表彰。全垦区火警、火灾次数,过火面积,火案发生率,森林受害率和经济损失都是历史上最低的。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比前3年下降87%,森林火灾受害率由前3年的0.016‰降到0.0019‰,森防基础建设有了较明显的发展和改善,3 年完成投资1 040 万元。森防指挥办事机构、专业扑火队伍、护林队伍等都有了较大增强。防火内业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也有较大进步和提高。
  1991—1993年在全省第二个“三连冠”评比活动中全垦区有北兴农场等12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无森林火灾先进单位,有9人被评为全省森林防火模范。
  1994—1996年在全省第三个“三连冠”评比活动中全垦区有胜利农场等14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祁金有等10人被评为全省森林防火模范。
  1997—1999年在全省第四个“三连冠”评比活动中全垦区有八五四农场等15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刘长青等11人被评为全省森林防火模范。
  2000—2002年在全省第五个“三连冠”评比活动中,全垦区有八五一○农场等11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耿华林等6人被评为全省森林防火模范。
  1984—1986年3年中在全国无森林火灾评比中全局有潘士禹、任德芳2位同志被国家林业部评为全国森林防火先进个人;1990—1992年连续3 年在全国无森林火灾评比中全局有八五二等11个单位被国家林业部、人事部评为无森林火灾先进单位,于胜军等24名同志受奖。
  1998—2000年连续三年中在全国无森林火灾评比中全局有祁金有获国家林业局先进个人奖,张新民等9人获得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纪念奖章,有1人被授予全国森林防火先进个人。
                   联防制度
  垦区农场地处分散,与地方交错插花,森林防火难度很大,因此每年春秋两季在地方政府的主持下召开森林防火联席会议,友邻单位主管森林防火的同志参加,制定责任区,指定责任负责人、负责单位,明确任务,建立联防责任制,签订联防协议书,建立联防区,农场与农场、场与队、队与队,场与县、场与林场、场与乡镇层层进行联防护林,仅县、场级以上的联防区就有200 多个,有的一个场同时和几个县、团级单位联防。这些联防区,相互支援,已形成森林防火工作的联防网。在实际工作中,各农场扑火任务已无界线,联防联护,见烟就出人,有火就扑打。1989年农场到联防区17次,2 493人次147台灭火机,参加市、县统一组织的火灾扑救工作。
                   科学治火
  利用防火线防火,不仅效果好,而且省工、省时、安全,是科学计划用火,以火防火,变被动为主动的最佳措施。
  垦区开设防火线有人工打烧、机械翻耕开设生土带两种,人工打烧防火线的办法是在春、秋两季中(旱春和晚秋),抓住有利时机,根据不同气候条件和自然地形、地势等特点,适时点火,先烧控制线,后烧防火线,在点烧前要充分做好组织和物资准备,不然容易跑火。垦区每年春都要进行此项工作。有的农场是秋季在林缘外侧,森林与草塘之间,大面积人工林之间利用五铧犁翻耕形成生土带。虽然当时费用高,但是可以管几年,总体上是省钱的。1986、1987年八五五农场在人工林中开设生土带5条,3 000米左右,效果很好。八五八农场在林缘地区开设生土带近10 000米,效果也很好。1989年全垦区共打烧防火线2 526公里,烧荒196万亩,烧沟塘28万亩;1995年打烧防火线2 500公里,烧荒和烧草塘沟264万亩;1997年打烧防火线6 000公里,清烧秸秆1 500万亩,烧荒650万亩;1998年打烧防火线6 000公里,机翻200公里,这项技术自1988年开始,受益显著,1994年通过鉴定,并被总局评为科技进步三等奖。
  防火林带是实行保林、育林、造林相结合的一项生物防火工程。垦区实施生物防火工程起自1990年,1992年把营造生物防火林带任务纳入了当年工程造林计划,并做到“四个明确”和“四个同步”,即明确营造防火林带的规模范围,明确营造防火林带的技术标准,明确营造防火林带三项审批程序,明确营造防火林带检查验收与投资制度;即同工程造林一起规划设计,一同下达任务指标,一同安排投资计划,一同检查验收。到1994年全局共营造生物防火林带1 003公里,面积7万亩,共投入造林资金765.6 万元,平均每公里防火林带投入资金7 630元,防火林带密度平均每公顷1.2米。1995年完成233 公里,完成计划的160%。1997年和1998年2年完成600公里,以后每年都坚持营造生物防火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