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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毛主席给养猪业的一封信

第二节 毛主席给养猪业的一封信



             第二节 毛主席给养猪业的一封信
  20世纪60年代初期,三年自然灾害过去,百废待兴。在发展农牧业生产中,社会上出现了所谓“农牧矛盾”、“人畜矛盾”的说法,说养猪需要种饲料地,“与农争地”,养猪要吃粮,影响粮食上交;人吃粮,猪吃粮,“人畜争粮”……
  毛主席早在1959年就发表了“关于发展养猪业的一封信”。(登载在1959年12月8日新华通讯社《内部参考》第2929期)。
  毛主席以唯物主义辩证法的观点,着重阐述了农、林、牧三者关系。
  在信中毛主席提到,“有人建议, 把猪升到六畜之首,不是“马、 牛、羊、鸡、犬、豕(豕即猪)”,而是“猪、牛、羊、马、鸡、犬”。我举双手赞成,猪占首要地位,实在天公地道。苏联伟大土壤学家和农学家威廉士强调说,农、林、牧三者互相依赖,缺一不可,要把三者放在同等地位。我认为农、林业是发展畜牧业的祖宗,畜牧业是农业的儿子。然后畜牧业又是农、林业(主要是农业)的祖宗,农、林业又变成了儿子了。这就是三者平衡相互依赖的道理。美国的种植业与畜牧业并重,我国也要走这条路线,因为这是证实了确有成效的科学经验”。文章指出,一头猪就是一个小型的有机化肥工厂。又指出,肥料是植物的粮食,植物是动物的粮食,动物是人类的粮食。由此观之,大养而特养其猪,以及其他牲畜,肯定是有道理的……
  以粮为纲,全面发展。(转引自1962年3月20日《人民日报》)
  以养猪为中心,全面发展畜牧业。(转引自1960年第五期《新华半月刊》之《大牲畜要有一个大发展》)
  没有畜牧业的经济,是一种不完全的国民经济。我们历来强调发展农业要同发展畜牧业相结合,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重大的一个客观规律,也是一个根本的指导思想。(转引自1966年4月12日《人民日报》社论“重农不能轻牧”)
  当然还有一层意思,猪多肉多,人吃肉多了吃粮食就少了,人畜就不争粮了。
  这篇历史性的文章发表后,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展养猪有了理论的依据,全国出现了一股养猪高潮。北大荒的农牧场,也毫不例外积极发展养猪业。1960 年生猪存栏227 870头,到1966年发展到306 372头,增长了34%,到1972年发展到570 372头,增长了1.5倍。当时是叫做“口号贴到墙上,指标记在心上,工作落到行动上”。在生产队的猪舍墙上,到处用白灰写上大标语口号“猪为六畜之首,大养其猪”、“猪多、粪多、粮多”、“养猪积肥,粮食高产”等大标语。
  六七十年代,北大荒是黑土地,土质肥沃,白籽下地,没有肥也可以打粮,但种了几年之后,土地肥力逐渐下降,需要施肥。有的农场开始搞压绿肥以提高土壤肥力,有的搞堆肥。但是千百年来祖传的经验证明,施有机肥是最好的选择。当时没有化肥厂无化肥可施。借着毛主席的养猪一封信,在垦区掀起养猪积肥高潮。
  这封信影响极其深远,直到20世纪70年代的兵团时期,兵团很重视,规定要实现一人一猪指标。并明确提出农业学大寨,把一人一猪指标纳入评选学大寨先进单位条件之一,完不成的不能被评为学大寨先进单位。兵团副政委浦更生同志指示司令部农业处,安排一个团一个团的到兵团汇报养猪情况。
  “贯彻一业为主,农牧结合,多种经营”的方针。进入20世纪50年代后,已有多年办国营农场的经验教训。搞单一农业经营,已不适合经济建设的需要。早在1954年12月召开的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上,提出必须有计划地发展多种经营,克服单一经济的倾向,以便合理使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但是由于缺乏多种经营的思想意识,多种经营没有发展起来,与农业息息相关的养殖业被忽略。
  1958年,中共黑龙江省委明确指出国营农场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1961年12月,中共东北局在哈尔滨召开东北地区国营农场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国营农场的经营方针是“以粮为纲,农牧并举,多种经营”。
  1964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农垦部党组《关于党组扩大会议的报告(即“十六条”)》,强调目前国营农场必须摆脱过去搬用苏联单一经营的做法。实行“一业为主,农牧结合,多种经营”的方针,改变落后面貌,解放生产力,办中国式的国营农场。在上述各种会议精神和思想指导下,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北大荒的农场在发展农业生产同时积极发展畜牧业。改变过去养殖业数量少,规模小的缺腿局面。农场纷纷开展办起农牧结合的生产队。1964年东北农垦总局王正林局长,指派生产处(当时生产处包括农业、农机、畜牧、科委)3 人由副处长赵伯带队到友谊农场搞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方案。友谊农场是一个大型机械化谷物农场,共有10个分场,其中一至五分场是1955年苏联援建的全民所有制分场,生产队是单一农业生产。六至十分场是由人民公社划归过来的,多数为集体所有制,生产队中有种植业,也有少数的养殖业,但规模不大。经调查了解到机械化生产队不搞养殖业,一是认识上有问题,二是嫌麻烦。后来总局投资让生产队盖畜舍,养猪或其他畜禽,搞农牧结合。生产队把土杂粮及次粮用作饲料养猪,增加产值。养畜积肥,培肥地力,真正实现农牧并举。
  友谊农场下发文件,要求每个农业队都要建一个养猪队,每个队要有一个积肥班,每个畜牧队都有积肥场,规定饲养员有积肥任务。
  养殖业上的生产责任制——“包、定、奖”国营农场从1961年以后,逐步推行以“包、定、奖”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就是国家对农牧场实行定规模、定人员、定设备、定投资、定物资消耗等;反过来农牧场对国家实行包产量、包利润、包成本、包工资等。国家对农牧场职工按照包的条件实行利润分成和超产分成。
  各农牧场根据这种生产责任制,依据本场的养殖对象、生产条件、饲养管理水平制定本场实施办法。友谊农场制定了“三包一奖四固定”承包奖励办法,三包是包成活、包增重、包积肥,一奖是超额奖励,四固定是定人员、定猪群、定饲料、定工具。
  泰来农场从1962年开始实行的“三包一奖”,即包产量、包成本、包利润,超额奖励的办法。绿色草原牧场从1963年开始实行“基本工资,交仔分成”,具体制定了“四包、四定、超产分成,上死下治”的大包干管理办法。办法的内容是,四包为包成本、产品、产值、利润,四定为劳力、畜力、工具、畜群,超产分成。大包干实行后,劳动效率显著提高,人人爱畜如子,责任心大大增强,畜牧业生产面貌大大改观。和平牧场实行“五包一定包干奖惩”办法。香坊农场奶牛队则实行联产计酬的办法,每个饲养员承包12 头产奶母牛,每挤出一斤奶给8分钱,其他调料工、辅助工按比例计酬。这种责任制出台得到了广大畜牧工作者的欢迎。改变了过去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的分配方法,体现了多劳多得,贡献多得到多的社会主义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使农场畜牧生产水平大幅度得到提高,产品上交量比以前成倍的增长,经营成果显著提高,改过去亏损为盈利,农场多收,个人多得,实现双赢。
  省农场总局成立后,新的总局领导人亲自下基层做调查研究。总结了八五三农场一分场二连,宝泉岭农场二十七连,二九○农场四十八连等一些连队的经验,提出了“种千墒地,交千头猪,积万吨肥”,粮食过“黄河”,大豆上“纲要”。
  千垧地是指一个比较标准的生产队的耕地面积,饲养千头猪,每头猪积有机肥10吨,做到每亩地一年施有机肥10吨。
  1976年2月,总局成立后第一个会议是畜牧工作会。黑龙江省革委会副主任张林池参加会议,提出要推广这个经验。要求各管局、农牧场要做出发展养猪的具体规划,达到全垦区当年建成50个千头猪生产队,1977年达到400个,1978年达到1 000个,其余所有生产队到1978年都要实现一人一猪,平均每亩机肥5吨。
  推广这项措施,促使垦区养猪业大发展。1976年生猪存栏89万头,到1977年末存栏达到105.5万头,增长了18%。
  经过一年的努力,有29个生产队达到了这个指标。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些千头猪队的典型经验难于普遍推广。其原因:一是资金问题。由农牧业生产队发展公养猪,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来搞畜牧业基本建设,包括猪舍、改善畜牧生产条件,各种设备等,当时国家不能大量投入资金,各农牧场、生产队一时尚难于筹措这样一笔专项资金;有的单位即使有了一定量的投资,也由于条件、技术、管理、人员水平等原因不能在两三年内使养猪获得大发展。二是政策问题。1978 年以前, 农场上交给国家的肥猪不给饲料粮(就是饲料粮不计入商品粮),这样一来,养猪越多,消耗粮食就越多,造成粮食商品率越低,交售粮食加价奖就越少,农场不愿意多养猪;三是由于畜产品与粮食比价不够合理。养猪以粮食作原料,一般1斤肉需4斤粮,进行第二次转换,再加上设备折旧、人工费等,成本较高,经营起来难于盈利;四是,1979年后,四川猪肉大量调入黑龙江省,一度造成垦区肥猪压圈;五是,农业开始大量使用化肥,农场失去了对有机肥的依赖,养猪积肥的劲头已经很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