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十二节 畜禽疫病防治

第十二节 畜禽疫病防治



               第十二节 畜禽疫病防治
  1987年10月,总局根据部发农(牧)字[1986]58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国畜禽疫病普查的通知》精神,成立了以总局畜牧渔业处邓廷秀为组长的总局畜禽疫病普查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畜禽疫病普查技术顾问小组及畜禽疫病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局畜牧渔业处,负责疫病普查计划协调、检查指导和日常工作。11月,总局召开了各管理局畜牧处处长和主管畜禽疫病普查工作的兽医专家参加的畜禽疫病普查工作会议,结合垦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垦区畜禽疫病普查方案,明确了疫病普查工作任务。会后下发了黑垦局发[1987]104 号文件《关于垦区开展畜禽疫病普查的通知》,根据总局部署各管理局先后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总局畜禽疫病普查工作会议精神,相继成立了畜禽疫病普查领导小组,分别以管局主抓畜牧工作的副局长、畜牧处长、兽医站长为正副组长,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疫病普查方案,把任务落实到各农牧场。12月,为推动畜禽疫病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兽医技术人员的检验水平,总局在畜牧兽医总站举办了畜禽疫病普查新病新技术学习班,学习班邀请了省兽医研究所潘兴广研究员、由善志、李长宏助理研究员、东北农学院兽医系刘宝全教授、总局哈尔滨分站于泰高级兽医师及总站王恩满、洪宽植、任春和、高玉升、咸景芳、王陆田等专家讲授了26个新病和18项实验室新病检验技术。参加学习的41名同志,提高了理论水平和检验技术能力,并以这些同志为师资,各管局、农牧场层层举办学习班。据统计,各局、场办班45次,共培训人员950 人,成为疫病普查的骨干力量,保证了畜禽疫病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1988年1月疫病普查工作正式开始,到1990年9月全部结束,共分3 个阶段进行。一是整理和调查畜禽疫病的历史资料,采取“一查、二会、三访”的办法;二是现症调查,采取临床揭发与实验室诊断相结合的办法;三是汇总资料,全面总结,进行检查验收。据198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局、场检疫及疾病抽样检查等统计,畜禽疾病共发生36种,其中病毒性疾病12种,细菌性疾病17种,寄生虫病5种,原虫病2种;按畜别分类统计,马病4种,牛病5种,猪病13种,禽病11种,羊病3种,共计36种。
  据门诊逐日登记、病类综合统计,1988年内垦区畜禽普通病共发生254种,其中内科病155种,外科病53种,产科病39种。
  实验室检验结果:经总站、哈分站、各管局兽医站化验室检查及外送哈兽研、省兽研检验,共检查畜禽疫病23种,其中马病2种,牛病5种,猪病7 种,羊病3 种,禽病6 种。分别为马传贫、马焦虫、牛粘膜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白血病、牛副结核、牛布病、猪瘟、猪弓形体病、猪密螺旋体病、猪布病、猪萎缩性鼻炎、猪囊虫病、猪旋毛虫病、羊布病、羊衣原体病、羊疥癣、鸡新城疫、禽霍乱、马立克氏病、法氏囊炎、雏白痢、鸡球虫病,阳性检出率分别为0.24%、0.15%、26.2%、1%、0%、0.23%、0.52%、0.53%、0.86%、0.56%、0.67%、58.47%、0.29%、0.03%、0.27%、0.19%、0.42%、2.5%、2.81%、1.19%、0.24%、13.98%、3.69%。
  普查工作结束后,总局成立了《黑龙江垦区畜禽疫病普查资料汇编》编委会,邓廷秀任主任,周瑞君、任春和任副主任,张骏声、孙福先、杨俊、王恩满、宋肃政、高玉升、辛敏岩、咸景芳为委员。具体工作由总站兽医科负责完成。1990年11月《黑龙江垦区畜禽疫病普查资料汇编》(1949—1988)印刷成册,为后人了解历史畜禽疫病情况,做好今后的畜禽疫病防治工作,提供了较为翔实的参考资料。12月,总局畜牧兽医总站、哈尔滨管局兽医站、九三管局兽医站、克山农场兽医站等单位,在全国首次畜禽疫病普查工作中成绩显著,被国家农业部农垦司授予先进单位。
  1994年5 月,总局在牡丹江分局八五四农场召开了总局兽医工作八五四现场会议,总局总农艺师周茂林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各分局主管局长、畜牧处长、农场主管场长等152 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上表彰了垦区防治牲畜五号病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九三管局防五指挥部、建三江局兽医站、七星泡、红卫、北兴、八五四、八五一一、香坊、绿色草原、和平、龙镇、二九○等农场、总局畜牧兽医总站兽医科、八一农大畜牧兽医系获先进单位;孙丹怀、徐淑艳、孙福先等40名同志获先进个人。
  1996年6月,总局畜牧处组织了垦区兽医执法大检查,由各管局畜牧处(兽医站)各抽调1人,每3人组成1 组,共组成3个检查组,对垦区各管局和有关农场兽医工作特别是兽医执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交叉检查,总局进行抽查。这次检查收到了良好效果,大家普遍反映通过这次检查学到了其他局的经验,同时也暴露出了自身的不足,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2001年,总局畜牧水产局制定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加强垦区“十五”期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以黑垦局文[2001]67号下发各分局和农牧场,对防疫机构、队伍、人员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疫病免疫程序等多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对农垦系统的全方位动物防疫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4 月,总局党委委员王德胜同志代表总局与黑龙江省副省长申立国同志签订了“2001—2003年黑龙江省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状”。
  2003年12月,经过对照“黑龙江省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各项指标,各分局已全面完成了责任状规定的各项任务。大牲畜、猪(羊)、禽的病死率分别控制在0.5%、3%、10% 以内;猪瘟、丹毒、肺疫、鸡新城疫免疫率达95%以上;奶牛布病、结核检疫率达95%以上;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屠宰检疫率达100%,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W病扑杀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