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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改革开放后的商业流通

第三节 改革开放后的商业流通


 
              第三节 改革开放后的商业流通
  1978年以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开始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在此期间,国家商业体制改革也在逐步探索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局面。垦区又是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对机械化农业生产研究得多,对商业经营活动特别是商品流通研究得少,缺乏经验,在改革开放大潮中经历了多次调整,但各分局农场之间差异很大,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步骤方式也不尽相同,原来兵团系统、省属农场系统和劳改系统相对有各自的特点,但最终都基本完成了商业流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根据各地的特点,选择原兵团系统、省属农场系统、劳改系统的部分分局和农场的商业改革历程,折射出垦区商业改革的艰辛和进入市场经济后取得的巨大成就。
              一、垦区商业改革发端与发展
  红兴隆管理局(原兵团三师)1979年商业处与局直商业综合批发站合一,挂两个牌子,下辖百货、五金、烟酒、医药、生产资料、土产站。自1984年2 月,对外称商业处、商业贸易公司。各场在机构改革中对商业管理机构也做了相应改革,组织批、零网点的业务活动,执行以商养商政策,实行系统独立核算,利润交场的管理办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使商品流通面临着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少环节的新形势,商业活动较前大为活跃,进货渠道比较多样不再限于经济区,而是走向全国,特别是发展了与生产厂家直接订货制,货源充足,市场淡季不淡,旺季更旺。红管局商业贸易公司1985年经营品种多达11 000多种。商品销售也出现新局面,既面向区内,也为区外服务。商业贸易公司破除了只供应农场的框框,面向邻近的矿区、农村批发;破除了只供应国营、集体的框框,面向个体商业批发。1985年全民商业批发销售额7 169万元,是1976年的1.54倍。同时,改变了以往基本上由商业包销农场工、牧、副业产业产品的做法,直接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初步形成商业经销、自产自销、外贸出口并进的产品销售网。
  在发展农工商多种经营工作中,出现了多部门、多层次办商业的喜人局面。据统计,1985年红兴隆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网点有:全民364个(未含粮油图书业),职工6 077人;集体95个,职工1 344人;个体981个,从业人员1 033人。
  1980年,红管局商业系统执行商业部以贯彻政策、活跃流通、优良服务、改善经营、提高效益、利国利民为宗旨的《国营商业三级批发企业管理条例(试行)》和《国营商业日用工业品零售企业管理条例(试行)》。1981年执行农场总局8∶1∶1利润分成规定,八成留给企业,缴红兴隆管局和农场总局各一成。1982年贯彻执行农场总局《关于商业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到1983年,落实经济责任制单位共163个(其中批发企业17个、零售企业57个、分销店89个)。承包经营形式有:大包干,全奖全赔;超利分成,工资浮动,有奖有罚;利润包干,亏损挂账;见利分成,奖金封顶。
  1984年,垦区商业结合体制改革和企业整顿,围绕勤进快销、低费高效、优质服务,减少损耗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统计、物价、仓储、物资管理等规章制度。执行农场总局规定,零售企业不再上缴利润。1985年,红管局商业贸易公司在改革中“放权”,与各专业公司签订了经营责任制合同。
  随着垦区生产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对工业品和农副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商业企业积极组织进货。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经济形势好转,为商业增加了货源,商品供应量明显增多,但不少商品还是供不应求。
  为了加强商业队伍培训,红管局商业处于1979—1982年选派农场商业科和商店负责人到合江商业干校、农场总局商业学习班学习;1979—1984年办了两期基层商业会计学习班,先后组织商业统计人员参加农场总局、管理局、农场举办的商业统计学习班,贯彻国家《统计法》。
  1986—2000年15年间,红兴隆分局商业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主要表现:
  1国营商业网点逐渐减少,集体、私人性质的商业网点迅速增多。红兴隆管理局1986 年拥有国营商业批发站20个,到1994年减少为15个,其中局直由原来6个增加为8个,八五二农场由原来7个减少为4个,八五三农场由原来7个减少为3个。1986年拥有独立核算的国营零售商店58个,下设门市部82个、分销店92个、代销店46个。到1994年隶属于国营商业系统的零售商店仅剩下24个,而且基本都转制为国有民营企业,其余各类大小商店都转让给商业系统以外的单位或拍卖给个人,其经营形式以民有民营为主。
  2流通渠道产生重大变化。 改变了过去那种固守经济区内、二级站对三级站、三级站对零售商店、按计划为主购销货物、渠道少、环节多的流通体制,形成了多渠道、少环节、国内各地购销渠道畅通无阻的新局面,各级批零企业的经营者和生产者都可以自主选择最佳的购销地点和对象。
  3经营形式发生了重大变革。国营商业企业先后全部落实了经济责任制。红管局于1988年开始对商业企业,实行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对微利或亏损企业多数实行租赁或转让。在分配上打破了“大锅饭”、“铁饭碗”,实行风险抵押,优化组合,增强了经营者和全体职工的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为推进国营商业企业改革到位,1994年大多数批发企业调整了经营结构,开始了转制改革。微利企业有的转制为批零合一、综合经营企业。批发实行集体、个体承包形式,零售实行合伙或个体租赁柜台、部组或门市场地,出现了一企多制的经营形式,促使企业向国有民营、民有民营的方向发展。在局直批发企业中经济效益较好的生资、医药等专营单位原有模式基本没动,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专营政策和自身优势,克服资金短缺等重重困难,在市场竞争中积极经营,求得生存和发展。零售企业全部实行了柜台、门市和场地租赁改革。坚持资金自筹、经营自主、分配自定、盈亏自负的“四自”原则,真正成为国有民营、民有民营的商业企业。
  4在经营范围上有了很大拓展。除医药、烟酒专营外,其他各专业经营均已打破了界限,都可以兼营其他、交叉经营,转换了经营机制,并开拓了商办工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运输业等各种行业。这些经营已与社会上的大市场融会在一起,进入了激烈的市场竞争行列。
  同时,商业管理体制与隶属关系的改革也在逐步深化。1985年,红兴隆管理局商业处、商业贸易公司合署办公,以经营为主,兼管管理局所辖商业的财务、统计报表汇总,其他管理职能基本终止。1988年管局为加强商业系统管理,又将商业处与商业贸易公司分开。商业处对垦区国营商业实行商政管理、业务指导、职工培训、促进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购销、信息服务、关系协调等,对商业系统的宏观调控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原有的管理体制已不适应。1992年底,红管局决定将商业处与商业批发总公司(原商业贸易公司)合并,成为完全的经济实体,原商业处的牌子仍然保留,但对管局商业的管理职能实际已不存在,并且取消了商业系统的财务、统计报表制度。
  1990年,红管局商业管理体制大体上有四种形式:第一种,农场商业政企分开,商业科是农场职能部门,对商业企业全部实行租赁经营,由农场领导。第二种,农场商业政企分开,商业科代表农场企业签承包(租赁)合同,全面管理商业企业人、财、物,商业科人员的分配不与企业效益挂钩。第三种,农场商业科对全场所属商业企业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农场与商业科签承包合同,商业科与所属商业企业签承包合同。 商业科人员的分配同企业效益挂钩,全部活动经费来源于企业上缴。第四种,农场实行商业科和商业公司合署,既是管理机构,又是经营机构。农场与商业科(公司)签承包合同,商业科(公司)与企业、部组签承包或租赁合同。如红兴隆管理局三级制农场的五九七、八五二农场分场商店归分场管理,农场商业科对分场商店只实行商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友谊、八五三和二九一农场的分场商店都直接隶属于农场商业科。多数农场的收购站隶属于农场商业科(公司),按不独立核算部组管理。少数农场收购站隶属于农场,但商政仍归商业科管理。分场收购站多数隶属于分场商店,按部组核算,也有的归分场管理,同商店脱钩。
  1994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红兴隆管局商业体制又出现了新的格局,大体可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友谊农场商业科管理总场所属商业企业,与分场商店脱钩,农场与商业科签承包合同,商业科与商业企业签承包或租赁合同,企业与个人签租赁合同。商业科人员工资和活动经费来源于企业上缴费用和租金。第二种,八五二、八五三农场商业科与商业公司合署管理总场所属商业企业,农场与商业科(公司)签承包合同,公司与企业和个人签承包或租赁合同,商业科(公司)人员工资和活动经费来源于企业上缴费用和租金。第三种,其他农场商业都属于经济实体,多数实行了租赁经营。只有五九七农场、红兴隆机械厂、宝山农场的商业依然按旧模式没变。二九一农场商业科(公司)仍然对分场商店负责商政管理,其他农场的分场商店已全部与农场商业科(公司)脱钩。收购站体制按1990年基本没变。
  商业职工在岗情况。1986—1991年间,在册职工7 411人,上岗率在90%以上;1994年上岗率不足52%,下岗人员大部分已“下海”自谋生计,主要是经商,也有从事加工、修理、饮食、服务、运输、装潢等行业。1996 年,管局商业批发总公司通过改革, 商业公司和生资公司各自独立核算。随着市场经济逐渐发展,市场流通领域向民营、私营转化,商业下岗职工已达80%以上。经营也不景气,原有批发公司的7 个分公司只有五金公司和东方市场维持经营,各农场商业科相继摘牌,商业公司也逐步撤销。1998年商业公司严重亏损,经红兴隆农垦法院审查宣布破产。1999年初,管局决定撤销生资公司,归属物资贸易公司领导。在垦区商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同样也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红兴隆管局国营商业批发销售额,从1986年8 804.7万元增长到1992年13 371.1万元;零售销售额,从1986年9 633.7万元增长到1992年9 479.4万元。红管局1998 年新建5 300 平方米商贸大厦,由工商部门统一管理, 搭建商业平台,全部实行民营。各农场也都由群众集资新建了批零商店和个体经营店。商业系统全面进入市场化经营阶段。
  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原省农场局系统)1976年成立时,管理局所属的7 个农场,除青年农场未办商店外,其他农场都有商店或供销部,供应居民日常生活用品。1976年,管理局没有专门的商业管理机构,有关商政工作由经营管理处负责。1978年,商业、外贸、粮食工作从经营管理处单独分离出来,对外称商业科,对内仍归经营管理处负责,设3 名工作人员。1978年,根据省政府和省国营农场总局文件精神,接收了延寿县在庆阳农场设的供销部,改名为庆阳农场商店。按省国营农场总局规定,红旗农场和庆阳农场商店纳入省国营农场总局商业计划,实行管理局和农场双重领导体制。1979 年,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始,商业有所发展。 全局负责商业的工作人员增加到13人,其中干部4人,从农场借调下乡知识青年9人,开始由局直商业直营业务。根据国务院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座谈会精神,黑龙江省委试办哈尔滨农工商联合公司。以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所属哈尔滨郊区4 个农场和哈尔滨牛奶公司所属6 个畜牧场为主体,与市郊15个集体畜牧场进行经济联系,经销农副及畜牧产品。联合公司下设肉类、禽蛋、饲料、搬运等专业公司。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局长兼任联合公司总经理。管理局其他几位副局长和哈尔滨市畜牧局局长为副总经理。管理局商业、粮食等部门工作人员分别与联合企业的禽蛋、饲料公司合并办公。为了支持联合企业各场发展畜牧生产, 为哈尔滨市提供畜禽产品, 省政府决定由粮食部门每年按购价调给联合公司饲料2 万吨。联合公司向国家交售生猪,由省食品公司按内部调拨收购。省计委从省自筹资金中每年安排给联合公司部分投资,解决各场新建畜禽舍和联合公司在市区新建商业网点需要。省财政还拨给流动资金150 万元、联合公司从管理局和省、市、农场借调工作人员127人。经过三年工作,联合公司初步形成了一个新型的企业。规模、业务都有所发展。1981年,禽蛋公司收购生猪13 010 头,其中省属农场11 014 头,市属农场1 196头,总重量达1 354 245公斤,销售额2 751 717元。收购鲜蛋30 多万公斤。商业专卖购销白酒133.5万公斤。联合公司开展业务两年零九个月。 但由于试办联合企业经验不足,参加试点单位、部门之间经济矛盾较多,到1981 年9 月,省政府下发黑政发[1981]202号文件,决定对哈尔滨农工商联合试点体制进行调整。原定归口省计委领导的联合公司及其下属的企业编制人员、财务、场地、资金和由省政府投资兴建的直属企业(服务楼、商店、饭店、搬运公司、食品厂、饲料公司仓库和参加王兆新村统建工程等),改为移交省劳动局领导,用以举办省劳动服务公司的直属企业。原来参加哈尔滨农工商联合试点的省属农场仍由省农场总局领导,组建农垦系统主办的农工商联合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管理局党委决定成立商业处,人员在局内调剂,共15人。商业处除商政工作外,继续搞生猪收购、白酒批销业务和农药、化肥调拨供应。到1981年,哈尔滨管理局共有国营商业网点13处,商品总零售额3 425万元,利润计划7.1万元,实际完成11.45万元。
  1980年初,为了安排管理局机关职工子女就业,由管理局工会主办成立青年服务公司(集体企业),设6处销售点,并通过银行贷款40万元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买了728平方米二层楼房。但由于人员身份背景复杂,管理工作艰难,公司开业两年,经济损失很大。1982年初,管理局党委决定整顿青年服务公司。1982年5月6日, 管理局党委决定服务公司由商业处领导,并由商业处负责偿还购房贷款,房产权归商业处所有。1983年11月17日,管理局党委决定在青年服务公司的基础上成立经销公司,仍保留青年服务公司。经销公司为科级国营企业单位,青年服务公司仍为集体企业单位,以安排管理局机关职工子女为主。在经销公司内部设业务科、生产资料科、计财科、办公室、集体经济办公室和招待所。
  到1983年,管理局国营、集体、个体商业有了新的发展。国营商业已有公司、商店、收购店、商亭及货摊等27处,从业人员达50 多人。哈尔滨市四个郊区农场面向城市市场发展生产,在市区内都有自己的商业网点。全管理局商业商品销售额达802万元,实现利润40 万元。局直销售公司销售额128 500元,盈利3万元。上半年,全管理局收购生猪2 030头,购销白酒55 185公斤。
  到1984年,经管理局工商局批准的集体、个体商业网点达123处,农场办集市贸易市场3处。1984年4 月,管理局对经销公司定编为29 人,招待所定编15 人。除定员外,公司继续聘用有业务专长的离退休职工参加公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聘请来的离退休人员不仅帮助青年职工学会经商本领,而且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1985年1月, 经管理局党委决定,商业处与经销公司分开。原商业处的部分人员仍留在经销公司工作。
  管理局商业发展迅速,不断扩大经销产品货源。到1985 年,有购销关系单位已达100 个,年售货额452.76万元,净盈利19.2万元。管理局所属各场的商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发展,充分发挥了联系生产和消费的纽带作用。
  (一)促进商业发展,实现供销两旺
  1签订产销合同,使生产单位无后顾之忧,放心生产。产销合同规定货物的数量、质量、价格和交货时间。使生产单位和商业部门心中有数, 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时, 产销关系更加密切。仅禽蛋公司1979年就收购生猪219头,收购鲜蛋30.74万公斤。1980年又签订合同,收购生猪1 176头,收购鲜蛋32.57万公斤。
  2调剂供应种子、子畜、幼禽。阎家岗农场商业为生产服务, 负责调剂供应给职工家庭饲养畜禽子猪、鸡雏,并送料到家。1983年,阎家岗农场职工家庭饲养肥猪201 头,年末存栏蛋鸡3万只。
  3推销产品。1981年,全管理局收购生猪13 010头,向国家交售后得奖售粮2 058 440公斤。仅阎家岗农场商店就收购生猪2 142头,收购鲜蛋20万公斤。
  试办联合企业时,商业生产单位密切结合,商业部门收购产品采取利润返还办法,使生产单位增加了收入。1981年,商业专卖收购白酒计划7.5万公斤,实际完成13 380公斤。
  4生产资料供应。自商业处成立后,为各农场调拨供应大量化肥、农药及其他生产资料。仅1985年就调拨化肥833.2吨,调拨农药24 100公斤,保证了农业生产的需要。
  1982年,红旗农场、庆阳农场、阎家岗农场、岔林河农场和香坊实验农场商店计划商品零售额361万元,实际完成389万元。利润计划9.2万元,实际为12.9万元。商业自身管理能力以及农场经济发展状况都对农场商业经营成果发生重要影响。
  (二)扩大商品流通,搞活商业
  1增设商业网点,扩大商店阵地。全局国营商业网点,1976年有4处,1983年发展到27处。青年农场过去没有商店,场内出口肉鸡的副产品大部分给商贩推销。 1983 年这个农场大力发展商亭、货摊,参加集市贸易,使销货点达到11处。仅上半年四个月时间,销售额就达39万元,实现利润5万元。
  2广泛开辟货源,实行综合经营。红旗农场商店为了扩大商品销售,不断根据当地需要,增加商品花色品种,吸引顾客,连续数年完成销售计划。这个农场商业还设有批发部,代理哈尔滨批发部门批发商品。搞糕点糖果加工,前店后厂,方便了集体和个体商业采购,增加了商店的效益。局直商业经销公司,积极开辟货源,1985年召开两次选货会议,有85家客商参加,扩大了公司的销售。
  3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提高服务质量。各农场商店经常对职工进行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教育,开展竞赛评比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为了方便社会集团购买商品,红旗农场商店经常与附近工厂、机关、学校联系,主动提供商品信息,为用户提供方便。香坊实验农场商店为厂矿服务,给十万纱锭、预制购件、曲木家具厂送货到门,很受用户欢迎。局直经销公司设专车专人为零售商店送货,不仅在哈尔滨市内做买卖,而且把销售业务扩展到大庆、绥化、呼兰、阿城、庆安、青冈等地,拓展了业务。
  农场办商业,按上级规定是以商养商,对零售商店利润实行“四二四”分成办法,即留给农场商店40%,上缴管理局20%,上缴总局40%。 红旗农场商店建店较早,经营管理好,历年都是盈利单位。但商店自有资金不足。从1977年以来,应缴总局、管理局两级利润尚有12.9万元一直为商店作为商品资金所留用。庆阳农场商店因经营不佳,盈利水平低,上缴利润很少。1984年总局召开商业体制改革会议,将利润分成标准“四二四”改为“八一一”,把绝大部分收益留给农场以支持商业发展。哈尔滨国营农场管理局除红旗、庆阳农场商店外,其他商店均是农场自办,资金由农场自筹,利润由农场自行分配。
             二、垦区商业在改革中始终贯彻
  勤俭办商业的方针,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
  (一)扩大购销业务
  1976年,红旗农场商店营业面积300平方米,经营2000多种商品,销售额为140.5万元,盈利7万元。1985年,营业面积达800 平方米,零售额为2 803万元,盈利9 万元。阎家岗农场和香坊实验农场商店把农场内需要的劳保用品和农杂用品的供应工作全包下来,既方便了场内生产需要,又增加了商店收入。
  (二)减少流通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农场商业资金少,底子薄。为用少量资金做更多的买卖。各场商店积极开展为厂商客户代购代销业务。1983年,代销占商店销售额20%,减少了资金占用。
  (三)严把经济合同管理
  经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农场商业吃过轻视合同的苦头,造成不少经济损失。近几年吸取了教训,对经济合同重视起来了,领导亲自研究合同条文,逐句逐字推敲,并设有专人管理,检查执行情况。经销公司购销业务量大,联系面广,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后,收到了明显经济效益。
  (四)实行经济责任制,调动职工积极性
  1982年,红旗农场商店实行“五定一奖”(定销售额、费用、定利润、定劳动效率、定资金周转额,完成任务奖励),调动了全店职工的积极性,职工努力扩大商品销售,降低费用,包装的纸箱纸盒都设法回收。局直商业经销公司实行经济责任制以后,奖勤罚懒,按业务员能力定销售任务,联销计奖。联利计酬大包干,对经济损失实行责任者赔偿制度,扩大了商品销售,减少了财产损失。逐步形成了一套管理规章制度,在改善农场商业的经济管理中起着促进作用。
  齐齐哈尔分局(原兵团五师和部分省农场局系统)于1976年组建。将一个由原兵团和地方市县多头领导的商业体系统一到管理局经营管理处领导。1976年4 月,接收了原兵团五师所属的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团3个综合批发站所属农场的零售商店。1977年11 月,接收了原由所在县联社管理的依安、老莱、泰来、绿色草原牧场和巨浪牧场商店。分局各农牧场基本上分布在齐齐哈尔市辖各县市、郊区境内,经济区域的划分在齐齐哈尔经济区内。因此,商品计划都由齐齐哈尔8个二级商业采购供应站按人口比例下达,并由供货单位供给。为了及时组织货源,掌握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分局拉哈批发站和克山农场批发站在齐齐哈尔设驻在组。按计划在不同季节组织货源以外,还根据市场供需变化,调整商品的进货计划。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但是当时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究竟应该如何改革的问题还没有个清晰的认识,在制度政策目标上,认识比较模糊,只能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方法搞改革。改革在曲折中前进。齐齐哈尔分局商业经济发展也在积极探索中不断加大改革力度。
  随着人们购买力的提高,商贸业务也不断扩大和发展。商贸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主要的购进、销售、调动、储存、利润、费用、劳动效率七个方面来实现。 1978 年经营管理处解体,成立了商业处,到1985 年已有经营百货、针纺、烟酒、五交化、医药、生产资料、土特产、果品、水产、中药材等部门齐全的2个三级综合批发站和1个农副产品收购站,22 个零售商店以及200多个分销代销店。整个商业流通资金238.4万元,固定资金272.2万元,职工977 人(包括部分服务行业)。1986年已有1处大型商场,3个三级批发站,103处中小型百货商店,商业职工2 460人,固定资产13 326万元,年销售额 3 443.8万元。
  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国家商业部于1991年撤销。商品流通由国家调拨变为市场调节,个体商业和私营商业发展迅速。国营商业经营不利,连年亏损,1994年103 个国有中小型百货商店全部转让给个人经营,设在齐齐哈尔市的农垦商场也宣布破产。全局已无国有商业。
  1993年12月,齐齐哈尔分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发展经济五大战略:一是发展两高一优农业,实施“稻、玉、药、牛战略”。 二是壮大精深加工的龙头企业,实施“乳、糖、酒、米(面)战略”,构成全局的经济支柱。三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施“三元经济”战略,通过发展个体和私营、国有民营、职工自营经济,促进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四是深度开发、规模经营,实施“集团化”战略。实施“贸工农、贸工牧”一体化经营,增加企业的竞争力。五是参与区域经济发展,实施“围城”战略,把产品销售的重要方向放在齐市、大庆等大城市的广大市场。
  五大战略构成了纵贯三大产业的系统工程, 充分发挥了管局特有的地理位置和资源优势,勾勒出协调发展的美好前景,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指导得力,迅速调动了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使全局经济出现了同步发展的良好势头,各项工作都有突破的进展。到1994年末个体经营户已发展到1 550户,从业人员达到2 096人,资金达到1 068万元,营业额达到2 808万元。
             三、垦区商业深化改革,加快调整
  跨入新世纪,齐齐哈尔分局对商业体制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改革加快调整,对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商业供应体制进行了大幅度改革和整顿。
  (一)拉哈商业综合批发站
  始建于1969年7月,由百货、医药、五金、烟酒、生产资料、土产收购6个专业站组成。下设2 个零售商店。坐落在讷河县拉哈镇内。由于嫩江相隔,形成了一站两址,即江东设有百货站、医药站、一商店;江西设五金站、烟酒站、生产资料站、土产收购站、二商店,供应范围是查哈阳农场10个基层商店,8个分销店和集体商店、个体摊床100余家。1969年以前,农场没有自己的商业机构,农场商业受当地县商业办事处领导。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后,农场商业网点同时交给兵团领导。1969年5月10 日,五十五团(查哈阳农场)同甘南县革命委员会办理了交接手续。7月10日组建了五十五团批发站(对内叫服务总社)。下设了9个小组,全站共有职工59人,其中干部7名,城市下乡青年8名。当年销售额完成222.7万元,库存达到192.2万元,上缴利润4.9万元。
  1969—1975年七年的时间里,拉哈批发站销售额为3 198.3 万元,平均年销售559.7万元,上缴利润147.9万元。
  1976年5月,随着兵团改制,商业批发站划归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商业处,定名为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拉哈商业综合批发站,一站两址统一经营。6个批发部,职工85名,建设一栋500平方米烟酒糖果库,生猪收购业务直接由各商店交齐齐齐哈尔市商业管理部门,屠宰厂撤销了畜禽收购站。
  1984年3 月,分局党委决定撤销商业综合批发站与物资站合并,组建嫩江农场局商业物资经销分公司。全局职工152人,其中干部31人。固定资产79.9万元,自有流动资金50 万元,银行贷款270万元。担负着查哈阳地区及家庭农场和局科研所、水利大队,10个基层商店8个分销店和100多家个体商店等农垦企业8万人及4.33万公顷土地的生产、生活资料的供给任务。经营品种8 000余种。16年来,总销售额13 059万元,上缴利润总额303万元。为支援社会主义建设,振兴农垦经济作出了一定的贡献。1990年4 月,将拉哈批发站移交给查哈阳农场管理,1994年撤销。
  (二)克山农场商业综合批发站
  1971年组建,当时是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五师批发站,1976 年隶属于管理局商业处领导。建站时有职工21人,到1982年,职工增加到42人,年销售额达419万元,经营品种5 500 多种。当年,批发站是连年盈利单位。建站当年盈利4.2万元;1984年盈利额达到9.1万元;1985年纯盈利6.3万元,职工人数增加到62人;1986年盈利近7万元;1990年移交给克山农场管理;1994年被撤销。
  (三)贸易货栈
  管理局商业处贸易货栈组建于1982年5月24 日,是在原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商业办事处和由双河农场搬迁来齐市的商业综合批发站(1982年双河农场移交北京劳改局,原局商业处在该场设的批发站回迁齐齐哈尔)的基础上建起来的科级商业批发经销单位。属全民所有、独立核算,经营商品以三类产品和土特产品为主,同时经营完成计划后的超计划二类产品,负责各农牧场和外县的商品供应,当年完成销售额400 多万元。1984年改名为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商业处综合批发站。1982年销售额43.3万元,盈利2.5 万元,并且安排30 名待业青年和职工家属。1983年销售额163.1万元,利润额1.2万元。1984年销售额264.4万元,利润额4.3万元,四年盈利10.2万元。扩大到两个门市部,即桥洞子门市部和合意大街门市部,一个批发部,有职工50人,固定资产4.9万元,流动资金19.6万元。由于各农场国营百货商店经营不利,大金额拖欠批发站货款,批发站不堪重负。1990年,合并为商业公司,实行自主经营,定额上交,自负盈亏。1994年5月,依法破产。
  宝泉岭管局(原兵团二师)1976年成立后,原二师商业科改为商业处,各农场改为商业科,负责管理全局商业、饮食服务行业和农副土特产品购销业务。1981年,管局又成立蔬菜公司,负责局直地区的蔬菜供应工作。
  改革开放后,商业贯彻执行了党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 积极组织商品供应,为垦区工农业生产和职工生活服务。组织了生产资料和部分原材料的供应。到1984年,供应各农场化肥50.8万吨,农药8 437吨,五金交电化工187.8万吨,还有其他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商品。开展了土特产品的购销业务。到1985年,全局收购农副土特产品累计金额达1.45亿元,收购品种达350多个。对促进生产发展,增加职工收入,支援出口创汇起到了积极作用。以销促产,运用签订购销合同,搞好产、供、销的衔接工作,疏通了产品销路。商业部门主动上门,了解需求,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按市场需要,组织日用工业品的供应,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到1985年,全局累计供应居民棉布16.47亿尺,化纤布1.958亿尺,涤纶混纺布2.06亿尺,缝纫机1.48万台,手表4.82万块,自行车3.24万辆,电视机1.12万台,收录机4 848台,洗衣机1 809台。改革开放后,为了尽快适应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变过程,端正经营思想,改进经营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开始克服过去守门待客的官商旧习,变等客上门为送货上门,广开货源,注意了发展横向经济联系,改善了批发企业的方向,使批零之间、批发企业与工业企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融洽。在为基层服务方面,开展了巡回批发、定期展销、先提货后付款、合理退换、邀请基层参加选货、批发伸展等业务,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到1985年底,全局有批发企业7个,零售中心商店16个,分销店47个,个体商店243个,饮食服务店136个,批发企业职工人数567人,各场零售商店职工人数1 405人,批发企业仓库14 640平方米。站台库2 000平方米,水果窖1 000平方米,冷库100平方米,易燃品库630平方米,各种汽车11台,另有商业铁路专用钱700米,站台货棚4 000平方米,货物吞吐量8 万吨,职工住房7 248平方米。1986年全局商业共有批发企业8个;农场及局直中心商店17个;分销店51个;个体有证商店393个;饮食、服务业456个,全局共有商业、饮食、服务行业网点总计1 151个。全局零售商业共有职工 1 521人。1986年全局零售商业累计完成销售额4 386 万元,实现利润60万元,人均劳效3.3万元,资金周转4.4次,商品销售利润率为1.4%,费用率为7.2%,管局商业公司下设7个专业批发公司:百货、烟酒、五交化工、生产资料、土产、医药、蔬菜。 局直商店营业面积扩大到2 000 平方米,成立了局直综合服务站,开展了电视机和无线电修理等多种服务项目。管局商业公司是一个批零兼营综合性公司,下属11个单位,设14个党支部,共有职工、干部553人,担负着全局11个农场,21万人口,33.33万公顷土地,400 多个工副业厂子的生产和生活商品批发任务。
  1986年,拥有商品库房15 460平方米,办公室2 160平方米,营业室发展2 460平方米,建家属房8 900平方米,购置各种运输车辆16台,发电机组1台,锅炉7台,修建0.7公里铁路专用线,架防雨货棚6 000平方米,冷冻库2个100平方米,汽车库400 平方米,水果、蔬菜窖1 700平方米。
  1986年,全局批发企业商品销售额达到6 233万元,完成利润119万元;资金周转4.4次;利润率1.9%;费用率3.5%;上缴利税70万元。全局国营商业批发和零售商品购进总额10 346万元,比上年多购进2 539万元,增长32.5%。其中:国内纯购进4 114万元,占购进总额39.8%,比上年增加 1 336万元,增长48%。自省内商业厅系统调入3 338万元,增加1 008 万元,增长43.26%;自省内供销站系统调入230万元,比1985年下降35.6%;自省内其他商业调入238万元,下降35.1%。
  全局批发零售商品销售总额10 657万元,比1985年增加2 477万元,增长30.28%。其中:百货、针棉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用品类销售额1 069万元,比上年增加190万元,增长21.6%;五金、交电、化工类销售额649万元,比上年增加108万元,增长19.96%;糖酒、茶叶、食品、卷烟销售额785万元,比上年增加128万元,增长19.49%; 鲜菜、水产、土产品类销售额416万元,比上年增加95万元,增长29.6%;医药品类销售额254万元,比上年增加61万元,增长31.6%。在商品销售总额中,社会商品零售额7 484万元,其中,对居民和社会集团4 386万元,农业用的生产资料3 098万元。售给集体、个体商业294万元。
  主要购销商品中:食品、糖酒、茶叶、卷烟、鲜菜、水产品、百货、日常用品(肥皂、火柴、洗衣粉)、棉布、服装、鞋帽、文化、缝纫机、手表、彩电、冰箱、自行车、圆钉、铁线、油漆、农药、化肥、塑料薄膜、小四轮拖拉机等60多种。供应化肥34 635吨,农药461 吨,塑料薄膜57吨,圆钉182吨,镀锌铁丝114吨,油漆92吨,絮棉136 111公斤,棉布52.91万米,化纤混纺布18.78万米,呢绸9.18万米,毛线13 051公斤,毛毯2 580条,火柴7 094件,肥皂19 617箱,洗衣粉72 234公斤,缝纫机1 040架,手表3 554块,电视机2 987 台。其中:彩色电视机548台,电冰箱21台,自行车3 260辆。食糖357 572公斤、茶叶15 600公斤,干鲜果419 653公斤,鲜菜351吨,水产品46 422公斤。
  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商品流通实行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渐进式改革。这些改革措施在客观上推动了分局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当时,按照全国商业厅(局)长会议、省政府53号文件精神,从疏通渠道、繁荣市场、促进分局商品经济发展的基本点出发。由原来的行政机构附属名称(如商业局)改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经营者(如××商业局公司)。改以单纯行政手段管理商业企业为经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宏观指导部门。改单一的计划调节为计划指导为主、按市场规律办事的指导方法。改固定式的流通渠道为全方位、开放型的多渠道流通。在分配上改“大锅饭”为部组承包、多劳多得的分配方式。改商业处为商业公司和商业处机关实行一套机构,两个职能,设置三办一会,即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经营办公室,工会。
  通过以上六项改革,使企业有了相当的自主权。由于责、权、利挂钩,调动了企业、职工搞活经营的积极性,从分配型的经营思想迅速转向开放型。各企业采取走下去、请上来,变坐商为行商,变守门待客为送货上门,使企业经营状态得以改善,基本上站稳了商品销售市场。
  在劳动人事制度方面,实行经理负责制、劳动合同制,含下属各单位10项经营自主权,即“松绑”放权10条规定。对7个专业批发站实行经理负责的集体承包。承包形式是“工资浮动,超利分成”的分配方法。对公司下属的宝泉岭商场、服务站、 车队等单位采取集体或个人承包、照章纳税、超利分成或自负盈亏形式。为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进一步修订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在商品仓储运输方面,实现了规范化、系列化、科学化,实行区、排、号、类、种、品管理。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坚持开拓经营、频进快销、加快流转、充分利用商品信息等手段,使企业获得好的经济效益。
  随着市场的活跃,地方市县把商品经营做到生产队和农户。在这样的形势下,全局商业系统采取积极竞争,在竞争中求发展。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等活动为用户提供优良服务。及时提出了“向经营要市场,向管理要效益,向服务要信誉”的战略方针。在商品购进上,稳定从二级站进货的同时,扩大省内、外厂家进货,扩充了货源基础。有的企业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如联营联销,先进货后付款等形式争得了主动。
  根据中央关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省政府、农场总局有关精神,认真实行了商业体制改革,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改革,狠抓了企业经营管理,注重提高经济效益,坚持开拓前进,在建设两个文明的前提下,结合文明经商, 优质服务, 深入开展了全行业的创“六好”企业、“五好”职工活动。商业公司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六好企业”和“先进集体”称号。
  1987年初根据总局农总体字[1987]9 号文件关于《关于商品流通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管局以党字[1987]2 号文件提出了《关于商业流通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先后在百货公司、 五金公司和两个零售企业试行经理负责制和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在名山综合商店试行国营企业的租赁经营。百货、五金公司企业内部,指标层层分解,把承包经营指标落实到部组,经营自主权下放到部组,奖金兑现到部组。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作用,使部组间,个人间的责、权、利达到了协调统一。激发了部组间的经营主动性,增强了企业的吸引力、内聚力,使各项经营指标超历史,经济效益有了大幅度增加。全局国营商业批发和零售商品购进总额为11 024万元,比上年多购进678万元,增长6.7%,其中:国内纯购进3 884万元,占购进总额35%,比上年减少230 万元,下降5.6%,自省内商业厅系统调入3 850 万元,比上年增加512万元,增长15%;自省内供销社系统调入244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增长6%;自省外国营商业调入549万元,比上年增加311万元,增长1.3倍;自省内其他国营商业调入132万元,比上年增加69万元,增长1.09倍。
  全局国营商业批发和零售商品销售总额11 224 万元。比上年多销售393万元,增长3.6%。其中:百货公司批发销售额1159万元,比上年增加90万元,增长8.4%;五金、交电、化工公司销售额728万元,比上年增加79万元,增长12.2%;糖酒、卷烟、茶叶销售额919万元,比上年增加134万元,增长17%;蔬菜、土特品、水产品销售额468万元,比上年增加52万元,增长12.5%;生产资料公司销售额2 876万元(含售给农业用的生产资料销售额 2 670 万元)。医药公司销售额289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增长138%。在商品销售总额中,社会商品零售额8 835万元,其中,对居民和社会集团零售额4 393万元,售给农业用的生产资料零售额3 073万元。
  主要购销商品有150多种。其中供应化肥30 508吨,农药632吨,圆钉66 328公斤,镀锌铁丝142 065公斤,油漆69 033公斤,自行车3 122辆,摩托车163辆,电视机1 840台,其中彩色电视机700台,录音机1 860台,洗衣机702台,棉布322 006米(含化纤混纺布),呢绸16 648米,服装10 618件,毛线13 585公斤,胶鞋15 619双,肥皂13 830箱,火柴4 372 件,洗衣粉45 462公斤,保温瓶13 346个,缝纫机1 270台,手表3 004 只,干鲜果56.46万公斤,水产品611百公斤,食糖85.85万公斤,酒2 345.99万公斤,卷烟 141 273条,茶叶12 554公斤等大量商品。
  随着分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人民消费要求日趋旺盛,出现了许多购买新趋势,主要表现在:近年来商品花色增多,消费者对商品挑选余地大,求品牌,求新款的心理增加;家庭农场的收入增加,持币待购量增大,突发的购买要求冲击市场。为适应市场趋势的发展,各单位的经营思想有了很大转变,经营方针比较灵活,五金公司根据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压缩的情况比上年同期减少五金商品进货40多万元。而组织名牌电冰箱、彩色电视机、自行车、洗衣机等投放市场。全公司销售额比上年增加了79 万元,烟酒公司在上年开发小商品供应的基础上。有三四个人常年在外购货,保证常销品种的商品供应,各公司都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在垦区内外找到了销售伙伴,建立供销关系。各公司都先后开展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采取低价销售、薄利多销等措施争取客户,采取做中介买卖等手段,站稳了市场。
  提高经济效益,减少费用开支是商业局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大事,各单位从基础抓起,生产资料公司、医药公司积极清收往来欠款,松动了资金,加速了周转。商品养护、仓储安全管理抓得比较早,造就了许多业务过硬的保管员。宝泉岭商场搬迁后,面对营业面积增加、经营范围扩大、经营品种增多的实际情况,及时转变了经营思想。首先加强内外业务渠道的疏通,扩大了直线从厂家进货的比例,为适应市场竞争,增加部组经营项目,使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年初开始,扩大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把企业经营必须拥有的权利, 绝大部分都归还给了企业,机关各部门一年来基本上摆正了指导关系,增强了为企业、为基层服务观念意识,工作作风有了一定的进步,基本上从行政型转为服务型。
  1988年全局商业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全面深化改革,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
  全局零售商业创历史最高水平,商品销售额6 268万元,实现利润68万元,劳动效率4.9万元,资金周转5.6次,批发企业销售7 355万元,完成计划的125%,实现利润162万元,完成利税计划的122%,人均劳效25万元,费用率5.6%,资金周转3.5次。
  商办工业总产值18.3万元。1988年新增固定资产155万元。投资39万元,兴建办公楼800平方米,家属楼3 500平方米。职工人均收入由1987年的1 400元提高到1 700元。
  1988年,在推行经理负责制的同时,注重搞好其他配套工程,每个应聘的企业经理都签订了规定有各种指数在内的任期目标合同书,制定下发了《商业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试行办法》,坚持规定“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利多留、 歉收自补”的原则, 明确规定了发包和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的奖罚办法,在企业确立了经理的中心地位和主导作用,基本形成了以经理为中心的指挥机制,调动了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经理作为法人代表依法经营,利益清楚,目标明确,使微观经济呈现出一派新的生机。
  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的引进,又把商业改革拓宽了一步。首先,促进了干部制度的改革,商业局所属百货公司对企业经营者进行了公开的招标选聘,采取领导、评委、群众意见相结合的方法,把有能力、有胆识、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在竞争企业经营者的基础上,对部组长的任用也开展了岗位竞争,也采取了招聘式民主选举的方法。风险机制的引入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企业和职工紧紧联在一起,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同时对分配方式的改革产生了较大影响。分配方式由过去的“旱涝保收”的等级制保险型工资,改革为直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承包制风险型工资,即批发企业实行利润工资,零售企业实行销售挂钩工资。把职工收入和企业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捆在一起,从而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
  实行经理负责制后,企业经营者的聪明才智得到了充分发挥,他们一心扑在事业上,作出了可喜的成绩。许多经理既是经营者,又是业务员,同时又当采购员、推销员,使企业出现了购销两旺的大好形势。
  在分局的零售企业中,大部分的农场中心商店实行的经理负责,部组承包,联销计酬,联利计奖,包销售、包利润。名山农场实行租赁承包,这种形式在全局当时仅此一家。
  全局国营商业批发和零售商品购进总额为12 346万元,比上年增加 1 322万元,增长12%。其中:国内纯购进4 152万元,占购进总额的33.6%,比上年增加268 万元,增长6.9%;自省内商业厅系统调入4 500万元,比上年增加650万元,增长16.9%;自省内供销社系统调入278万元,比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13.9%;自省内其他国营商业调入77万元,比上年下降41.7%,自省外国营商业调入432万元,比上年下降21%。
  分局国营商业批发和零售商品销售总额13 175万元。比上年增加951万元,增长317.38%。其中:百货、针棉纺、服装鞋帽、文化用品类销售额1 274 万元,比上年增加115 万元,增长9.9%;食品、糖酒、卷烟、茶叶类销售额1 028万元,比上年增加108万元,增长11.7%;鲜菜、鲜果、土特品和水产品销售额545万元,比上年增加77万元,增长16.5%;五金、交电、化工品类销售额963万元,比上年增加235万元,增长32.3%。医药品类销售额363万元,比上年增加74万元,增长25.6%。
  在商品销售总额中,社会商品零售额8 940万元,其中:售给居民和社会集团5 692万元。
  主要购销商品有:食品类(主副食、烟酒、糖茶), 衣着类(鞋帽、衣服), 日常用品(火柴、肥皂、牙膏、化妆品),农业生产类(化肥、农药塑料薄膜),五金建材(圆钉、合页、油漆、玻璃),交电家用电器(彩电、冰箱、收录机、洗衣机)等80多种。
  其中:供应化肥29 432吨,农药633吨,圆钉11.64 万公斤,油漆7.49万公斤,电冰箱124台,彩电619台,洗衣机710台,火柴4 260件,肥皂8 698箱,缝纫机1 366架,棉布42.58万米,呢绸13.98万米,食糖63.14万公斤,奶粉4.84万公斤,酒13.58万公斤,茶叶1 211公斤,卷烟70.63万条。
  1989年全局零售企业销售额达6 687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实现利润76 万元,劳动效率达5.1万元,资产周转4.5次,利润率1.1%,费用率81%。批发企业销售7 732万元,比上年增长4.5%,实现利税166万元,人均劳效18.7万元,费用率6.7%,资金周转4.2次。商办工业总产值49.7万元。职工人均收入由上年的1 950元提高到2 077元。
  商业改革主要是对原有的改革措施、规章制度等实行稳定、完善, 与此同时,继续增强、引进风险机制和竞争机制,由于风险机制的引进,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企业与职工密切结合起来,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商业局从整体上推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浮动,零售企业实行销售工资,把职工收入同企业经济捆绑在一起。
  在全局的零售企业中,局直商场及相当一部分农场中心商店实行了经理负责、部组承包、联销联利、销售提成工资,平时预借,其中部分做年终以丰补歉,一次兑现的办法。
  名山农场商店是全局唯一实行租赁经营的农场商店。
  全局国营商业批发和零售商品购进总额为14 065万元,比上年多购进 1 7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9%,其中:国内纯购进4 405万元,占购进总额的31.3%,比上年增加353万元,增长6.1%,在国内纯购进中,农副产品和工业品购进3 994万元,占购进总额的28.4%,比上年增加30万元,增长0.8%,自省内商业厅系统调入5 039万元,占购进总额的35.8%,比上年增加139万元,增长2.8%,自省内供销社系统调入327万元,占购进总额的3.6%, 比上年增加49 万元,增长17.6%,自省内其他国营商业调入200万元,占购进总额的1.4%,比上年增加123 万元,增长1.6倍,自省外国营商业调入478万元,占购进总额的3.4%,比上年增加46万元,增长10.6%。
  上年全局国营商业批发和零售商品销售总额14 032万元。比上年多销857万元,增长6.5%,在商品销售总额中,国内纯销售10 787万元,其中:售给居民和社会集团 6 621万元,售给农业用的生产资料3 160万元,售给集体、个体有证商业1 00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6.3%,调给省内商业厅系统322万元,调给省内供销社系统153 万元,调给省内其他国营商业293 万元,调给省外国营商业85万元,调给管局农场商业2 324万元。
  主要购销商品80多种。供应化肥32 194吨,农药510吨,圆钉12.06万公斤,镀锌铁丝12.85万公斤,塑料薄膜4.62万公斤,棉布28.85万米,化纤混纺布12.34 万米,呢绸13.22万米,肥皂13 290箱,缝纫机830架,手表 2 889块,电视机964 台,其中彩电699 台,录音机1 190台,洗衣机650台,电风扇1 121台,食糖208.41万公斤,干鲜果419.91万公斤,水产品19.30 万公斤,茶叶109.79万公斤,奶粉15.65万公斤,酒93.05万公斤,卷烟75.37万条。
  1989年商品销售市场出现了新形势,从全国看,市场销售疲软,特别是一些高档耐用消费品大幅度滑坡,前几年市场上出现的抢购风,余波延到上半年便迅速地冷下来。顾客由抢购变为观望、持币等待,本应是旺季的也不旺销,再由于国家收紧银根,企业突出的问题是资金短缺,给企业经营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面对市场竞争激烈,资金短缺的局面,分局商业广大职工上下齐心协力,共渡难关,在企业经营手段、经营方式上想新办法,下大工夫,不少公司采取“多进样、少进量”频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的策略,尽可能地开辟新的购销市场,各公司都注意了商品结构中大路货的经营,做到高档精、中档全、低档保必需。
  五金公司积极开展市场调查,认识到市场“疲中有活”、“软中有硬”。在市场滑坡的形势下,也有向上爬的商品。特别是家电商品中那些名优商品销售一直保持畅销势头,他们大胆组织进名牌的东芝彩电1 000多台,海尔洗衣机300余台,菊花和长城电风扇1 000 余台,这些商品一投放市场,使冷落的家电市场有了转机。
  各单位在努力提高企业素质的基础上,发扬了文明经商、礼貌待客,让利基层等优厚政策。零售企业设公平尺、公平秤、监督台,顾客反映很好。
  生产资料公司经营的化肥、农药实行“五公开”,即货源公开、到货数量公开、分配数量公开、价格公开、结算公开,增加了透明度,深受农场欢迎。使农药、化肥的供应不误农时,满足了农业生产的急需。
  在抓企业管理上,首先抓了仓储管理。6月盘点时,严格要求各单位对经营品种、数量、堆码各项做认真检查,达到了“三化”要求,即科学化、专业化、制度化,下半年又对仓储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商品进行分类排队,摸清了底数,弄清了商品储存的动态。
  商业局配合有关部门对批发零售企业进行了物价大检查,特别是对“383” 工程所列品种和省政府规定的10种日用生活必需品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逐品种的自查、抽查,检查结果商业局所属单位未发现违反物价政策和商品作价原则的问题。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扬,大部分公司被评为“物价信得过单位”、“计量信得过单位”。
  20世纪70 年代末,北安分局(原兵团一师和部分劳改系统农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农场商业经营的品种已发展到5 000 多个品种。为了适应生产、生活的要求,变综合批发站为专业批发站,在赵光、龙镇建立了生产资料、百货、烟酒、五金、医药、土产、食品等专业批发站,并实行预约订货、下场推销、流动批发等办法,方便基层单位和零售商店。农场和局直零售商店也由综合商店向专业商店发展。扩大了营业面积,增加了销售额。1984年,全局批发总额达4 024.4万元,比1970年增加3.7倍。零售总额达2 891.1万元,比1970年增加1.7倍。1982年后,又兴起了一批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国营、集体、个体商业企业同时发展,多渠道购销,进一步方便了生产,方便了群众。
  1985年春,管理局在赵光增设了8 个批发点,并设立了综合仓库,方便了家庭农场。截至1985年末,全局共有14个批发单位,119个零售商店,从业人员1 188人;另外还有53个代购代销点,8个代批发点。
  1985年, 全面兴办家庭农场,商业部门把为家庭农场服务放在首位。深入基层调查摸底,根据家庭农场需要组织进货。赵光生产资料站针对家庭农场刚刚建立,得知一些农民不熟悉农药的情况,主动宣传农药性能和使用方法。为了解决家庭农场资金紧、运力不足的困难,各公司经常主动把基层需要的商品物资送货上门。1985年,批发企业为基层送货534 次,比1984年增加310次,送货金额568.8万元。
  商业系统在完成商品供应的同时,还从事农副产品收购。1954年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后,生猪、羊毛、牛皮、废铁、中药材等产品,由国家商业委托供销社统一收购。农场供销社改为农场商店后,仍然承担农副产品收购任务。1979年,根据国家规定,生猪、菜牛、菜羊等18种产品价格平均提高24.8%, 同时对三类产品和完成计划后的二类产品实行议购议销。1984年,农场建立收购站。1985年,各公司在到基层送货的同时,收购农副产品。在收购羊毛、皮张的旺季,龙镇、赵光土产公司带车带款,到基层走队串户登门收购。现场收购既方便了家庭农场,又扩大了收购额。1985年完成收购额203万元,比1984年增加107万元。
  农场建立供销社后,人员由农场管理,业务工作由所在县供销社联社领导。生产建设兵团时期,自办商业,师设商业科,团设商业股。建立北安农管局后,初期仍保留商业科,1977年9月改为商业处,农场设商业科。管理局商业处下设商业科、农副科、计财科、化肥农药科、政工科。
  1985年,将商业处在赵光、龙镇设的办事处,改为经销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各专业批发站改为专业公司。
  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新形势,管理局逐步在城市建立信息和购销机构,掌握信息,搞活流通,将农副产品打入市场。1981年初在哈尔滨建立供销经理部。1984年,管理局建立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1985年,在北京通县建立经销部,在武汉、天津、上海等地派常驻代表掌握商业信息。为了加强对烟酒的管理,1985年,管理局商业处增加了专卖管理机构烟酒专卖局,赵光、红星、锦河农场设专卖科,其他农场设专职或兼职专卖员。
  同时,农场商业企业逐步推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将综合奖改为“六定”即定销售、利润、费用率、资金周转、劳动效率、库存定额, 实行工资浮动, 超利分成,以分定奖的政策。一些亏损企业扭亏为盈。在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局商业系统商品销售额为3.2亿元,平均每年增长16.1%,5年总利润额371.4 万元。1985 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5 489 万元,比1980年增长5.5%, 其中,集体和个体商业零售额由0.34% 上升到4.33%。 但是由于自有资金不足,不得不靠贷款补充,加之经营管理有不善之处,增加了费用,库存商品结构不合理,资金占用过大,影响利润的提高。
  1986年以前,北安农管局商业处下设12个商业批发公司(其中包括两个医药公司和两个生产资料公司)。1987年1月,商业处在北安市头道街新建一幢综合商业楼——北安农垦百货商场,加上原有建在赵光的建疆红商店,共有14家企业。1995年1月,所属商业处的两个医药公司和两个生产资料公司从商业处分离出去,成立了独立的北安垦区医药总公司和北安垦区生产资料总公司。1985—1987年,北安农场管理局商业处所属各批发公司及百货商场、商店经营的商品物资品种繁多,客商客户也比较多,生意兴隆。当时主要经营商品有烟酒糖茶、五金交化、针织百货、土特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化肥农药、医疗器械、 药品批发等业务。 主要服务对象是北安垦区所属14个农场,年销售额平均在3000万元左右。1988年,商业处所属各企业推行部、组承包制“四自”(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经营形式。此举调动了广大承租者的积极性。从1989—1992年间,商业企业发展很快,经营效果明显,销售额呈逐年增长势头,年销售额超过亿元,年利润实现100万元以上。
  1993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计划经济体制开始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商业体制发生了重大改变,国营商业企业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各省级商业二级批发站开始解体,市、县级三级商业批发站(公司)步履维艰,生存处于困境,纷纷倒闭。在这种形式下,北安垦区商业企业经营不景气,多数企业严重亏损,拖欠银行贷款无法偿还。1994年,大多数商业企业开始剥离经营,“租壳”、“卖瓤”,有的公司从商业系统分离出去(医药、生资),百货、烟酒、土产、五金交化等企业于1995年宣布破产,商业处改为北安农垦经贸实业发展总公司,主要经营粮油批发、农副产品、畜产品、山产品和苫盖物资等,并代行商业处职能,负责管理原商业处破产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