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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应急商品数据库

第三节 应急商品数据库



               第三节 应急商品数据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和商务部印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商运发[2005]351 号),进一步加强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商务部决定建立《中国应急商品数据库》。
  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供应能力强、规模大、信誉好、自愿承担应急商品供应任务”的标准,每种应急商品确定两家生产企业作为商务部应急商品重点联系企业。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紧急调运应急商品时,重点企业必须能按照商务部门的要求生产、销售、运输应急商品。
  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发[2005]44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商品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动字[2006]15号)文件精神,黑龙江垦区北大荒米业有限公司、完达山乳业、九三油脂、北大荒丰缘麦业四家公司被列入全国重点商品联系企业,被列入企业将定期在网上申报企业的相关数据。商务部将在适当时机,给予重点联系企业一定的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