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三章 出口运营与出口产品
章下序
第三章 出口运营与出口产品
垦区的产品出口方式,在始建初期处于无序状态。每年临时下达收购任务或由省外贸部门根据国家出口计划到产品现场收购。20世纪70年代,省外贸部门逐级给垦区系统下达外贸供货计划。1988年以后,由于垦区被批准享有外贸和边贸自营进出口权,虽然也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自主经营和出口供货的“双轨制”时期,但最终发展到21世纪初期,仍以自主经营为主,供货为辅。加入WTO以后,全垦区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已达154家,国营外贸公司主宰外贸流通的格局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各企业成了外贸进出口的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