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对俄贸易
第六章 对俄贸易
第六章 对俄贸易
第六章 对俄贸易
黑龙江垦区有36个农场与俄罗斯隔江相望。早在建场初期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两岸邻邦友好相处,相敬如宾。虽然没有正式对外经贸活动往来,仍然以实物交换的方式进行。通常是用前苏联的小农具、汽车配件、燃油等物资换垦区的农副产品或小型轻工用品。
进入20 世纪80年代后期,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现在的俄罗斯开始与我国开展边贸业务。
1988年5月, 黑龙江省经济贸易厅批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成立“黑龙江省农垦对苏边境经济贸易总公司”,隶属于黑龙江农垦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12月,黑龙江省政府在授予黑龙江农垦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同时,授予对苏边境贸易经营权。
1989年,边境贸易工作在垦区发挥优势,在经济技术合作和易货贸易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全年接待了7个苏联来华团组,组织了5个出国团组,同苏联30多个贸易团体和企业建立了合作贸易关系。用垦区的产品和技术换回苏联的农业机械、农机配件、木材和化肥等物资,全年对苏贸易额约达 1 000万瑞士法郎,合682万美元,有力地支援了垦区的生产建设。
1989年4月, 农垦外贸同苏联滨海区斯巴斯克工农综合体签订了易货贸易项下的经济技术合作合同。约定中方在三个月内为其建设一座1 000 吨金属储粮仓,苏方以农业机械向中方偿还。农垦外贸还为牡丹江农场管理局代理了一个种菜项目和一个贸易合同。
1990年初,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17号文件的清理整顿公司精神,取消了农垦边贸公司对苏边境贸易的经营权,改由黑龙江省国外贸易总公司代理对苏边境贸易业务,农垦边贸公司被列为全省26家被代理公司之列。全年共接待苏联贸易团组18个,80人次,技术服务团组3个,15人次,农垦边贸公司派3个团组赴苏洽谈。签署协议书、意向书30多份,正式合同15 份,进出口贸易签约额1 1323万美元,实际过货额为619万美元,其中易货进口388万美元,易货出口231万美元,逆差157万美元。先后与全苏拖拉机出口公司、哈里克大柴油机厂、红色阿克赛等12家企业结成了贸易伙伴。进口苏联生产的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农具、农机配件等,为垦区农业生产服务。出口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机电产品等,实现了对苏贸易稳步发展的目标,并扭亏为盈。易货贸易额860万瑞士法郎,盈利164万元人民币。
1991年,对苏联易货贸易抓住机遇,扬长避短,广泛结识贸易伙伴,先后与40多家客户建立了贸易往来关系。实现进出口过货额1 280 万瑞士法郎,比1990年增长60%,履约率达90%以上。盈利236 万元人民币,农垦边贸公司被黑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授予1991年度的边贸工作先进企业,被省农场总局授予1991年度的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先进单位。
1992年2月14日, 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考虑到黑龙江省农场总局的地域、资源、经济、地理等情况,同意由省农垦对外贸易公司经营对苏联国家易货贸易业务,还同意增设新的外贸公司经营对俄边境贸易。3月8日,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本着“以管促活,活而有序”的原则,保障和促进垦区对外易货贸易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总局的易货贸易计划,规定总局对外经济贸易局对垦区从事易货贸易业务的企业有检查、监督、协调、服务、否决、仲裁的权利。黑龙江农垦对外贸易公司是国家经贸部授权的在垦区开展易货贸易的唯一对外法人。农垦外贸公司负责受理总局直属企业和各管理局外贸公司的委托代理业务。各管理局外贸公司设立易货贸易科,接受各管理局所辖农场、企业的委托,由农垦外贸公司对外成交。12月21日,为加强垦区对外贸易的发展,尽快搞活易货贸易,总局决定实行易货贸易代理制。由黑龙江农垦对外贸易公司代表垦区从事对外贸易、劳务输出、工程承包,代理独联体及东欧国家的各项易货贸易业务,并决定黑龙江农垦对外贸易公司为垦区各企事业单位代理易货贸易时,一律免收代理费,只允许根据发生的费用收取合理的管理费。
为发挥农垦外贸公司的龙头作用,充分调动垦区各单位从事对独联体易货贸易工作的积极性,农垦外贸成立了代理部。负责对独联体的易货贸易代理工作的执行。
从4月份截至12月底,正式由农垦对外贸易公司代理的垦区易货贸易企业31家,并有8家签订了易货贸易合同,有3家开始小批量过货。
1992年,农垦外贸公司对独联体国家易货贸易实现2 317万瑞士法郎,其中:进口1 162万瑞士法郎,出口1 155万瑞士法郎,超年计划的16%,比1991年增长了81%, 实现了1992年突破2 000万瑞士法郎的目标。
1993年,农垦外贸公司与俄罗斯、独联体国家易货贸易额为529万美元,其中大部分为纺织品、轻工产品,换回的是拖拉机、挖掘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和康巴斯轿车。
1994年,农垦外贸公司与俄罗斯、独联体国家易货贸易实际过货金额554.7万美元,其中:纺织品118.8万美元,占出口商品总额的44.6%;轻工业品58.6万美元,占22%;茶叶43.2万美元,占16.2%;食品类311万美元,占11.7%。出口的国家有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出口商品额分别为 2232万美元和43.3万美元。进口商品总额为2878万美元,其中:汽车、摩托车类五种商品金额75.7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26.3%;拖拉机零件金额928万美元,占32.2%;钢材等五种商品金额11.7万美元,占41.5%。
1995年,由于中俄双方的边贸摩擦分歧很大,特别是中国各省市参与边贸的企业和个人成分复杂,出现了一些假冒伪劣商品进入俄罗斯市场。再加上俄方过货不及时,有些企业不讲诚信,给部分中方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中俄边贸开始出现下滑趋势。农垦外贸公司与俄罗斯易货贸易实际过货金额53.9万美元,仅相当于1994年的十分之一。其中:易货出口过货33.4万美元,有粮油、食品、纺织品、服装、工艺品五类九种商品。另外还有农林工业设备、拖拉机零件、废钢、合成胶、绝缘纸板等七种商品。过货金额为20.5万美元。1996年,农垦外贸公司与俄罗斯联邦易货贸易实际过货金额63.6万美元,其中:易货出口过货金额1.9 万美元,交易额大幅下滑,只有精盐和纺织品两种商品。
1997年,由于诸多原因,中俄双方终止边境贸易。两国政府重新协商,整顿边贸公司,调整边贸政策,增加诚信,加大力度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为重新发展边贸事业创造较好环境。
1998年,随着中俄双方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化,经两国政府的多次协商,努力推动边境贸易的发展,中俄的边境贸易又开始回升。截至1998年底,边境贸易额回升到108.9万美元。
1999年,俄罗斯政府开始放宽国内农业、林业资源开发政策,垦区有4个农场开始到俄罗斯发展种植业和开展边贸活动。对俄小额贸易也开始起步。全年贸易额达到616.6万美元。
2000年,随着中俄关系的进一步改善,垦区到俄罗斯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开餐馆、开商店的项目越来越多。随着开发项目的增加,对俄进出口的商品也开始增加。除了农用机械、种子、化肥以外,一些大型的商贸活动也在发展。对俄进出口的总额达到1 140.7万美元,比1999年增长84%。
2001年,垦区对俄劳务输出达85人,随着项目开发,开始向俄罗斯出口农业机械、烘干设备、轻工产品等,当年累计对俄贸易额达822.0万美元。
2002 年,军川、名山、共青、普阳等农场在俄承包5 000 公顷土地,七星、创业、前哨、二道河等农场在俄罗斯开荒种地,名山农场在俄罗斯建立木材加工厂,290 农场在俄建立养猪场等合作项目越来越多。同时,边境进出口贸易也迅速发展,年终统计,全年边贸进出口额为2 848万美元,是2001年的3.46倍。
2003年,除2002年在俄罗斯搞种植业开发外,又有11个企业在俄罗斯设立股份合资企业,总投资97.42万美元,主要从事商贸服务、农业种植、森林采伐等。对俄贸易主要是农业机械、轻工产品。虽然受非典影响,有8个项目未落实,119人未出境,但对俄贸易额仍达到3 139.7万美元,比2002年增加291.7万美元,增长9.2%。
2004年,建三江分局建立对俄农业种植园区,农业种植面积达到0.93万公顷,已经向俄罗斯出口农用机械1 000多台(件),配套农机具1 500套;洪河农场在俄罗斯组建东方龙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始种植粮豆,蔬菜。其他分局也陆续在俄罗斯边境开展大额贸易。因此,2004年对俄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3 423.1万美元。
2005年是对俄贸易发展最快的一年。除了建三江、洪河、二道河农场以外,宝泉岭分局、绥化分局、牡丹江分局、红兴隆分局的部分农场也相继到俄罗斯开发农业、畜牧业和其他商贸活动。垦区内的各大龙头企业也积极开发俄罗斯市场,如多多集团的番茄酱、肉制品,北大荒米业集团的大米。特别可喜的是北大荒肉业对俄出口猪肉18 000 吨,实现创汇2 896 万美元,占垦区当年对俄贸易的39%, 成为对俄贸易的领军企业。由于连续几年来在对俄开发种植业、养殖业之外,垦区各大龙头企业也积极开发俄罗斯市场,使2005年对俄贸易达到7 444.1万美元,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