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第三章 林业
第一节 概述
垦区林业生产已有30多年的历史,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创建初期,各农场忙于开荒建点,林业处于盲目砍伐阶段。五十年代后期,虽然注意加强护林防火和植树造林工作,但人为毁林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影响了次生林的利用和改造。加之,发生森林火灾,大片火烧林砍伐后,被开垦为耕地,使天然次生林面积逐年减少。1963年“东总”时期,设萝北林业局,加强了对林业的管理,克服了滥砍乱伐现象。1968年组建兵团后,强调“以粮为纲”,盲目扩大耕地面积,毁林开荒,使原已为数不多的次生林又遭到严重破坏。
1976年恢复农场建制后,林业生产才有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1979年之后,随着各项林业政策的不断落实,建立专业林业队伍,全局造林面积迅速增长,年造林面积达10897亩。1980年开始调整产业结构,各农场将不宜耕种的低洼地、山坡地退耕还林,实行林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垦区有90%的耕地实现农田林网化,有86.2%的居民点和90.2%的道路完成了绿化任务,创造了一个较好的生态环境。林木覆被率达7.9%。林业经营成果逐年好转,全局林业总产值由1980年的123.57万元增到1984年的545万元,3年翻了两番多,由亏损转为盈利。1985年,林业年总产值1033万元,占全局工农业产值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