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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机构沿革
第二节 机构沿革
1968年以前,各农场无专门林业机构,由农场生产科或农业科负责林业。兵团时期,由师生产科和团生产股管林业,师生产科设专人管理林业,各团生产股多数是兼管,少数设专职。1978年,管局由生产处负责林业,多数农场仍由生产科或农业科兼管,少数农场由基建科或水利科兼管。
1981年,管局成立林业处,各农场先后建林业科,生产队设专职营林员。1984—1985年,大多数农场把林业科改为林业公司,只有新华农场还保留林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