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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安全生产

第六节 安全生产


   
  农场创建初期,没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主要由各业务科室对口管理。
  1963年后,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要求各级成立安全生产组织。但由于当时农场职工人数不多,机动车辆较少,生产中的伤亡事故不多,因此仍没成立单独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的农场虽然名义上有安全生产委员会,实际上都很少开展活动。
  “文革”时,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各种规章制度均遭废止。与此同时,机械设备和新职工成分却增加了不少。这些新职工技术不熟练;安全生产观念淡薄,还不懂安全技术知识。因而,各类事故不断出现,仅1969年,二师伤亡人数就达377人。
  1976年管局成立后,很快恢复了安全生产制度。同年5月,省劳动局和农场总局在宝泉岭农场召开了全省农垦系统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对宝泉岭垦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起了促进作用。1980年,各农场相继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一名行政负责人兼主任,分工抓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劳资、公安、工会、农机、基建、畜牧、物资、卫生、宣传等部门的领导参加,并由劳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统计、事故处理、报表、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教育,以及开展安全技术培训等。工会有一名副主席分工抓安全生产、工会生产部也有专人负责生产安全工作。
  为了使安全生产落到实处,成为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从1980年起,管局安全生产部门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层层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如防止车辆事故规章制度;各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农药中毒的规定;锅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止火灾、电器事故规章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等。
  第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981年根据《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对场(厂)、队、车间负责人明确了责任制,对工人实行了岗位责任制。
  第三,建立了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新工人参加工作时,必须经场(厂)、队、车间三级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卡,每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都要进行记录,并由受教育者签字。
  对锅炉、电器、车辆、起重等特殊工种的工人,不经培训不能单独顶岗操作。
  第四,严肃处理各类事故。
  对事故责任者由过去的行政处理改为视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1980年到1985年底,全管局有13名因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领导干部受到了行政处分,有6名直接肇事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定期检查和表彰先进。
  每年的5月都开展安全月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并进行各种检查工作。除此之外,管局每年对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宝泉岭糖厂、二九○农场、军川农场和管局医院,连续多年被评为管局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
  各种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收到了明显的效果。1979年,全管局事故死亡30人,1981年减少到13人,比1979年降低57%。1985年事故死亡5人,又比1981年降低71%。(见下表)
  1969—1985年宝泉岭管局事故伤亡人数统计表


 
  附: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
  1981年10月,根据黑编(1981)144号黑劳字(1981)31号文件精神,成立了锅炉检验所。编制5人,其中工人2人、干部3人。当时全管局有锅炉137台,检测设备有1005X光探伤仪、CCH—1O测厚仪各一台,当年办司炉工学习班一期,学员145人。
  1982年,检验所增加一名干部,又办了一期学习班,培训137人。
  1983年,购置超声波探伤仪和磁粉探伤仪各一台,照像器材一套。
  1984年,检验所增加2名干部,办培训班一期,参加学习的193人,全管局锅炉增加到274台。
  1985年,检验所增设一台客货汽车和部分水质化验仪器,增加工人1名。全管局锅炉增加到333台。这年办两期学习班,培训司炉工253人。检验锅炉313台。到年末。全管局共有司炉工1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