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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垦公安

第五章 公安政法

第一节 农垦公安


    
  一、机构沿革
  1966年前,各场分别设公安分局或派出所,业务归所在市、县公安机关领导。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场公安分局被“砸烂”,由军管会接管或群众专政。1968年,二师组建后,政治部设保卫科,并兼军事法院。内设治安组、审判组、政保组、内勤组,编制15人。各团政治处设保卫股,业务归二师保卫科领导,农垦公安业务由此脱离了地方领导。
  1976年兵团改制,各场恢复公安分局,业务重归所在市、县公安机关领导。1979年,管局设保卫科,负责局直单位的户口、边境证件管理签发与内保业务。1980年7月,成立宝泉岭农垦公安局,隶属管局党委与总局公安处双重领导,辖各场公安分局。农垦公安分局设六科一室(政工科、治安科、刑侦科、政保科、予审科、边防科、办公室)与看守所、消防队,编制74人。1981年正式受理业务。案件仍由原渠道诉讼,由所在市、县受理。1983年,宝泉岭农垦检查院与法院成立。至此,公检法业务自成体系。
  二、队伍及装备
  “文化大革命”以前,公安人员以转业官兵为主。兵团时期,师保卫科与团保卫股负责人都由现役军人担任,成员以城市知识青年为主。1976年,管局成立后,各场公安分局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建制,原公安战线上的老同志重新回到公安岗位,干警以本地青年职工为主。农垦公安局成立后,下辖14个公安分局,组建了看守所和9个行政拘留所,24个派出所,9个消防队。全局共配干警269名,平均年龄32.2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的253名,党员占干警总数的65.4%。
  农垦公安局认真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注重思想与业务建设。在打击犯罪、保卫“四化”建设与国家和人民利益中,有3人立三等功,5个分局和7个派出所跨入文明局、所行列,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与个人。
  1980年以前,公安保卫战线没有专用车辆,武器装备较差,甚至有的连必要的办案器材也没有。农垦公安局成立后,陆续装备了警车、勘察车辆,并有一台运输车与一台摩托车。多数公安分局也都装备了警车与摩托车、办案器材和武器,基本保证了工作需要。9个消防队配有13辆消防车及专用消防器材。从1981年起,干警着制式服装,迈向了正规化。
  三、治安保卫
  “文化大革命”以前,公安保卫机关能够发挥正常的职能,社会秩序普遍较好。名山农场10年只发生1起刑事案件,判刑1人。“文化大革命”造成了社会治安严重混乱,一些犯罪份子和团伙气焰嚣张,群众没有安全感。
  兵团时期,以连队为单位组成了3—7人的治保会,主任由连队的领导兼任。主要任务是对“地、富、反、坏、右”五类份子进行监督改造,同时协助保卫部门侦破案件,对群众进行治安教育。1976年兵团改制,治安处于瘫痪状态。1980年农垦公安局成立。1981年,刑法实施后,农垦公安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揭露犯罪,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活动。对青少年犯罪立
  足于“拉”,以教育为主,打击惩办为辅。自1981年开始,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工、青、妇、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开展帮教活动,普遍建立了有干部、工人和家属参加的帮教小组。对帮教对象实行“六包”、“三像”,即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街道包待业青年、家长包子女、领导包重点、民警包“尖子”;像家长对待子女、医生对待病人、老师对待学生那样帮教。经帮教1年以上无劣迹行为即撤销帮教。1982—1985年,全局累计帮教违法青少年2211人次,其中改好率达75%,停止犯罪率达93.2%。1985年,全局已建治保会647个,成员2544人。其中发挥作用好的治保会有256个,占治保会总数的39.6%。对盗窃分子容易侵害的“四库一店”(物资库、金库、枪库、三爆物品库与商店),推行安全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保卫责任状。落实了“三铁”,即铁皮门、铁护栏、明暗锁,提高了安全系数,减少了发案率。
  1983年7月,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份子的斗争。农垦公安局在政治部门、群团组织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下,连打两个战役,到1985年底共收捕案犯431人。其中:干部4人、工人231人、学生13人、待业青年109人,其它74人。破获刑事案件631起,其中:重特大案92起,一般案539起。破获团伙20个,成员98人。“严打”中收捕的案犯,现已判刑322人,劳动教养34人、定罪免诉和免处23人、转治安处罚6人、转外地处理22人、因病死亡、自杀3人。尚有21人在审理中。判刑的案犯中死刑犯10人,已全部处决。在“严打”斗争中,管局与各农场都成立了“严打指挥部”,每一仗都有周密方案,动员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严打”斗争,打击和震慑了犯罪份子,群众有了安全感,社会治安明显好转。1981年刑事案件发案率占总人口的14.8‰,1985年下降到了5.2‰。
  四、边防
  垦区地处中苏边境地区,边境线长120公里。辖区有场、处级单位13个、科级单位8个列入边境管理,人口约18万。其中,一线农场4个、二线农场5个、前沿厂、队53个。平均每年进入界江运输、渔猎的大小船只200多艘,进出边境客货车辆73万台次,人员往返流量达43.2万人次。
  1960月以前,中苏关系正常,边境基本没有纠纷。1960年以后,中苏关系恶化,特别是珍岛宝事件之后,边境局势比较紧张,边境管理也日趋严紧。农垦公安局成立以后,边防工作由人武部移交给公安系统管理,专设边防科。各公安分局设边防股。从严管理涉外事务,广泛开展“五反”斗争教育,落实边境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群众性小区域联防组织,堵截捕获内潜外逃份子。1980年以来,共捕获苏特3人、苏籍越境人员3人,截获企图外逃人员6起7人。1982年,江滨农场仲××盗窃集团案发后,3次预谋夺取枪支,妄图结伙外逃。公安机关及时侦破,缴获炸药、内轮胎等行凶偷渡工具,预防了一起重大叛逃事件的发生。
  五、消防
  1981年前,没有专门的防火安全机构,只有少数农场装备了消防车。家火、野火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如:
  1965年,延军农场修路队鸭蛋河大桥女工棚失火,烧死女工23人、伤8人。1967年10月新华农场修配厂轴承车间失火,损失价值达38万多元。
  1980年农垦公安局成立后,配专职干部抓防火。全局共有9个专业消防队,85名消防队员,10名防火专职监督干部,购进了13台消防车及大量消防器材,具备了一定的灭火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