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兵
第三节 民兵
一、概述
各场从建场起,就建起了民兵组织。在生产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民兵工作也不断地加强,在建设边疆的斗争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968年组建兵团,代之以部队的建制,适龄职工都编为兵团战士,进入“全民皆兵”阶段。1976年兵团改制,重新恢复民兵组织。凡年满16—45岁男性公民与16—35岁女性公民,政治可靠,身体健康,都编入民兵组织。其中,16—30岁男性民兵与16—25岁女性民兵,适合执行战斗任务的编为基干民兵,其余为普通民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民兵工作拨乱反正。1980年后,大力开展了民兵工作的组织、军事、政治“三落实”。进行了民兵组织改革与训练改革,提出围绕垦区建设中心开展民兵工作。1985年12月,管局人武部整顿了民兵组织,保持多兵种的发展方向,提高装备水平,使民兵成为保卫国防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编制与装备
1958年,毛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各农场掀起了大办民兵的热潮,并配发了武器装备。据当时萝北农场9个分场统计,有民兵建制5个团1个营,民兵总数达0.8万多人。配备的武器有驳壳枪、三八式、七九式、中正式步枪及五○式冲锋枪等枪械以及迫击炮共800多件。
1963年以后,民兵组织进一步巩固,民兵总数和武器装备也比前期增多。当时,萝北农垦分局所属的江滨,军川、名山、延兴和青年农场,都建有民兵团。民兵总数达15441名。
1969年组建兵团后,农场改编为团,全师有兵团战士70134名,其中,干部8597名,战士61128名,现役军人409名。各团设武装值班分队,配发武器装备。师属各团及师直属部队,由单一的步兵向多兵种发展。不但有步兵,还建立了地炮、高炮、工兵、通信、侦察、防化、喷火、反坦克等专业分队,作战能力大大加强。
1976年兵团改制。1978年恢复民兵组织后,每年各季进行一次整顿,搞好民兵干部调整及民兵的出队、入队工作,做到民兵组织齐装满员,劳武结合。1981年进行民兵改革,减少民兵数量,提高民兵质量。普通民兵年龄18—35岁,基干民兵年龄18—28岁。并建立了民兵应急营与民兵游击队。
三、训练
对民兵的训练主要采取分散训练的方法,由武装部下达训练指标,基层单位自行组织训练,武装部进行检查验收。有的单位,武装部先培训教员,然后由教员到基层施教。训练内容主要是步兵科目,有射击、刺杀、队列、单兵战术。训练时间主要是利用农闲季节,一般规定训练15天左右,有的可达20天,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兵团时期,由师下达训练任务,连队组织实施。教员由转业官兵或团作训股培训的骨干担任。训练内容除步兵技术战术科目外,增添了炮兵、防化等专业技术训练。1971年,二师作训科组织千里千人野营拉练,各团也组织连队进行长途拉练。师、团两级每年都组织步兵和专业分队军事会操。武装营和值班分队的训练时间超过1个月以上。
1979年2月,我国对越作战期间,基层单位普遍开展军事训练。1981年后,进行训练改革,改“小型、就地、分散”训练为集中训练,实行各级训练负责制。管局人武部负责民兵连、排干部训练,农场负责民兵训练。管局人武部下达训练指标,农场人武部举办训练队,分期分批集中训练。教员由专武干部与教学组成员担任。训练内容主要是步兵技术、战术、打坦克与其它专业技术。每个民兵训练30天,6年完成轮训,并注意搞好复训。
管局入武部于1984年9月建成民兵训练基地,占地7970平方米,主楼895.6平方米,设施齐全配套,为民兵训练打下了基础。各农场也加强了靶场、战术场与训练场的建设,为搞好民兵训练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