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计划生育
第三章 卫生
第十一节 计划生育
1965年东北农垦总局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开始节制生育。“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生育问题上处于无政府状态,各农场人口自然增长率回升到30‰,有时高达40‰以上。从七十年代初,国家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第四个五年计划,全局开始重视此项工作。1972年,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先后成立,按国家“提倡晚婚、晚育,一对夫妇最好只生一个,最多生两个,和间隔4—5年”的政策后,从1974年在全局掀起了计划生育高潮,在省政府统一布署下集中搞计划生育大会战。各级领导一面组织力量大搞宣传教育;一面组织局中心医院、各农场医院的手术组,深入到基层开展节育手术。他们做到边宣传、边手术、边技术指导,直到1975年共完成节育手术13480例;其中男扎4081例,女扎5704例,上环2106例,人流1589例,使已婚育龄妇女共采取各种节育措施18848人,节育率由会战前43.8%上升为70.9%,效果显著,给控制人口增长奠定了基础。特别是二九○农场的计划生育工作经经,被兵团收入汇编,该场计划生育手术组的论文《输精管结扎术2388例调查报告》在省里交流,受到好评。
1976年管局成立了计划生育委员会,由管局党委书记王泰兼主任,副局长魏兆辉兼副主任并主管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设专人从事计划生育工作。
1979年,省政府颁发了《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暂行规定》。明确提出“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政策。1980年9月25日,党中央颁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全局趁这一强劲东风,通过各级党群组织,掀起深入宣传、贯彻“公开信”的群众运动。使全局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深入开展,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2年23.3‰到1980年底下降为8.99‰,节育率由1972年22.7%上升为85.9%。
1981年以后,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不断加强,人口理论、优生优育、节育措施以及生命科学知识开始普及,党的计划生育政策深入人心。广大干部和群众由不理解迅速转变为自觉执行和实行计划生育。各级党委和主管干部从领导艺术上实行了“两种生产”一起抓,“两个文明”一起建的工作原则。各计生委(办)从计划生育工作上坚持“三为主”工作方针(思想教育、避孕、经常工作为主),广大基层计生干部做到三个(宣传、技术、保健)服务到家。从计划生育这一系统工程上,采取奖励、惩罚相结合的措施。从工作目的上,开展创“三无”活动(无早婚、无计划外生育、无大月份引产)。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家庭农场兴起,新情况新问题迫使各级干部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在已有“场规、队约”的基础上,全局层层实行了计划生育指标任务承包合同制,单位与育龄夫妇签定晚婚、晚育合同书或保证书,奖罚分明,充分调动了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育龄青年“破旧立新”,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克服盲目性。到1985年底,全局计划生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佳木斯市政府二等合同指标,获二等奖。
在控制人口数量上,从1972—1985年全局共少生育28245人,一孩妇女由10%左右上升为36.5%。人口自然增长率由“文革”期间30‰大幅度下降为7.61‰。1985年女性平均晚婚年龄23.2岁,平均晚育年龄24.7岁,世代间隔为25.1年,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1人左右。在提高人口素质上,1985年全局人口年龄中位数25.8岁,全局人口平均期望寿命,男性73.41岁,女性74.12岁,男女平均73.88岁,死亡率2.99‰,婴儿死亡率14.88‰。在实行奖励为主上,1983年被省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有:宝泉岭管局、向阳、二九○、宝泉岭、名山农场。1984年获管局三无奖的先进单位有:向阳、二九○、宝泉岭、普阳、依兰农场。同年向阳农场是省的先进单位、国家的双先进单位。1985年获管局三无奖的先进单位有共青、军川农场。在“六五”期间,局机关、糖厂、工业总厂、建筑公司、商业、物资、农机校、科研站、精神病院、局中心医院每年都获得过管局的“三无”奖或先进奖。